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调整!又一波人事任免!3名80后拟提任正、副县级领导

2016-09-09 头条江西



近期,江西各地纷纷迎来领导干部大换届,现又公布了一批任前公示,有你认识的吗?


此外,头条君还要向大家透露一条消息,那就是江西对机关干部管理的越来越严格了。


短短一个月内,江西连发数道禁令,向机关干部“葛优躺”式的工作作风开刀。频率之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县两级也举起多把利剑,向庸、懒、散等工作作风“亮剑”。


机关工作人员吃饭穿衣都有“红线”,别触碰哦!


人事任免


萍乡:3名80后拟提任正、副县级领导职务

9月8日,记者从萍乡市委组织部获悉,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要求,经市委研究同意,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公示名单如下:

姚红雁,男,1962年2月出生,安徽六安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拟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晓洪,男,1964年1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任市委巡察组组长。

肖跃明,男,1962年9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拟任市委巡察组组长。

张杰,男,1966年2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市委巡察组组长。

卢萍,女,1966年6月出生,江西南康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芦溪县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拟提任正县级纪检组长。

黄彩国,男,1967年12月出生,江西芦溪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湘东区委原常委、纪委书记。拟提任正县级纪检组长。

蔡日昌,男,1971年3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正科级纪检员、监察员。拟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立新,男,1967年1月出生,江苏苏州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副支队长。拟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欧阳有祥,男,1965年11月出生,江西临川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秘书科(投诉科)科长。拟任市委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龙志飞,男,1979年10月出生,江西莲花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纪委宣传部副部长。拟任市纪委副处长级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锦辉,男,1972年5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市纪委副处长级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瑞刚,男,1979年7月出生,江西芦溪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市纪委副处长级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姚莉钦,女,1974年4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李志猛,男,1982年9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文卫萍,男,1970年4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王可凤,女,1965年5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潘辉,男,1966年3月出生,湖南醴陵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李昌清,男,1966年8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钟艳秋,女,1964年10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民建会员。现任萍乡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柳小波,男,1973年5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李德文,男,1982年7月出生,江西莲花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黄向华,男,1965年1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赖清,男,1964年9月出生,湖南醴陵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建设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运成,男,1968年7月出生,江西芦溪人,汉族,大学学历,民建会员。现任萍乡市水务局副局长、民建萍乡市委会副主任委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吕志辉,男,1965年12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水务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吴瑞文,男,1968年7月出生,江西芦溪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钟玲,女,1966年8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少云,男,1966年9月出生,江西莲花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安源区委原副书记。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颜云红,男,1965年6月出生,江西莲花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安源区委原常委、副区长(常务)。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江善春,男,1969年3月出生,江西兴国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湘东区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陈青峰,男,1968年7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芦溪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刘培圣,男,1970年3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上栗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王纯,男,1965年6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提任正县级领导职务。

袁长兵,男,1972年10月出生,江西芦溪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彭保发,男,1965年10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凌新旻,男,1969年5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卓,男,1983年8月出生,江西安源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政协办公室调研信息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段练,男,1968年12月出生,江西吉安人,汉族,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欧阳海涛,男,1972年8月出生,江西上栗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范仲渝,男,1966年1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蒋小波,男,1970年5月出生,江西樟树人,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刘文桂,男,1964年12月出生,江西湘东人,汉族,中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萍乡市林业局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科科长。拟提任副县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8日起至9月14日止,对以上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9月14日前向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99—12380

手机短信举报:13755512380

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单位: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大楼16楼)

邮政编码:337000


萍乡市政府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彭文华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日前,萍乡市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名单。


经萍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彭文华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

刘根萍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礼虎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燕萍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

冯征宇为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肖妮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熊渊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黎增义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易非凡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叶方的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政委职务;

何军的市公安局青山分局局长职务;

晏超的市公安局武功山分局局长职务;

周德煌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超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锻炼)职务;

