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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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11市房价排行榜!你家房子卖多少?限购后房价会降吗?
一纸“限购令”
牵动万千买房人的心
近日
关于南昌限购的事刷爆了朋友圈
详情请看↓↓↓
大家关心的是
限购到底怎么限?
限购后房价真的会如期下跌吗?
我们真的能买得起房吗?
江西房价现在如何呢?
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头条君整理了其中几个关键点
希望能解答大家的疑问
江西房价如何?
(数据来源于生活日报)
限购后房价会如何?
南昌楼市对限购政策反应迅速,新政出台后不久,很多新房售楼部已经关闭网签。具体影响数据也将在近几周见分晓。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南昌加码限购,和南昌目前新房市场库存规模严重不足的因素是有关的。
“一直以来,南昌的市场是比较平稳和健康的,此次出台这么严格的政策,主要是响应中央的号召,由于市场较为平稳,此次的政策不会引起楼市的大幅波动。”南昌当地的分析人士说。
此外有媒体分析认为就现在而言市场偏向面积小总价低产品、预售体量偏小供应区域偏少,数据大幅下滑已是必然。
关于南昌限购的几大疑问
一、限购范围只包括南昌主城区?
答案:不是!
《通知》规定,“限购令”调整住宅限购区域及范围是指除九龙湖区域、儒乐湖新城以外的南昌市区范围。
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其所指的“南昌市区”,并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南昌主城区”,而是指整个南昌市区域。
因此,按《通知》要求,除南昌主城区属于限购范围外,湾里区、新建区、南昌县也将实施限购政策。
此外,进贤县、安义县虽然尚未实施限购,但也将与南昌其他区、县一样,须对住宅预售价格进行调控,引导开发商理性定价。
二、南昌限购,一家只能买一套房?
答案:不是!
南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限购”对象是以个人为单位;即只要夫妻其中一方没有拥有房产、不属于限购对象,就可以以个人名义购房,不受限购影响。
三、南昌户口居民在九龙湖有套房,还能不能在市区(限购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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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可以!
在九龙湖有房的不能在本市限购区域内买房。九龙湖也属于市区范围内,根据政策,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四、既然限购仅针对个人,除名之后再买行不行?
答案:要付费,有风险!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少置业者想到房产证除名后再购房的办法,但如此操作必须缴纳一笔不小的“除名”费用。
南昌一家知名房产中介的负责人乐女士表示,所谓“房产证除名”的方式,就是将原来自己所有或者和他人共有的房子,通过赠予或者交易两种方式达到除名的目的。
如果是赠与。这先要取得公证报告,然后要承担交易部分3%的契税。另外,还要支付受赠部分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如果是买卖交易。以这种方式“除名”,那就要交付买卖部分的契税。如果不满五年,还要支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交易所涉及的税种;如果交易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的普通用房,则可免交增值税等税种,这种方式除名较为实惠,反之则赠与较为便宜。
不过,对于受赠取得的房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获赠者如果日后再要出售房产,需要支付20%的个税。这样对于赠与双方来说,付出的代价都是巨大的。
五、外地人还能在南昌买房吗?
答案:可以,但有条件!
先交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市区买;或者选择在非限购地区九龙湖区域、儒乐湖新城购买。
六、集体户口能不能在南昌市区买房?
答案:符合条件就可以!
房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户口本的户籍所在地为标准,如果集体户口在南昌,又符合各项条件就可以买。”
七、新政之后,公积金贷款能申请到多少?突击办理公积金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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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不及!
南昌公积金贷款个贷科科长胡郁说:“到3月8日为止,即9日就实行新政,我们认定的缴纳时间为,新建商品房以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为契税完税时间为准。”
八、如果用公积金贷过一次款的人,已经还清贷款,名下没有房子,还能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
答案:不能!
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中明确: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已签购房合同,但还没过户,现在还能买吗?
答案:以网签时间为准!
新政指出,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所以只要网签时间在3月9日之前,都可以购买成功。如果在8日仅交付定金,但没有交首付款签约的,只能进行限购申报。若受影响,可要求退款。
十、7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产权到期房子还属于我们吗 ?
答案: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这一条和所有有房子的人都有关系。
3月8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
给予了详细解答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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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大明部长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去年底,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妥善解决在续期法律安排作出前,少数地方遇到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我们国土资源部商住建部提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处理办法。一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二是不收取相关费用;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这一办法公布后,得到了社会积极评价和普遍欢迎。
对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期待房价早日降下来
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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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强赣排行榜、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大江网、南昌新闻、央视新闻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