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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名单公布
4月2日,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山东省海洋局、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济南签署《三方共建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三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制约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全力开展协同创新,大力推进海水淡化及内陆苦咸水相关领域的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促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链落地,建成国内一流、国际领先的海水利用产业技术研究院。
三方签署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共建协议
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将立足山东,辐射全国,建设具有高水平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产业示范带动与技术推广作用的海水利用产业研究院,为加快探索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保障山东水资源安全,提供强力科技支撑。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党委书记边鸣秋,中共山东省委海洋办主任、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寇梅先后致辞。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李琳梅,纪委书记赵楠,副所长张雨山;济南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涛;山东省海洋局局长宋继宝、副局长王仁堂、付日新,省海洋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咨询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海洋高质量发展,决定成立山东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一、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咨询和论证意见;
(三)对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基本形势和应关注的重要问题,适时提出对策建议;
(四)围绕我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突破,以及国家促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开展宣传、科普工作等。
二、专家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
李琳梅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所长、教授
副主任:
阮国岭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张雨山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孙义福 山东省水利厅高工
贺志鹏 山东省海洋咨询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生辉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海岛中心主任、教授级高工
王熙杰 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主任、高工
尹建华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海水直接利用研究室主任、教授级高工
冯 历 青岛碧水源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工
冯维囯 中国旅游报山东记者站站长、记者
刘淑静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发展中心主任、教授级高工
李建业 山东夙沙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总工、副教授
李培良 浙江大学教授
李焕军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理事长、研究员
杨兴涛 青岛百发海水淡化有限公司总工、高工
初喜章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技术开发处处长、教授级高工
张秀珍 山东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赵河立 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海水淡化技术研究室主任、教授级高工
贾瑞宝 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主任、研究员
高 翔 山东省海洋预报减灾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三、专家委员会在省海洋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山东省海洋局科技与对外合作处,主要负责日常服务工作。
四、专家委员会专家任期三年。
希望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各专家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为我省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山东省海洋局2020年4月1日
来源:山东省海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