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 这些典型案例让人触目惊心
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机关介绍了当前我国政治安全形势和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侦办的多起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
据介绍,当前,我国政治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近年来,我国维护政治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各项建设工作更加完善,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持续推进严打暴恐、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妥善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国内安全形势持续保持平稳;颁布实施香港国安法并设立香港国安公署,实现了香港由乱向治的关键转折,粉碎了某些西方国家“以港乱华”的阴险图谋。
大学生受教唆办境外反动网站
在多起典型案例中,有一起为内地在校大学生田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和一起大学生非法供密案。
2020年8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河北某高校学生田某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及时斩断了境外反华敌对势力的犯罪触手。
经查明,田某,1999年生,河北某高校新闻系学生。田某自8岁起开始收听境外反华媒体广播节目,经常浏览境外大量有害政治信息,逐渐形成反动思想。2016年1月,田某开通境外社交媒体账号,开始同境外反华敌对势力人员进行互动,接受所谓“民主宪政”的理论熏陶,反动思想日渐顽固。
进入大学后,田某经境外反华媒体记者引荐,成为某西方知名媒体北京分社实习记者,并接受多个境外反华敌对媒体邀请担任驻京记者。在此期间,田某大量接收活动经费,介入炒作多起热点敏感案事件,累计向境外提供反宣素材3000余份,刊发署名文章500余篇。
在境外蛊惑教唆下,田某于2018年创办了一个境外反动网站,大肆传播各类反宣信息和政治谣言,对我国进行恶毒攻击。2019年4月,田某受境外反华媒体人邀请秘密赴西方某国,同境外20余个敌对组织接触,同时接受该国10余名官员直接问询和具体指令,秘密搜集提供污蔑抹黑我国的所谓“证据”。
田某与境外反华组织接触开展的一系列渗透活动,严重危害我政治安全。国家安全机关通过严密侦察,于2019年6月,依法将田某抓捕归案。2020年11月,法院对此案进行非公开审理。
此案例深刻揭示了西方反华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对我学生群体渗透拉拢的重大敌情。
内地赴港学生成反中乱港“棋子”
这多起典型案例中,有2起为内地赴港学生被卷入反中乱港活动的案例。
2020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一起内地赴港学生杨某某与境外敌对组织及反中乱港势力相勾连,从事颠覆我国家政权及反中乱港活动案。
经查明,杨某某,1995年生,毕业于江苏某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17年赴香港某大学就读电影专业硕士研究生。赴港学习期间,其受到境外反华势力言论影响,对我国内地产生敌对情绪。
2018年10月,杨某某参与某境外敌对组织组党结社活动,帮助开展反宣并参与非法游行。随后其得到某敌对组织的任命,成为相关网络群组的管理员,接受该敌对组织培训后,负责在互联网上引导话题讨论、转发视频图片等工作。作为群组管理员,杨某某加入了该敌对组织核心群组“小沙龙”。杨某某在群内发布封杀中企讯的联署信、讨论我国领土问题、提出利用WIFI热点和Airdrop传播“敌对理论”等扩大组织影响力的方案。
2019年6月,香港“修例风波”期间,其大肆转发声援香港暴徒的推文,引导群内成员关注、讨论、抹黑香港警方,甚至向境内倒灌香港“斗争经验”。
2020年6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将杨某某抓获归案。通过教育感化,杨某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主动交待揭发境外敌对势力的丑陋行径,承诺不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该案反映出境外反华敌对势力大肆对我境内人员开展意识形态“攻心战”,少数赴境外就读的留学生受煽动蛊惑,被裹挟参与敌对活动。
另一起案例为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渗透拉拢内地赴港学生陈某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案。
该案中,1996年出生的陈某某自2014年起先后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攻读学士、硕士学位。赴港读书后,其受香港复杂社会政治环境影响,逐步形成反华政治立场和政治投机心态,思想和言行上极力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修例风波”期间,陈某某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大量支持“反修例”运动、攻击中央政府对港管治的言论,甚至公开声称要“光复香港”。
2020年5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陈某某进行审查。陈某某如实交代了加入反华组织的经历,对公开声援“港独”活动等违法活动供认不讳。
在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陈某某思想观念彻底扭转,写下10万余字的悔过材料,表态要痛改前非,不再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该案反映了在港反华敌对势力利用内地赴港学生价值观念尚未成型、政治鉴别力不强、急需融入新环境、追求个人利益等特点,通过政治洗脑、利益诱导等手段极力拉拢渗透。
主动投案自首配合办案
近年来,随着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深入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一些人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
4起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投案自首的案例。
2020年“4·15”期间,江西赣州在全市各县、乡镇加大国家安全宣传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月16日,赣州市会昌县村民张某发现其儿子张某某在广东汕头务工期间,可能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活动。4月21日,张某劝说并陪同其子来到了赣州市国家安全局投案自首。张某某主动交代:2019年其在汕头务工期间,通过微信结识了某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对方以兼职为诱饵指使他从事了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019年9月以来,张某某每天到驻汕头某部队港区进行观察记录,拍摄港区舰艇舷号的动、静态情况,通过微信发给对方。其间,张某某共接收对方提供的间谍经费近3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其提供给对方的多份资料涉及国家秘密。
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鉴于张某某存在自首情节,且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依据反间谍法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国家安全机关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致,才能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人人可为
从今天开始
对身边小事提高警惕
我们共同努力
来源:中国日报、央广军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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