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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准备这样干

海洋网 2020-09-15


日前,浙江省政府正式批复《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批复要求,该《总体方案》实施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融入“四大建设”,坚持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功能平台


据了解,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发改地区〔2018〕1712号),明确在浙江省设立包括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2个国家级示范区。文件明确,温州示范区以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开展海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示范任务。


温州示范区位于温州湾瓯洞区块,规划面积约148平方公里。立足温州连接长三角和海西区的特殊区位,构建“一核一轴、四区多岛”空间格局。(一核:即瓯江口核心区;一轴:即灵昆-半岛发展轴;四区:即洞头海洋旅游区、状元岙港区、大小门临港产业区、蓝色产业新城;多岛:即规划范围内的相关海岛。)


下一步,洞头示范区建设将突出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滨海城市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高标准保障,大力促进海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


目前,洞头区已研究制定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清单,共涉及七方面70项任务清单,加速推进示范区建设,努力推动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以下为批复全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浙江宁波、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建设总体方案的复函


宁波市、温州市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请示》(甬政〔2019〕39号)、《关于要求批复实施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请示》(温政〔2019〕26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二、示范区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面融入“四大建设”,坚持陆海统筹、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努力将示范区建设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功能平台。浙江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要突出现代海洋产业发展,促进海洋高端科技研发和转化,加快建设海洋绿色协调发展样板区。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要突出海洋产业高端化发展、滨海城市高水平建设、海洋生态高标准保障,大力促进海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海峡两岸海洋经济合作,探索民营经济参与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


三、两市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加快各类开发平台整合提升,建立“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进一步优化空间功能布局,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推动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四、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两市方案实施的业务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动在示范区开展相关体制机制先行先试,帮助解决示范区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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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网

作者: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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