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部回应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造假
针对近日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造假一事,2020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发布会上回应称,“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环评文件暴露出的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已迅即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新闻发布会现场图
2020年4月15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几项生态环境部重点工作情况,包括回应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
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
为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保障环评工作质量,2019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自《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全国已有2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30名编制人员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被采取信用管理措施。今年3月,我部公开通报了一批环评文件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再次彰显了我部坚决依法依规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管的决心。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其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但确有一些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环评工作中粗制滥造,严重影响环评制度的公信力。近期,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文件在建设单位自主公示阶段,暴露出抄袭、造假问题,性质十分恶劣。我部迅即责成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遏制环评文件造假和粗制滥造等问题,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
环评是各项行政管理中公众参与比较早、信息公开比较全面的一个领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参与,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
此前报道,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书被指涉嫌抄袭。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字眼,涉嫌抄袭湛江航道疏浚项目环评,例如,环评中写道“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项目建设可实现‘以湛江港为龙头,充分发挥其作为西南沿海地区主枢纽港的辐射功能,在湛江湾、雷州等地布局建设若干港口物流基地’的目标”。在项目生态评价上竟然出现了“项目不会对湛江湾现有红树林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等字眼。
3月27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微就环评报告书涉嫌抄袭一事回应称,将终止目前正在开展的该项目环评公示,立即责成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重新组织开展环评,对项目实施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包括红树林、鸟类、水质等,重新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评估。
3月28日,中科院南海所在其官网对环评涉嫌造假一事发布声明称,3月27日获知此事后,研究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小组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查,该事件中涉及项目,确系由中科院南海所注册环评工程师承担。目前该所对事件正全面调查,并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存在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后续将及时对外发布。
4月1日,中科院南海所调查处理“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报告涉嫌抄袭”结果公布。该文认定:涉事报告书部分内容与该所编写的环评报告《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定性分析部分相同或高度相似,确实存在抄袭;涉事报告书负责人徐玉芬未按规范程序经我所审核同意,私自对外提交公示文件,造成恶劣影响,负有直接责任;该所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和潮流泥沙数学模型专题报告》技术咨询合同承担单位,对职工职务行为监管不到位,导致徐玉芬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在未审核盖章情况下擅自提交成果文件。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表示,经协商,该所立即中止该项目合同,并退回全部费用,后期不继续参与该项目工作。停止项目直接责任人徐玉芬所有项目工作,进行调查整顿,在征得委托方同意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其他人接手。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第18号),及中科院与该所相关规定,对徐玉芬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启动问责程序,处理结果后续将对外发布。
●人民日报点名批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项目等环评“抄作业”“走形式”
●中科院南海所确认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报告抄袭,退费并处理责任人
来源:生态环境部、澎湃新闻
记者:澎湃新闻 刁凡超 冯建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