利军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水清的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浩然的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建荣的安源国家森林公园(市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安源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达彪的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吉安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邹家洪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近日,记者获悉,吉安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邹家洪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吉安市政府任命:
邹家洪为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周必勤为市房管局局长;
张继春为井冈山管理局旅游管理处处长;
龙小明为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小勇为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
王秋萍为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胡江川为庐陵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
龚海生为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委会主任(兼);
戴光明、黄焘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向文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义海为市人社局副局长;
张秋根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曾效悟为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肖小武为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管办副主任;
万冬梅为市供销社副主任;
赖家洪为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周必勤的吉安白鹭酒店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黄国栋的市房管局局长职务;
杨二勇的井冈山管理局副局长、旅游管理处处长职务;
刘小勇的井冈山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科技管理局局长职务;
龙昔南的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副调研员职务;
孙英剑的庐陵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罗德才的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高国荣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向文的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肖小武的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卢愉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小健的市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黄粲的市旅发委副主任职务;
黄明熙的市扶贫和移民办副调研员职务;
孙永萍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建春的市城管监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匡晓卫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因机构撤销,王志宏原任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邓湧川拟任万载县委副书记 拟提名为县长人选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中组发〔2000〕18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和拟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邓湧川,男,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江西省高安市委原副书记(正县级),拟任江西省万载县委副书记人选,拟提名为江西省万载县政府县长人选。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8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16年9月14日前来信来电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


举报电话:0795--12380

手机短信:15909412380

联系地址:宜春市政大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邮政编码:336000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8日


江西向庸、懒、散等工作作风“亮剑”


机关工作人员吃饭穿衣都有“红线”


前不久,为落实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江西省直单位党员、干部刚签完《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承诺书》。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针对省直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借用、跟班等人员,比前面“十不准”对象范围更广)提出十条工作纪律。


穿衣

上班严禁穿奇装异服背心短裤


在《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中,“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的禁令,引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广泛关注。据悉,省里出台十条工作纪律旨在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大家都知道,公务人员,其着装代表的不仅是个人形象,更代表政府机关形象。得体的着装能够塑造出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良好形象。


近期,《人民检察官》正在央视一套热播,作为近年来罕见的检察题材剧,一经播出就受到观众广泛关注。记者记得首播剧集中,女检察官夏静茹(殷桃饰)穿一身标准检察制服亮相,身姿挺拔,气质干练,给人一种威严、正直、向上的感觉。


在省级层面提出着装要求前20天,抚州市临川区委曾下发通知,明确机关工作人员(含借调、跟班等人员)哪些衣服不能穿,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


8日,临川区委办一胡姓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8月22日起,临川区所有机关干部全部执行到位,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干部都穿上了正装。“穿正装感觉很精神,走出去代表了临川形象。”


吃饭

外出吃饭不能出入私人会所

党员、干部除了上班时的穿着打扮不能过于随意,在日常工作中也千万不要出入私人会所,不要互相吃请,不要因为吃一餐饭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8月,赣州市定南县委原书记陈阳霞被提拔为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因“违规吃请”被调离省纪委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江西省纪委明确表态,违规吃请绝不是“小事”。


小编注意到,江西几道禁令中都提到了“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而省里之所以三令五申,就是在释放不是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饭都可以吃的强烈信号。同时也是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


据悉,在极个别地方和单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出入企业、高档住宅小区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近期,就有极个别干部顶风违纪撞“枪口”,如:8月25日,赣州兴国县财政局基建股副股长黄晓接受私企老板邀请,赴某农庄吃饭并于当晚进入娱乐会所唱歌,黄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工作

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

工作作风无小事。小编发现,在江西连发的几道禁令中,“小”到考勤、聊天、用水用电用纸,“大”到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都有严格要求。


这其中,有一些禁令此前不多见(包括上述穿衣要求等),如“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准妄议省委决策部署”等等。


针对这些禁令,小编要提下“不准上班时间做炒股、网购、娱乐、健身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一条。


因为在萍乡,就有一名副县级干部因为上班玩手机游戏被免职——


5月19日15时27分,萍乡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县级)黎兵在办公室用手机玩“开心消消乐”游戏。经萍乡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黎兵的市建设局党委委员职务。


“上班玩个游戏就被免职,这处理是不是太狠了?”当时,萍乡市各级领导干部在震撼之余,都意识到“市委动真格了”。


萍乡启动整治的头两天,就有20名干部受到处罚。目前,萍乡这场围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治理展开的“疾风暴雨”仍在持续。


言行

不准发生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最后,小编还要单独提下“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这一禁令。这一条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和《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都有提到。为什么?


