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渔民船东复工复产!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向全国渔民会员赠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险
2月25日,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联合8家省(市)渔业互保协会,倾情向全国渔民会员赠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险,参保渔民会员及渔工因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且在180天内因该疾病导致身故的,可领取20万元互保金,保障期限达3个月。
据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初步统计,全国约有70万渔民会员将会获得此项保险捐赠,本次预计赠送超1400亿风险保障,其中,近3700名湖北省渔民会员将获赠7.27亿元风险保障。
公告内容如下:
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关于赠送全国渔民会员
新冠肺炎身故保险有关事宜的联合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总体工作部署,为支持全国广大渔民会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尽快复工复产,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决定向全国范围内参保渔民会员及渔工赠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险。现将有关事宜联合公告如下。
一、保险名称
新冠肺炎身故保险。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参保渔民会员及渔工因确诊感染新冠肺炎且在180天内因该疾病导致死亡的,由其参保的渔业互保机构给予赔付。
三、保险金额
20万元/人。
四、保险期间
2020年2月1日00时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
五、赠送条件
(一)在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参加渔船财产保险、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保险(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渔民人身平安保险)三类险种,其中只参加渔船财产保险的仅赠送会员本人,其他按照实际参保会员及渔工人数赠送,每人仅赠送一次;
(二)渔民会员及渔工确诊新冠肺炎时,其参加的渔船财产保险、渔船船东雇主责任保险(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渔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渔民人身平安保险)在有效期内。
六、赠送方式
由渔民会员参保的渔业互保机构赠送新冠肺炎身故保险,会员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七、理赔处理
除正常身故理赔材料外,还需出具死亡人员确诊因新冠肺炎死亡的相关证明。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
河北省渔业互保协会
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江苏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
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
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
2020年2月25日
来源:中国渔业互保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