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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学问】专利分类号都不了解,怎么进行专利检索?

e小e 三友知识产权 2022-07-12

在专利检索分析中,只根据专利文献的题目及内容进行检索通常不够准确,这时就要用到专利的分类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在了解各类体系优缺点的前提下,方能在检索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今天小e给大家简单介绍几种世界范围内存在的专利分类体系:

基本版(CORE LEVEL):

3年修订一次,适用于专利文献量较少的国家及社会公众使用;

高级版(ADVANCED LEVEL):

3个月修订一次,相较基本版更为详细、精确,供属于PCT最低文献量的工业产权局和大的工业产权局使用,用来对大量专利文献进行分类。

IPC覆盖的专利文献占全球95%,在欧洲专利局(EPO)、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日本专利局(JPO)、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等网站上均可使用IPC进行检索。

可查询IPC分类号的网址有:

(1)

http://www.wipo.int/classifications/ipc/en/

(2)

http://www.sipo.gov.cn/wxfw/zlwxxxggfw/zsyd/bzyfl/gjzlfl/

分类时首先考虑合适的功能位置;但是为某一已知用途或目的而改进或专门制造的物、或某物的特殊用途和应用、或把某物归入一个更大的系统时,则分入适当的应用分类位置;有时两个分类位置(功能和应用)均会考虑。

检索时应兼顾功能和应用分类号。

IPC按照技术主题设立类目,把整个技术领域分为五个不同等级:

小组在小类类号后加:

①所属大组的一至三位数字 

②斜线“/”

③除“00”之外的至少两位数字构成

例:A01B 1/02、A01B 35/20、A01B 59/041、A01B 63/102

小组的类名前以一个或几个圆点表示该小组的等级位置。

例:A01B 1/02•锹;铲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85年开始使用IPC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分类。在确定申请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上,IPC为各国专利局及其使用者提供了一种有效的专利文献检索工具。

但IPC还是存在缺陷之处:

例如某些分类号下的文献量过大,不利于检索;因仅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主题分类,则将难以实现对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的彻底检索;旧版本的分类号并未因新版本的出台而同步更新,造成因不同时期使用不同版本而无法统一分类标准、分类主题,可能存在同一主题却被分入不同位置的状况。

所以在检索中要对分类号的使用十分注意:

有些内容划分并不完全按照死板的规则来,这些分类号稍不注意就可能会搞错喔!

C部 的类名称为“化学、冶金”,但还有一些和化学化工有关的内容被划分在其它部类里;

化工过程分离、溶解、乳化,以及化工仪器仪表、设备和塑料制品加工分在B部 “作业、运输”;

分析或试验的化学方法、照相材料和过程归属于G部 “物理”;

织物的化工过程、纤维素或纸张的生产一般归入D部 “纺织、造纸”;

电池的制造等包括在H部 “电学”;


农药、医药、香料、化妆品等的应用化学方面被纳入A部 “人类生活必需”。

还有一些物品或技术,虽然属于同一部,但由于一些细微差别而划入不同的大类或小类,在检索时也需格外注意。

例如:乳制品的加工方式——挤奶、奶或奶油的处理、提制黄油、黄油、人造黄油或黄油代替品的揉合或成型、奶酪制作等均归类在IPC分类号A部生活必需品项下A01J,

“乳制品的保藏、巴氏消毒”却另归为A23下。

“一般乳品技术(浓缩、蒸发或干燥、奶或奶制品的保存及其他乳品技术)”与“乳制品其专用的工艺方法”的进阶有的被划分在A23C。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专利分类表在不断修订。有的文献根据不同年代可能会有不同的分类号,检索不同时期的文献,要注意用不同的分类号进行检索。

追溯检索时一定要注意检索年代和国际专利分类表版本之间的对应关系,注意使用的版本。

为拓展IPC在某些技术领域的功能,日本特许厅采用IPC等级递降的结构原理,并对IPC的大、小组做进一步整体技术分割和文档细分,构建了FI分类体系

FI分类体系将原本在IPC某组下几十万篇专利文献量缩减为几百甚至几十篇文献之内,涵盖了所有技术领域和专利文献,保持一年更新两次的状态,大大提高了检索效率。

FI分类号标识的文献给出了目的、发明信息的FI分类号,对应于专利文献的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解决该技术问题所对应的技术方案,因此在检索时将这两种分类号进行“与”检索,将更节约检索时间。

F-term(File Forming Terms)系统是日本特许厅创建的用于计算机检索的一种分类体系。主要是因为日本在某些领域(如高分子化学、纤维等)的技术领先,而IPC的分类很难将这些技术准确的检索到。与传统分类系统IPC, FI等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多重性:

对同一内容从多个不同角度给出分类号,便于检索时也可以从多个角度获得该文献;

2)更详细:

从权利要求的具体技术特征中提炼分类号,可以获得比较多的分类号,而传统分类系统是对说明书的整体内容提炼分类号。

由于是单独设置的分类系统,所以标记方式与IPC分类号有一定的差别,其通过多方面的技术角度来区分技术领域对IPC进行了细分和重新划分,包括:目的、使用、结构、材料、制造方法、处理和操作方法、控制方法等。

通过用F-term进行检索,能将每个小领域中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的数量控制在大约100篇以下,提高了检索效率。

F-term的标引主要是基于对权利要求的拆解来进行的,但同时还会根据说明书中的内容和附图的内容进行分类。

因此一篇专利文献的F-term分类号能全面地反应发明信息和附加信息,但与之同时一篇专利文献的F-term分类号也比较多。

一篇日本专利文献虽同时以FI/F-Term进行分类标引,但在检索的过程中可以组合或分别对FI或F-Term进行搜寻。

可查询FI/F-Term分类号的网址:

http://www.jpo.go.jp/

IPC虽然被使用的较为广泛,但其存在更新速度慢、单一分类号下文献量大的缺点。

日本专利局(JPO)所采用的FI/F-Term分类体系虽然不仅能够体现发明点,同时也能够体现发明所包含的各种要素,但由于日文与英文之间的差异,使得其同样难以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使用。

在此基础上诞生了联合专利分类体系(CPC),CPC的编排参照IPC标准,形式上更接近IPC,可视为是对IPC的进一步细分,CPC分类条目的数量约为IPC的4倍,具有比IPC更多的细分大组和小组,旨在使检索更加有效。

与IPC分类相比,CPC分类更加统一、细化,覆盖更加全面,可以迅速有效地从大量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需的技术和法律信息。

使用原有的IPC、ECLA、USPC、FI/F-Term分类号进行检索时,有时会发现检索数量过多、结果可读性较差,与之相比,CPC优势特别明显,其更加细化的分类条目意味着检索数量更少、结果可读性更强其是在欧洲专利局(EPO)和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海牙签订合作协议后形成的一套联合分类系统。2013年1月1日起,两局正式启用CPC体系。

CPC项目的最新信息通过其官方网站进行发布,欧美两局的官方网站上也具有CPC同步更新的内容。

可查询CPC分类号的网址:

(1)

https://worldwide.espacenet.com/classification?locale=en_EP

(2)

https://www.uspto.gov/web/patents/classification/cpc/html/cpc.html

专利分类号很基础,也很常用, 基本是每年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必考题目,入门容易精通难,要是想进一步学习关于检索的相关知识,前路还很漫长,同志们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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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北京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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