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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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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天挺


反清斗争与秘密结社 清朝的起义的背后


清代中期,各地不断发生多次人民起义,说明了当时社会矛盾的尖锐化。


社会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原因,一方面是几次用兵,大量军费的支出和官吏的贪污枉法;另一方面是皇帝的奢侈浪费。康熙、乾隆前后都有六次南巡。但是他们两人的南巡目的不同。康熙六次南巡的时间是1684年、1689年、1699年、1703年、1705年和1707年。南巡的目的在于了解治河的情况,看看黄河工程,看看运河。特别是后三次,正是康熙治河成功的时期。乾隆六次南巡的时间是1751年、1757年、1762年、1765年、1780年和1784年,一般是到苏州、杭州,目的完全是游逛,而且比康熙的六次花钱多,地方供应更为繁重,耗费巨大。地方官有不少人弄虚作假,甚至在没有麦苗的地方用绿色纸张伪装成麦苗,粉饰太平。这六次南巡进一步促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化。


一般说,清朝中期的人民起义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各少数民族的反清斗争。在西南、在大小金川(今四川西北部阿坝藏族自治州)和西北的甘肃等地都发生过起义。回民起义不止一次,苗民起义也不止一次。苗民起义在湖南、四川、贵州先后都爆发过,时间是1735年到1736年和1795年到1806年,西北甘肃回民起义发生的时间有1781年和1784年两次。此外在维吾尔族地区也发生过起义,时间是1757年到1759年。


第二类是秘密结社组织的起义,其中以汉人为主体。如1787年到1788年台湾林爽文领导的天地会起义,包括了高山族和汉族人民。1796年到1804年的白莲教起义遍及四川、湖北、陕西各省,同时还发展到了河南、甘肃,面较广。1813年到1814年的天理教起义爆发于北京,还到达了河南。


这些起义的经过在这里就不谈了。


白莲教起义


这些起义爆发的原因有的是由于民族矛盾。如苗民要求清廷照顾本族的传统风俗习惯,不用汉人的礼法制裁苗民,在征收地税上对苗民也应有所不同。最后清统治者作了让步,决定苗民田产按照当地的习惯处理,新开垦的土地也不征税,苗民诉讼或犯罪按照苗民的风俗习惯,不按汉人律例处断。


起义原因更重要的是由于剥削的加重和官吏的贪污暴虐,欺凌农民,霸占土地,诉讼株连。如苗族起义,鲜明地提出“逐客民、复故地”的口号,就是要驱逐潜入苗寨强夺苗民田地的外来地主,并要求归还他们被夺的土田。在这些问题上,由于坚决的武装斗争,后来清政府都作了让步,如查还侵地,民地归民,苗地归苗,尽罢旧设营汛,挑留苗兵驻守,以屯田粮租充饷,宣布官民不得擅入苗寨的禁令,制订了提高当地文化、改革当地陋俗的措施,某些问题才逐步得到局部缓和,但根本上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并没有得到解决。


镇压白莲教起义花费银一亿两之多


乾隆皇帝自称为“十全老人”,又自称有十全武功,这是他在嘉庆元年时自封的,意思是说打了十次仗,十次都打胜了。当然,这些战役不尽是正义的,是不值得自我夸张的。现在我们只谈这十次用兵的时间和军费:


清朝中叶各族人民武装起义的次数很多,虽然或久或暂地遭到了镇压,但农民在阶级斗争上获得了一定认识,一定经验。前一起义常给后一起义播下了种子,安排了条件。小金川斗争了六年(1771—1776年),湖南、贵州苗族前后就斗争了十二年(1795—1806年),白莲教起义斗争了九年(1796—1804年),到清后期的太平天国就斗争了十五年(1850—1864年),捻军就斗争了十四年(1855—1868年),都说明了这一点。


乾隆皇帝列举的十次战役实际上是勉强拼凑起来的,记载也时有出入。如准噶尔的两次战役实际上是第一年没有结束,第二年又打。廓尔喀两次战役也是如此。这些战役的性质也不一样。镇压林爽文之役,实际上是镇压台湾农民起义,是极端反动的。对国内外各民族的战争,有的为了国家民族的独立统一,是必要的;有的则是非正义的。无情地反击外国的武力入侵,是绝对必要的,但出兵国外,用大国的武力威胁别国安全,干涉别国政治,如缅甸之役、安南之役,则成为侵略了。至于战争间接所起的作用,也有不同。大小金川之役以后,少数族与汉族在经济文化上的联系增多了,加速了少数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提高,这是乾隆当时没意识到的。所以十全武功是怎样拼凑起来的,在研究时,我们并不注意这些,而要看它对整个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关系如何。关于军费问题,有的战役我们还不清楚它的数字。



嘉庆年间,为了镇压白莲教起义,前后经过了十二年,花去的军费约有银一亿两之多,而且愈到后来,军费开支愈大。如果按年计算,则每年平均军费将近一千万两。军费开支浩大,就更加重人民的负担,人民所受痛苦更深。前面谈过,清代国库收支每年都是有节余的,有时约五百万至一千万两,有时甚至到二千万两,但是不够也不能用来解决这笔庞大的军费开支。这些军费究竟是怎样筹措的呢?清朝政府自己说不曾有过加派,实际上并不如此,它对人民的压榨仍是很重的。直到清末,国家正常赋税未尝增加,也是事实。但不是除了正常赋税之外就没有其他捐税。后期的厘金、膏捐(鸦片烟膏)都是明显的事实。在中期,用来维持军费的主要是靠“捐例”。所谓捐例就是捐官费,捐官就是买官,在朝廷就是卖官鬻爵,从小官到大官都可以用钱来买。京官可捐到郎中,地方官可捐到道台。特别是1801年以后,由于军费开支大,捐官之风更为盛行。


除了捐官以外,乾隆时还有所谓“商捐”,是勒索商店捐献的。商人因为要输捐所以在货物上提高价钱,结果仍然转嫁在人民身上。货物有时加几倍甚至十几倍的价钱,比他们捐献的更多。捐官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清末,丁宝桢的奏章里曾经提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捐官的人分配到了省里。省里编制上只有几个员额,除去正规升调占去的员额之外,所余无几,而捐官的人太多,轮到补缺做官,至少须等待十年。即使轮上了,最多也不过做一年官。因为还有别人在后面等着。一个人为了捐官,往往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他的欠债和后半辈子的生活费用全靠做这一年的官捞回来,因此贪污非常严重。所以,捐例收入依然出在人民身上。


以上说明几次战役的军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灾害。但是我们不能只从这一方面着眼,而抹杀历史上有些战争是正义的,是有进步性的,是对后来起了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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