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依法执业 维护法律尊严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17年9月,山东省祝某因在微博上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受到山东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引起了司法职业领域的关注。今年2月,广东省司法厅吊销隋某律师执业证案再一次引起了行业内的热议。隋某因扰乱法庭秩序、违反看守所会见规定等行为将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无缘于律师行业。
2017年,仅新闻媒体报道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律师就多达17位。《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法律明确规定律师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而祝某、隋某却顶风作案,无视法律规定,采取违规行为,理应受到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法对个别的违法违规律师进行查处,有利于维护绝大多数依法执业律师的权益,也有助于为广大律师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在吊销律师执业证的路上,前有祝某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后有隋某扰乱法庭秩序,个别律师的某些违规行为更是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我们不禁思考,律师在从事法律活动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时,如何切实的保护好律师自身的安全与形象?
2月8日,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回应日本朝日新闻记者关于维权律师被吊销执业证的问题时说,“有些个别被吊销执照的律师,我们不认为他是所谓的维权律师。……我们认为,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依法规范执业是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作为一名法律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律师的职责是依法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首先律师自己就要依法行事,所以他的执业活动更应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熊部长的发言引起律师们的强烈共鸣,作为律师首先要做的就是自律,不管是在执业中还是在生活中,更应该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执业”是作为一名的律师的基本要求,如果律师连遵法守法都做不到,还有何脸面在当事人面前以法律人自居?
中央领导曾指出,律师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一个行业给社会公众的印象不是个人能够左右的,但是每一位律师的行为都会对整个行业精神的形成和变化产生影响。每一位律师都应当依法执业、遵守律师的执业道德,专注于提高个人的专业素养与道德修养,认真的将法治精神传播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树立律师依法执业的良好形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保证律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