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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剁手"排行榜来了!广东排第一,江西排名竟然······

2016-11-11 头条江西



据说,这是很多人的真实写照!


各位,手还好吗?

零点刚过,

今年全球最大的购物狂欢正式拉开了巨幕


来,一起记数字!

↓↓↓


52秒,10亿!!!

比去年快了20秒 。

6分58秒,100亿!!!

比去年快了近一半儿!

01:00:57 ,362亿

已超过2013年双十一24个小时的交易额。


06:54:52 ,超571亿元

打破2014年天猫双11全天交易额纪录。


原来,你在睡觉的时候,别人都在马不停蹄地“剁手”…

……

有机构结合我国的GDP增速等宏观经济形势预测,

今年的交易额达到1300~1400亿左右


江西人1小时消费8.68亿


截至11日1点,广东用户消费41.8亿元,豪取第一,占总交易额约12%;浙江33.1亿元、江苏31.9亿元,均占总额约9%;江西8.68亿元,位列第十五。




消费力前三城市是上海、北京、杭州,前三县是:昆山、义乌、慈溪。


农村消费者也很时髦。在村淘点消费排行榜中,山东肥城桃源镇屯头村排名第一。



村民们最爱的品牌——


不只是大中国,全球都在剁手!


下图,点亮的,就是在消费!


可看出,中国东南沿海最密集

此外,欧洲日本等地交易热度也非常高

日本群岛甚至全部都被点亮

这说明该区域的日本消费者都在剁手!



剁手党们,你们赢了……

也不知道你们在支付失败的情况下是怎么做到的




据说第一单已经签收了!


只花了13分钟!

佛山芦苞镇的消费者购买的美的榨汁机


哪些商品最受欢迎


0时10分左右

进口商品销售榜前五位

面膜、婴儿奶粉 、板鞋、 纸尿裤和口红

(果然女人和孩子的钱最好赚)


出口的前五名

手机配件、手机、女装、流行饰品和假发。

男性购物的比例占39%,女性占61%。



分享一个最难抢的,

但亲们最爱抢的品牌

千万别以为双十一是女人节

随便甩一个男同事的购物车给你们

不是富二代,就是高利贷!



@法医大锤 表示:

趁着搞活动,要抓紧买了这船!


从昨晚起,手机一直响个不停

仿佛找到了几年前

大年三十儿亲朋好友给拜年的赶脚




呐,何老师你来凑啥热闹啊!!!


双十一最应该打折的是什么?

自己的手。手。手。手。。。


有个家伙苦笑着说他娶了个简单、明媚的女子,

不倾国也不倾城,但能倾家荡产!

倾家荡产啊倾家荡产倾家荡产!!!


是什么支撑我

在这个灯红酒绿功名利禄满是世俗的世界里,

面对一年一度购物狂欢,

依然保持朴实无华单纯美好的个性?

是穷!!!来,跟我一起念:qiong!

多念两遍:qiong!qiong!qiong!


朋友圈的女性朋友都在发这个 ↓

男性朋友都在发这个 ↓


女人啊,

永远想不到自己会遇到什么样的男人!


当然,小编也要善意提醒:

你们经过或者路过草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点哈,

别弄脏了这个月要吃的土哟!


对了,之前就有人说不少商家趁着双十一,提前把价提高了一倍!

打个折人家还是稳赚啊!


所以,面对一些套路满满的商家!

特此奉上一份

“双11”必备“维权锦囊”


电商挖坑


“特价”商品下单后却是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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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可要求“退一赔三”


网购中,剁手党们最深恶痛绝的莫过于熬夜秒杀后,原来“大甩卖”的商品,点击结算时居然变回了原价,“被耍”的感觉当然最不爽。


其实,在涉及电商“特价”活动期间,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与销售价格不符的纠纷案件中,最高法曾表示,销售者网上销售商品有价格欺诈行为,诱使消费者购买该商品的,即使该商品质量合格,消费者有权请求销售者“退一赔三”和保底赔偿。

预售商品不给办理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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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七日内,可无理由退货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不过一些商家也在做文字游戏,注明“此商品不支持退货”或者以“预售商品”“定制版商品”等注明不可退换。


其实,根据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卖家迟迟不理退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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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5天不退商家受处罚



按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如果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天后还不办理退货手续,或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将依法受到处罚。

商品可退,但不再包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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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商品残次,退货运费商家出


熬夜抢到的“宝贝”,到手后却发现有残次,商家同意退换货,但是,运费谁来承担?一些商家,多以“退货不包邮”为理由给消费者的退货设限。


其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品“三包”的规定,不仅明确了消费者的优先退货权;扩大“三包”规定的适用范围,同时,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因退货、更换、修理的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经营者承担。

快递纠纷
快递被冒领,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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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



去年6月,最高法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临萍曾在一起案例说明中介绍,消费者网购的货物在交付过程中被他人冒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放物业,丢了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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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经本人同意,自己要担责


如果快递包裹放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和单位门卫室丢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收件人同意将包裹放在物业处或门卫室,如果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并没有签收,则物业与业主、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自己应对此担责。

也有律师补充说,即使物业管理人员与单位门卫对快递包裹予以签收,但由于通常情况下都是无偿管理,只要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哪怕有疏忽大意,都无须承担包裹丢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快递变“慢递”,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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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按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此作出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该办法明确,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野蛮分拣”致商品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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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对于快递包裹遭遇“野蛮分拣”出现损毁的情形,上述办法也予以明确: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如违反这一规定,则由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双十一,你花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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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齐鲁晚报、辽沈晚报、观察者网、都市快报、钱江晚报、新浪微博、央视新闻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戴艳


如果你没剁手,请用它点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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