最新 | 天津赵春华气球射击摊案,申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7-01-13 徐昕 诗性正义 诗性正义

昨天(2017年1月12日),我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法官的电话,对我和斯伟江律师提出赵春华不应该被羁押,根据本案的案情和法律规定,应该对其予以取保候审的申请,法院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今天,辩护人申请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赵春华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希望其做出建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赵春华变更逮捕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的决定。期待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了加速案件的进程,材料邮寄的同时,也请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送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案件管理中心。


我们认为,对赵春华毫无羁押之必要,应该取保候审。主要理由:一、赵春华没有犯罪故意;二、关键证据《枪支鉴定书》存在严重问题,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三、赵春华的行为并无任何社会危害性;四、极低的枪支认定标准不合法、不合理;五、赵春华患有多种疾病,对赵春华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


刚刚,我又接到主办法官的电话,下周二(1月17日)上午将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控辩审三方碰头会。只是碰头,非庭前会议。届时,我们将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强烈要求尽快给赵春华予以取保候审。此前,我们已经应天津一中院审理赵春华案合议庭的要求,向法官寄出了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并申请本案中多名警察及鉴定人的出庭申请。


此案我们坚持当事人的利益为重,推动案件柔性、稳妥、和谐解决的目标不会改变。恳请法官慎重对待,凭着法官裁判他人自由与生命的审慎和智慧,依据法律,基于良知,回到常识,考量人情,尽快取保,回家过年,并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徐昕

2017/1/13



摆气球摊获刑老太申请取保候审

法院:不同意


北京时间

孙红军


1月12日,天津老太赵春华因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一案有了新进展。天津第一中级法院法官口头答复赵春华代理律师“不同意取保候审”,律师称将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今天下午,徐昕律师接到天津第一中级法院主办法官的电话,法院对律师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口头答复:不同意取保候审。


徐昕律师告诉“北京时间”(微信号btime007),其在申请理由指出,涉案枪形物根本不是枪支,此外,赵春华身体不好,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徐昕表示,将会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要求尽快给赵春华予以取保候审。同时,他也希望能尽快开庭,“只有开庭才能将问题呈现的更清楚,也希望这个案件能公开审理,可以让公众去旁听”。


赵春华女儿王艳玲得知消息后表示,“虽然没有被取保,但是还是相信法官会公平公正的处理”。


2016年10月12日,赵春华及其他8家一同在天津大悲院码头摆射击摊的商贩13人,一并被抓到河北区鸿顺里派出所,赵春华摊位上的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12月27日,天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王艳玲介绍,一审前,律师也曾申请对赵春华取保候审,但因为涉及枪支较多,未被批准。“当时被抓了13人,其中8人已经取保候审,赵春华是第一个被判刑的人。”


一审后,赵春华已经提起上诉,二审委托斯伟江和“刘大蔚走私武器案”代理律师徐昕。


回复关键词 获取相关文章


宪法 | 伍雷 | 死刑 | 机场 | 枪上访司改无辜冤案申冤刑法刑讯律师人权旁听日本咨询阅读救济

Read more
Views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