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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小区围墙要被拆了?最高法、专家、媒体都出来说话了,你怎么看?

2016-02-23 头条江西



最近,关于房子的事情可真不少。前两天刚讨论完买房可省钱的问题,昨天又出了个给学区房降温的通知。今天,“小区拆围墙”的事儿又闹得沸沸扬扬,连最高人民法院都出来说话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捋一捋此事的来龙去脉,并且将权威人士关于此事的解答贴出来,一起讨论下,你觉得这事儿合理合法吗?

重磅发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提出将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原文如下: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此外,它还提出,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解读

根据头条君的理解,现在大部分的小区是这样的↓↓↓


以后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要拆墙?

  每位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市民,都有种出行难、停车难的痛感,深刻体会着“你在机场等我去复合,我却永远堵在西二环”的尴尬。而在这难那难的背后,则是遍布中国城市的“梗阻”。


【数据解读】这些梗阻不是别的,正是很多小区。小区的道路看起来少,可积累起来却也是个庞大的数据。记者独家获得的“高德地图”大数据显示,根据高德地图的测算,目前上海市城市道路(包括内部路、未铺设道路和上下线分离道路)约为4.56万公里。


相比之下,2015年9月份公布的上海市第五次综合交通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上海市道路总里程为1.78万公里,不到高德地图数据的40%。而在多出的2.78万公里道路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内部路”,即包括各个小区、高校的内部道路。由此可见,如果能将“内部路”中的一部分释放出来,将会为城市交通注入很大的流动性。


【网友提问】:我把小区路拿出来,真能缓解交通拥堵吗?



我国路网密度和国外比起来不是低,那是相当的低。

实际上,中国特大城市的路网密度要远低于国外特大城市,这也是导致我国不少特大城市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


【数据解读】昆明交通所2015年一篇论文中曾引用数据显示,和美国、日本等国家相比,中国特大城市的路网密度普遍低于10公里/平方公里。而本次《意见》中,我国目标是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



正是由于路网密度偏低,我们的城市看起来没有“走”起来“拥挤”。在知识问答类网站“知乎”上,网友“CnDriver”就对比过北京、上海、巴黎、东京、华盛顿的卫星地图,如果站在5公里的高空俯视这些城市的话,我们将会看到同样是特大型城市,中国城市的道路密度显然远不如国际上的特大城市。这就好比一座毛细血管不够丰富的城市,自然会出现各种堵塞。所以,拆围墙的本质是为了让小区不再成为城市的“梗阻”,实现了从“此路是我开”向“四通八达”的转变。


网友“wanglaow”就说,“当年邻近封闭小区建成,结果我每天早晨上班时得多走两公里去公交车站。”


墙是怎么来的?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王伟强说,实际上街区制在国内学界已被争论了二十多年。封闭式小区最早于1990年代在美国流行,当时有人担心会在发达国家蔓延开来,但出乎意料的是最终在中国、印度等新兴发展中国家蔓延最广,而西方国家尤其欧洲的城市则更推崇开放的街区。直到今天,国内开发商仍会根据市场的需求,建造封闭式住宅区。


“国内30年前的住宅区都是没有围墙的,解放前的街区更是四通八达,如过去的北京、广州、上海等传统大城市,不同的开发商都遵循一个相同的住宅模式,城市建设比较有秩序,酒店、教堂等重点建筑设在其中,显得城市有活力。”王伟强说,如今每一块土地开发都变成封闭式社区后,城市被切“碎”了。

当然也有人这么认为,公众号牛弹琴表示,有人考证说,围墙是单位文化和大院文化的残留。但我更认为,墙是我们的传统,长城就是我们的骄傲。你到北方农村看看,即使没有单位可归属的农民兄弟,有钱了盖新房,必定也得先垒起个院墙。四合院就是杰出的代表。

网友吐槽



根据新浪网的调查,七成网友不支持住宅小区开放

反对派:

@小鹿-200203:这不公平!我们业主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小孩的安全如何保障?风险谁来承担?还有人来人往,各式各样的人都有,人口这么杂住宅安全怎么保障?!


@冻酱_心塞塞:安全呢?那我图个绿化好环境棒,物业安全到位多花一千多一平买的房子就成小区全城共享了?车位到处可以瞎停了?