我们先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8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孙某某和妻子尚某某(林西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小区),对自己的母亲(婆婆)拳打脚踢。由于孙某某夫妇暴力殴打老母亲行为恶劣,且二人都是党员、公职人员,因而事件引起公众愤慨和谴责。


孙某某的一位同事说:就是平民老百姓打父母都让人接受不了,更别说是公职人员和党员了。他俩身为党员,连尊敬父母都做不到,平日里还如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事情发生后,林西县纪检委介入调查,于9月4日作出了党政纪处分决定——


孙某某、尚某某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殴打其母亲(婆婆)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 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县纪检委决定,给予孙某某、尚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另外,相关单位已给予孙某某行政撤职处分,从科员降为办事员,对尚某某的行政 处理正在进行中。


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张希贤表示,孙某某、尚某某殴打母亲首先是不孝,违反了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其次他们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殴打老人显然是不称职的。“共产党是绝对不允许这种人在党内存在的,对他们开除党籍是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需要。”张希贤说。


“禁令”一览


江西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

(落实省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精神)

1.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

2.不准泄露国家、党组织和工作机密

3.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准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5.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公务接待除外)

6.不准参与黄、赌、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7.不准诬告、陷害他人

8.不准出入私人会所

9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收受礼物、礼金

10.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江西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范围:省直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借用、跟班等人员)

1.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迟到、早退、旷工。

2.不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

3.不准上班时间做炒股、网购、娱乐、健身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

5.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和奇装异服上班。

6.不准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损害公物。

7.不准违规复印、传真密级文件。

8.不准发生辱骂、斗殴等违背社会公德与公序良俗的行为。

9.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工作期间饮酒。

10.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

  

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借干部调整或节日之机组织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相互宴请。

2.严禁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得组织和参加由私人住宅等改造而成的向特定对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安排的宴请,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格控制和规范学习考察行为(含出国〔境〕访问和国内学习考察),严禁擅自增加学习考察人员及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严禁借学习考察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参加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4.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和迟到、早退等庸懒散行为。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抚州市临川区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着装与仪容仪表的通知

1.机关工作人员(含借调、跟班等人员,下同)进入办公场所,不得着奇装异服、运动服、牛仔服、居家服等服饰;不得穿背心、短裙、短裤;不得穿低胸装、露背装、露脐装、透视装、吊带装;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脚穿凉鞋。

2.副科级(含副主任科员)以上领导干部需穿正装。男同志上身穿纯白色或纯浅色(不含纯花色)短(长)袖衬衫,下身穿深色长裤;女同志上身穿纯色短(长)袖衬衫,下身穿深色长裤或深色长裙。

3.按国家规定配有执法制服的工作人员,可选择穿行业执法制服上岗,也可选择穿正装上岗。


节日临近,这些事绝对不能做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吉安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是:


1、吉水县八都镇万石村干部及八都镇政府驻村干部罗海德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经查,2014年6月23日,万石村两委干部、村小组干部及八都镇政府驻村干部罗海德一行9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由,借赴弋阳县瞻仰方志敏烈士墓之机,到鹰潭龙虎山游玩一天。此次行程共花费4855元,包括景点门票、汽油费、吃饭及住宿等费用,于2014年7月8日在万石村委会账上报销,个人未支付任何费用。2016年5月23日,经吉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罗海德党内警告处分。


2、泰和县上模乡卫生院院长郭庆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经查,2014年至2015年,上模乡卫生院违规套取伙食补助14500元,连同该院废品出售所得960元,共计15460元,私存于上模乡卫生院报账员雷某的个人账户。期间,根据郭庆茏的安排,上模乡卫生院以发放下乡补助、节日慰问品等名义,共发放职工福利8110元,结余7350元在雷某处保管。2015年12月11日,上模乡卫生院将余款上缴泰和县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管理中心账户。2016年5月12日,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庆茏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省已查处相关问题558起、处理838人

今年以来,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打出组合拳,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扩大。截至7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58起,处理838人,纪律处分568人,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0次379起。


推荐阅读


苏荣女婿受审!被控受贿近千万!4人被中纪委通报!4县区换届有问题!


江西95个县(市、区)委新领导班子名单公布,看看都是谁!


来源/头条江西综合自萍乡日报、大江网、江西政读、廉洁江西等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蓝单


严明机关纪律,支持点Z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