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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权威解读丨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和军人配偶就业安置

中国军视网 中国军视网 2021-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于8月1日起施行,维护军人地位、保障军人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本期《军视问答》我们邀请到国防大学联合勤务学院教授、《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起草组专家郝万禄,为大家解读有关军人配偶就业安置和军人家属随军落户的内容。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军人配偶就业安置作出了哪些规定?


军人配偶就业涉及官兵切身利益,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法律按照指令性和鼓励性的理念思路,从两个层面作出专门规定。



关于令性的就业安置优待有两个方面:


  1. 明确国家的主体责任和接受安置单位的义务。法律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军人配偶就业安置权益;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都应当依法履行接收军人配偶就业安置的义务。


  2. 明确军人配偶就业安置基本政策。分三种情况进行规定:


    a.军人配偶随军前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


    b.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优先协助就业;


    c.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配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排就业。



关于鼓励性的就业安置优待,也有两个方面:


  1. 明确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和企业的责任:


    a.明确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


    b.明确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可以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


  2. 明确国家鼓励和扶持军人配偶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军人配偶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随军落户作出了哪些规定?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随军落户上升为军人家庭权益的重要内容,纳入法律予以规范。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



  1. 取消了军官家属随军条件限制。法律明确军官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军士,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军落户。


  2. 对双军人子女随军落户作出规定。法律明确夫妻双方均为军人的,其子女可以选择父母中的一方随军落户。


  3. 法律对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后随军家属户籍迁移问题作出规定,明确服现役的军人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可以继续随迁落户、四个户籍所在地,五种选项。


从制度设计上解除军人后顾之忧,也有利于增强军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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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浩元 郭华秀 张旭彤 崔茂生 

编辑:赵雨莹

投稿邮箱:js7tvwx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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