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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胆包天!这些军民融合机构竟敢以“国“字头招摇撞骗

2017-08-16 董强 中国军视网


编者按

设立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任主任,是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兴国之举、强军之策、制胜之基,是实现发展与安全兼顾、富国与强军统一的必然选择。


当前,为搭上军民融合“高速列车”,分享军民融合“巨型蛋糕”,地方各级政府、许多优势民企布势落子、各显其能,推动形成了军地深度融合发展的生动格局。但是,各种以“军民融合”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相继“冒”了出来,尤其是一些机构无法无天,扯虎皮做大旗,扛着“中央”的旗号招摇撞骗,如不坚决打掉,后果不堪设想!


微信公众号“军民融合前哨”先后推送打假文章近20篇,引起军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相继有5家虚假网站关闭,一些虚假和违规社会组织受到调查处理。但仍有一些“白骨精”并未“现出原形”。今天,舆林军隆重推出“军民融合前哨”的一组打假文章,请各位网友擦亮慧眼、及时举报。


1
 全国军民融合促进会


网友爆料

中国•绵阳门户网站、中国军工网曾报道“全国军民融合促进会”的消息,一些网友对此存有疑惑,特向前哨求证这个机构的真假。

 查  证
关键词:全国军民融合促进会


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


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查询结果显示:民政部登记备案中没有任何冠以“军民融合”字样的社会组织

另外,查询还证实:截至目前,民政部未批准任何冠以“军民融合”字样的社会组织。

鉴定

“全国军民融合促进会”作为全国性社团组织,没有在民政部登记备案。


2
 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 


网友爆料

2017年6月6日上午,“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查  证
关键词: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


按照有关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军民融合前哨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证实:“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作为全国性社团组织,没有在民政部登记。

以“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为社会组织关键词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鉴定

“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作为全国性社团组织,没有在民政部登记。


也许有网友会问:有没有可以不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呢?


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后,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种团体不在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

我们就此询问有关部门,明确答复:“中国国防装备军民融合促进会”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三种团体。


进一步追踪调查,相关当事人解释:促进会还在筹备期。


那么,问题又来了:筹备期间便可以举行揭牌仪式吗? 据公开报道,揭牌仪式现场,军工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100余人出席。 


对筹备期间的有关规定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三章第九条 

3
 两弹一星军民融合委员会 


网友爆料

从5月12日到5月22日,10天时间,从吉林到河南到江苏再到深圳,两弹一星军民融合专委会马不停蹄,深入四个地方的厂矿企业,努力为民企“办实事”,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民参军”遇到的问题,拓展进入军品市场渠道。

 查  证
关键词:两弹一星军民融合委员会


经调查:两弹一星军民融合专委会,有时用全称“中国两弹一星军民融合专委会”,隶属于中国两弹一星历史研究会。而中国两弹一星历史研究会呢, 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的分支机构。


通俗表达就是:两弹一星军民融合专委会,其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的“孙子辈”。对社会团体这种在体系内自我繁衍的“孙子辈”,官方又有啥规定呢?

分支机构不得再设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社会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应当按照其所属于的社会团体的章程所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在该社会团体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

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三章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假如已经再设立分支机构,并且有公开活动的呢? 该咋处理? 有啥规定?

情节严重的要负法律责任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五)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六章第三十条  


鉴定

两弹一星军民融合专委会,作为一级社团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用这个“名头”公开活动,虽情有可原,但实在不妥!

说白了,按照有关规定,它不具备法人资格,与任何一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均不受法律保护。


4


中国复转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 
网友爆料

这家福利基金委员会真的很“个色”:

自称中央编办批准的事业单位,却取了个基金会的名字;

自称“中国复转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网站名称却是“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

 查  证
关键词:中国复转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


它自称“经国务院批准,隶属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国转字[1995]4号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双重领导”,声称是“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编办字[1996]12号文)批准成立的国家事业单位,核批事业编制人员40名”。


军民融合前哨就此专访了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军转业办有关负责人,双方对这个福利基金委员会的合法性均表示质疑。更为荒唐的是,这个福利基金委员会竟然批准成立了一个国字头的“局”: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局。


如此胆大妄为、欺世盗名,是在做“局”吧?

一网两名的福利基金委员会


国字头的“局”:中国军民融合发展局网站


其实,对这个福利基金委员会是否属于国家事业单位,普通大众也很容易查询。


早在2014年11月,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就有了统一标识


通过中国机构编制网(http://www.scopsr.gov.cn)查询,是否事业单位立马清楚!


查询1:没有“中国复转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这个事业单位


查询2:也不存在“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这个事业单位

全国事业单位网站专用的防伪标识——俗称“蓝标”,这个福利基金委员会网站也没有


那么,它是否属于社会组织呢? 军民融合前哨此前曾多次与网友交流,咱们只好再用先前那些办法试一试啦!


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有点意外,它竟然也不在社会组织之列。


查询3:没有“中国复转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这个社会组织


    查询4:也不存在“中国转业军人福利基金委员会”这个社会组织

鉴定

不是事业单位!

不是社会组织!


这个福利基金委员会究竟是个啥?它竟敢设立一个国家“局”?

特郑重提醒


而今协会、促进会、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丛生,各种活动可谓名目繁多,对打着全国性社会组织旗号的机构,千万不要轻信!开展合作更要格外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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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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