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事件】小米手机自燃 保密才赔偿 赔偿费成封口费?
导读:12月27日北京晨报消息,北京的一位消费者今年3月在京东旗舰店花1299元购买了高配双网通版的红米Note3手机在12月21日充电时先是发热,随后发生自燃。事发后,小米工作人员取走手机,表示愿意退还手机价款并赔偿600元,前提是消费者必须对手机自燃事件保密。
小米手机以国产、亲民、低价的噱头和成功的互联网营销成为国产手机市场的一匹黑马。然而,随着互联网营销与智能手机概念的浪潮褪去,主打低端手机通过销量抢占市场的小米也走向下坡路。为了保持价格优势提振销量,小米一方面降低材料成本,一方面加紧生产保证供货,在降低智能手机价格的同时也降低了质量和品控,被打上低端烙印的小米不仅没有以品质打响品牌的想法,反而将低价浪潮推向日用家电,在低价的漩涡中愈陷愈深,成为质量差的代名词。
小米为了维护品牌声誉煞费苦心,然而,这则消息还是登上了各大报刊。继“质量差”、“虚假宣传”等斑斑劣迹后,“保密协议”又为小米品牌添上一笔污点。
12月27日,北京小米用户爆料,今年3月在京东旗舰店花1299元购买了高配双网通版的红米Note3手机在12月21日充电时先是发热,随后发生自燃。“手机后壳脱落,裸露出的电池被烧焦,手机下的床单有一块明显过火痕迹,连手机里的SIM卡都烧焦了。”所幸发现及时未造成其他损失。事发后,用户向小米方面寻求解决办法,工作人员取走手机称将检测自燃原因,之后再无音信。媒体介入后,小米官方表示可以退还全额购机款并赔偿600元,并且用户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不得在任何媒体、公开网络和其它任何传播平台发表此事处理的言论。”考虑到不签协议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消费者最终签下了协议。
自燃原因需调查
如果是用户使用不当的原因所致,应由用户自行担责;如果是手机质量缺陷所致,用户可依法向小米厂家追责。小米手机过热甚至自燃并非个案,“媒体控制”手段与“个别情况”的借口已经很难让人信服。小米应当严格自查生产线,工商部门也应当介入调查,发现违法情况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产品质量问题不容轻易掩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小米手机市场占有率较高,涉及众多消费者,自燃的潜在威胁波及的范围广,为了保护这些消费者,不仅需要当事人、媒体的曝光,更需要工商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最重要的还是需要企业自身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尽可能避免缺陷产品、瑕疵产品流入市场。
缺陷产品应当及时召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三星note7同样出现自燃、爆炸等质量安全问题。为了及时召回,三星不惜开发限制充电、禁止充电的系统更新,将手机变为板砖,迫使用户前往官方门店退回质量问题手机,以达到及时召回的目的。反观小米,不仅不调查事故原因,反而企图掩盖、隐瞒质量危险,置消费者安全于不顾,逃避工商管理部门监督,不愿从低价快销的梦中醒来。
缺陷产品需要依法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应当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消费者损失。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依据各自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特别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如知假售假,以次充好)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作为惩罚性损害赔偿。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生产不合格产品可能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一般处罚原则,包括责令停产停售、罚没产品与违法所得、处罚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了十种特别的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这十种情形的,在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最初为了发烧友而生的小米,结果让手机发起了高烧,让消费者紧张发烧。小米只关注营销而无视产品质量,透支消费者实际上是在透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