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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用凭据报销探亲路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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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用凭据报销探亲路费啦”

——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负责人解读探亲路费发放新规

解放军报记者  孙兴维

问:军队哪些人员可发放探亲路费?

答:符合享受探亲待遇规定的军队人员都可以发放探亲路费。

问:探亲路费本人全额标准包含哪些费用?

答:军队人员探望父母、配偶和配偶、子女来队探亲路费全额标准是指按规定计算的一次往返交通补助费、中转住宿补助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

问:军队人员探亲路费如何计算?

答:综合考虑人员类别、探亲条件、探亲里程等因素,按照全额标准和规定的比例计算探亲路费金额。探亲路费由报销转为发放,基层官兵普遍反映较好,感慨再也不用凭据报销探亲路费啦。

问:军人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均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探亲路费如何发放?

答:应当区分情况计发:①探望父母与探望配偶不顺路的,同时发放探望父母、探望配偶、配偶子女来队探亲路费。②探望父母(里程A)与探望配偶(里程B)顺路的,按最远点计发探亲路费。当A>B时,探望配偶探亲路费按全额标准的1倍发放,其他探亲路费正常发放;当A≤B时,不发放探望父母探亲路费,其他探亲路费正常发放。③父母与岳父母(公婆)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可以选择按最远点确定探亲路费全额标准。

问:当年因工作调动、结婚、生育等原因,探亲条件、里程发生变化的,探亲路费怎么发放?

答:探亲条件、里程发生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计算,补发高于原发放数额的探亲路费,由人力资源部门出具《探亲人员信息表》,提交财务部门予以补差,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还需要提供原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探亲路费发放情况证明》。

问:借调人员的探亲路费应该怎么发放?

答:发放探亲路费时,一般以借调人员行政关系所在单位驻地和探亲对象户籍地为起、终点。

问:双军人探亲路费应该怎么发放?

答:男女双方正常发放探望父母、探望配偶探亲路费,不发放配偶来队探亲路费;子女来队探亲路费以双方部队驻地为起、终点计发给女方。

问:军人配偶是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或军队职工,符合探望军人条件,探亲路费怎么发放?

答:军人正常发放探亲路费,军人配偶只发放探望父母探亲路费。

问:招录聘用文职人员入职当年能否发放探亲路费?

答: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从批准招录聘用的第二年起发放探亲路费。

问:发放子女来队探亲路费,受子女年龄、身高限制吗?

答:未成年子女均可发放来队探亲路费,不受年龄、身高限制,当年出生的子女都可以申请补发。

问:离异、丧偶军官和士官子女来队探亲,能否发放路费?

答:离异、丧偶军官和士官,未成年子女与军人不在同一地区生活的,可以按规定发放子女来队探亲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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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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