@老路新标:据说小区内土地使用权为小区业主共有,且每年所负物业费中含小区公共土地和共用场所及设施养护费用。拆围撤封如何解决这些权利问题?


@科研路人甲:全国的小偷和骗子激动得泪流满面。


@曲阜县令:先转一个法律人士意见:“《物权法》第73条清清楚楚,除城镇公共道路、公共或明示属个人的绿地外,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属业主共有。发个文儿《物权法》就不算了?那已经收的土地出让金退么?”——我还想问,小区公摊面积算建筑面积的,变成市政了有补贴退钱吗……好几万一平米呢。


支持派:

@刘德科:其实,不设围墙的住宅区,也不是什么新事物。在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纽约也好,东京也罢,住宅楼都是直接朝着大街或小巷,保安坐在大堂里;有围墙的,通常是极少数超级豪宅。其实,对于不设围墙的绝大数抱怨,都是我们害怕改变,害怕失去,安全感不过是个借口而已。


建议派:

@上海财大教授陈杰:这是一个大动作,对城市空间结构会有很大影响,但感觉不容易实现,尤其推动已建成封闭式小区对外开放,有侵犯业主物业权嫌疑。中国封闭小区自有封闭小区的理由,这方面有很多经典研究。虽然开放小区有一定好处,但在政府不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包括安全感的条件下硬性开放,相当于硬性均贫富,社会矛盾更大,可能性很小。如果封闭空间对外开放、交通毛细血管化有道理有紧迫性,政府大院、大学和很多大型单位应该首先拆掉围墙、对外开放,造成交通瓶颈最多的就是这些单位。

媒体声音

“住宅小区不再封闭”需解决三大难题

有媒体表示,中央部署城市发展,原则上不再建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必须迈过以下这三道门槛。


1小区不再封闭治安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如果不再建封闭小区,甚至将已封闭的小区,也完全推倒围墙开放。那么,不但会带来很多管理难题,而且小区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会受到不同程度威胁。


2小区不再封闭居民不被外界干扰的安静休息权如何维护?


如果不再建封闭小区,社会车辆在小区内来往穿梭,甚至随意鸣笛,不但让一下楼的居民就不得不面对没有安全感的车流,而且势必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安静休息权。


3小区不再封闭业主所属内部道路所有权如何保障?


小区里的公共配套部分,使用权本来归全体业主,受法律保护,没有义务对外开放,但如果打开围墙,任何人都可以进去,使用里面的资源如道路等,这无论于法于理于情都严重侵犯到小区业主的权益。


权威回应

1、打开小区是拍脑袋之举?

对于中央的这份《意见》,有质疑者认为在执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大阻力,这是不是拍脑袋之举?为什么现在这个时候提出要拆除小区的围墙?实际上,出台这一文件的背景是经过37年发展,中国城市日新月异,但问题也不少,尤其是各种“城市病”,必须得治,刻不容缓。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

而封闭式的大院或小区不仅割裂了路网交通,而且从多个方面影响了城市生活。专家说,大部分生活性的街道上,应该有更良好的关系。人走在街道上,有一些小商店,有怡人的环境、步行空间、绿带、休憩场所等,会让人很舒服。而如果走在一条街上,旁边只是围墙,你就会觉得这条路很长。

从这个角度讲,打开小区的决定恰逢其时,并非拍脑袋之举,因为在中央看来,封闭小区是造成当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

2、打开小区违反《物权法》?

既然打开小区是为了解决城市病,让城市更加宜居,那么问题来了,谁有权打开小区?毕竟,小区是否打开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在《物权法》已经出台的背景下,业主的权益如何得到尊重?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对于已有小区是否开放,应该充分尊重小区土地的使用权人——业主的权利。


陈志说,一个小区使用的土地,无论是小区内建设道路、绿地,还是建设住宅楼的土地,都先是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使用权,建设完成后出售给业主,而小区使用的土地也被划分到每个购房的业主“头上”。同时,《物权法》中规定,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对于已有的小区来说,是否开放,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意见中提到的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用了“逐步”一词。他认为可以选择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时再变更,或小区住宅楼已经无法居住需重建时再变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推行时应尊重大家意愿和需求。王卫国表示,小区道路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市政道路的,从产权来讲属于小区业主,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小区内部业主的共有,这些道路不只有通行功能,还有小区业主停车等其他很多功能。此外,完全打开也涉及安全和民众观念等问题,政府不能强行推行,要尊重《物权法》。

