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上新!一起来了解这部百万字巨著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西南政法大学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镇。经过民法教学团队几代“民法人”长期不懈的探索、实践和积累,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课程建设方针,西南政法大学的民法学已建设成为教学理念先进、师资力量雄厚、课程结构合理、课程资源丰富、深受学生欢迎的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国家级线下一流本科课程。
作为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老师们的智慧结晶,由我校谭启平教授主编的《中国民法学》(第三版)已出版。今天,就和小编一起了解这部著作吧。
编者简介
谭启平,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主任,《民法学》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负责人;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民商法学)、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创新型国家建设法治研究院院长等职务。著有《“民法人”的探索》等著作;先后主持承担多项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重庆市软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或重点项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教学和科研成果多次获重庆市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
《中国民法学》(第三版)全书共110余万字,第三版根据《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全面修订成书,增幅逾 40 万字。本书由八位老师合作完成,谭启平任主编,王洪、孙鹏任副主编。统稿由主编承担。具体承担写作任务的作者为(按写作章节顺序):
张力:第一章至第三章、第十章至第十二章;
谭启平:第四章至第六章;
孙鹏:第七章至第九章、第十三章、第二十五章保理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部分;
吴春燕: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七章;
徐洁:第十六章;
王洪:第十八章至第二十六章(孙鹏、黄忠承担部分除外);
黄忠:第二十五章技术合同、保证合同部分;
朱凡:第二十七章至第三十五章;
侯国跃:第三十六章至第四十章。
目录
向上滑动阅览目录
内容特点
本书共七编四十章。
结构上,按照民法总则、人格权、物权、债与合同、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排序;
内容上,全面体现了《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法典有关的司法解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新立法文件(截止到2021年8月底)的精神,同时也参考借鉴了民法典颁布后国内民法学界全新的民法学教材成果。
本书结构合理、体系完整、内容精新、繁简得当、表达规范。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本科教学的配套教材,也可作为国内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选用教材及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的精读推荐教材。
前言
《中国民法学》第三版 · 前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意义。
2020年5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提升到了新高度,更为民法典时代的中国民法学教学提出了新任务和新使命。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一项系统、重大的立法工程。我国《民法典》,是对我国既有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而成的,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七编及其附则构成,共1260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是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
《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解释清理和制定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予以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所有有效的591件司法解释全部纳入清理范围,以民商事司法解释(380件)为主要清理对象,尤其将以《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九部民事法律为制定依据的司法解释作为重点清理对象。在依法清理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既有的司法解释按照直接废止、废旧立新、简单修改、保留适用四种情形予以了分别处理。
同时,为保障《民法典》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又在民法典施行前后,制定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以解决新旧法衔接适用、现有司法解释效力及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等问题。
2021年7月27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并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法典有关的司法解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极大地丰富了中国民法学教学的内容,拓宽了中国民法学教学的空间。“良好的民法学教科书是步入民法殿堂的利器,也是普及与传播民法知识的重要桥梁。”(王利明教授语)编著“体系完整、表达严谨、简明扼要、体例创新、与时俱进”的好教材,一直是我们的愿望和努力的目标。
《中国民法学》第三版较之前的版本有哪些修改?
谭启平老师这样说:
为适应民法典时代的中国民法学教学的需要,我们在《中国民法学》(第二版)基础上,对《中国民法学》教材从结构到内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结构上,我们将人格权的内容从自然人章析出,扩充内容并独立成编,位列第二编;增加了婚姻家庭(第五编)、继承(第六编)两编全新的内容;将第二版教材“债的担保”中的担保物权内容独立成章,位列于物权编(第十六章)。我们对原“债权法”的体系进行了重构,新名第四编“债与合同”,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内容增补与调整。
内容上,我们尽可能全面体现《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与民法典有关的司法解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最新立法文件(截止于2021年8月底)的精神,同时也参考借鉴了民法典颁布后国内民法学界最新的民法学教材成果。
2021年我校被遴选为重庆市新文科示范建设高校。以新文科建设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革新课程体系与教材体系,促进文理交融,构建互联网法学、网络与信息法学、智能法学等一套交叉课程体系,开发校企合作课程,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课程建设。配套新文科课程教材,推行“优秀教材”培养与建设规划,建成规模化的校级、市级和国家级优秀教材。我校重点按照“法学+”的方式推进新文科教材系列的建设。
拟建设的新文科教材系列包括:
人工智能法学系列教材
涉外法律实务系列教材
海洋与法治系列教材
生态环境法律系列教材
法商融合系列教材
《民法典》配套系列教材
下一步,学校将建立优秀教材编写激励保障机制,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推荐阅读
1.“优秀”+2!
素材来源:法律出版社
编辑:潘柯睿、钟玉洁
执编:钟玉洁
素材审核:张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