从专家的观点来看,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打开已建成小区需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权利,在充分协商的背景之下,才能逐步打开,这应该是大概率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23日上午在回答“拆小区围墙是否违背物权法”的提问时表示,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涉及包括业主在内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这也就是说,具体如何执行还需要通过立法来落实。

3、开放使用小区道路如何补偿?

如果业主同意打开小区,将小区道路变为公共道路,会有补偿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从法律上讲,政府要协商推进,比如与小区业主大会进行必要协商,还要进行补偿。

同时,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在一些地方道路非常稀缺的情况下,要与小区业主等各方进行协调;对于有些小区根本不存在这方面的需求,围墙打开对于缓解交通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反而增加了安全隐患,就应保证小区内道路的生活功能,以及业主宁静和安全的需求”。

此外,对于单位大院,王卫国表示,比住宅小区的问题要简单一些,很多是国有单位,但也有一些企业单位,因此也不能一概而论。

这里面的关键问题是土地使用权,它包括两类,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通常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而企业单位还要看看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还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王卫国表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这个使用权政府可随时收回,只要适当补偿即可;对于出让土地使用权,政府强制收回时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中还需要论证,并进行补偿。补偿包括退回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给小区居民带来不便的补偿、道路建设成本,以及由此给居民带来不便进行的补救措施,包括如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都要统筹进行。

4、街区化后小区物业将被取消?

如果没有了小区,没有了小区内的道路和绿地,那是否还需要物业?是否还要交物业费?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说,所谓物业,是负责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共有部位的维护。一栋楼内的楼道、电梯、二次供水等都是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也是需要维护的。所以将来也会划定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只是按照届时的规划来确定。

“物业的本质不会变,只是管理服务的方式会有所变化。”楼建波说,因此物业公司不会消失,业主们仍然需要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只是服务形式的变化,如过去是一个小区封闭起来,门口有保安值守,将来物业的保安则可能是在楼门口来值守,而开放后的道路上则由警察来巡逻。

5、围墙打开怎么保障小区安全?

推行街区制后,很多人担心,以后小区的物业如何管理?小区的安全隐患是不是会增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王太元认为,小区的治安并不仅仅是靠封闭来解决,封闭也不能解决安全问题,要靠管理和防范等多个方面,如加强巡逻、守护等多种措施加强治安。实行街区制,也不意味着治安就会有问题。比如南方一些城市的骑楼,就是典型的街区制,居民们往来密切,邻里关系融洽,并没有因此而出现治安恶化的问题。

小区打开后,通行车辆多了,噪音问题如何解决,是否会扰民?王太元认为,首先要看扰民到什么程度,通过调查研究,判断通行之后是否安装隔音墙,对于不同的问题。包括噪音,涉及的问题都要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解决,不能一刀切。

6、学区房划分是否会受街区影响?

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考虑所属小区的房子是否属于学区房,小区打开了,学区房还会存在吗?对此,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分析说:“街道和小区,是过去学区如何划分主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未来小区打开后,如果不改变街道的管辖,应该不会有太大的直接影响,如果打开后改变街区的管辖,可能会影响到学区房”。

储朝晖认为,对于学区房应总体考虑,一方面,一个好学校是长期积累起来的,周围居民也较为稳定,除了新建小区,要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会出现剧烈的变化;另一方面,学区房从推动教育均衡来说,属于浮在水面上的“浮标”,显示水位在哪里,但不要把目标盯着浮标,实际问题是教育均衡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浮标自然会往下降,“学区房只是浮标,如果水位改变,浮标高低也会改变。水位就是指房子的价值” 。

储朝晖表示,作为城市社区管理,从长期发展来看,从公共资源提供上应该注重公平、均衡,公共服务职能应由政府整体考虑,而不是根据社区和周围单位部门过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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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财经等等

本期监制/林淡 主编/邱黎 编辑/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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