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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规发布!四家单车企业第一时间发声表态

2017-08-05 企鹅问答 全媒派

共享单车因其即扫即用、无桩借还、绿色节能等特点,深受人们喜爱;但同时,乱停乱放、占用行人道路、车辆损坏丢失、未成年人使用安全隐患等问题也逐渐凸显。这不仅降低了市民对共享单车的使用效率,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市容面貌。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经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共享单车新规。其中规定中明确指出: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鼓励免押金方式、即租即押、即还即退;建立车辆投放机制等。


规定一出,就得到了企鹅问答网友们的一致叫好,然而在叫好的同时,难免会有质疑的声音:这些共享单车企业是否能很好地遵守新规呢?为了解决网友们的疑惑,企鹅问答特意邀请到相关企业——摩拜单车、ofo、小蓝单车和哈罗单车,且看他们如何表态。



摩拜单车官方账号:摩拜单车mobike


摩拜单车赞同《指导意见》提出的“充分利用车辆卫星定位、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鼓励企业制定更高水平的产品质量、运营管理等企业标准,探索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要求,并始终将车辆管理和用户服务视为重中之重。


摩拜单车将继续坚持以用户为本,坚持技术驱动、创新驱动,不断探索新的服务和管理模式,为共享单车行业发展发挥引领作用,携手政府、社区和用户实践“让自行车回归城市”愿景,推动安全、有序、便民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ofo共享单车官方账号:ofo


在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指导意见》紧贴国家战略、以服务为本、以市场为导向,为行业指明了方向,体现了主管部门的担当、开放和包容,ofo小黄车深受鼓舞。ofo小黄车将以《指导意见》为蓝本,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地。


ofo小黄车一直注重在行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科技与商业创新,注重提升用户体验和保障用户权益:我们建立了“奇点”大数据系统,通过对出行大数据的分析利用,不断优化车辆的投放、调度,提升运营效率;不断迭代软硬件技术,积极配合试点电子围栏技术,探索“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电子围栏管理模式;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充实运维人员,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对用户押金采取严格的“托管”而非“监管”模式,最大限度确保了用户押金安全;率先倡导并推进共享单车信用体系建设,在多个城市开通“信用免押金”服务,并探索通过信用分引导用户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


未来,ofo小黄车将以《指导意见》为指引,在各级主管部门指导、支持下,继续发挥行业领军作用,为打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分享经济新典型贡献力量。


小蓝单车官方账号:小蓝单车


小蓝单车完全支持《指导意见》所提倡的信用体系建设。并通过“天眼系统”逐步实现算法管理替代人工运营,最大可能避免完全依赖人工运营所带来的负面隐患。全力杜绝如12岁以下儿童骑行等不安全行为。


同时,小蓝单车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在信用体系上的一系列措施,同步建立“不同信用分级、不同押金要求”的鼓励机制,鼓励用户安全健康骑行,鼓励用户有序停放车辆,逐步向高信用分级用户免押金政策过渡。


针对《指导意见》对押金管理的要求,小蓝单车与银行、第三方支付渠道建立了完善的押金管理流程,100%保证用户押金安全与及时退还。


哈罗单车官方账号:Hellobike



除了电子围栏等先进技术,哈罗单车在不少城市设定禁停区,通过远程智能操控技术,对违规进入禁停区域的车辆用户扣除信用分甚至实际费用,进行处罚,做到车辆规范管理。


针对用户安全,哈罗单车有产品责任险和用户骑行意外险的双重保障。其中产品责任险由工厂直接投保给哈罗单车的所有车辆;目前骑行意外险正在向全国范围内推行。


《指导意见》中特别规定禁止向12岁以下儿童提供共享单车服务。针对此项规定,哈罗单车早在实际的运营管理中,对12岁以下儿童禁骑设定“三级保护屏障”,第一级:用户在提交身份证时自动对生日年份进行计算,低于12岁者,则无法提交;第二级:大于12岁以上的用户,接入多家身份证认证平台服务,进行身份证审核,提交信息与数据库一致时才可审核通过;第三级:当以上两种情况都审核无法通过可能手动提交身份证照片和手持身份证照片,进入人工审核流程,运用智能化识别程序,加以三级审核,对不符合者加以“拦截”。对此,哈罗单车也呼吁,本着对少年儿童负责的态度,也请家长发挥好监护人的作用,请全社会一起监督,共同做好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共享单车的管理。


四家企业明确表态会支持《指导意见》,同时也制定了相应策略来响应新规。至于成效如何?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那么,这些规定是否能真正解决现存问题呢?


法大知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


当前共享单车在运营过程中,主要出现过的问题有:车辆摆放混乱、自行车道被占用以及用户骑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等。对于这些问题,《指导意见》都有相应的内容。


比如车辆停放问题,


1)从源头上,提出“引导有序投放”。《指导意见》强调,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公众出行需求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定位,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2)从管理上,强调“加强调度转运”等。《指导意见》在保留“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要求外,对单车企业或平台提出新的要求,“根据停车点车辆饱和情况及时调度转运车辆,最大限度满足用户用车停车需求。”


显然,通过投放机制更科学,调度运转更高效,将有效解决部分站点、区域车辆短时“淤积”甚至乱停放的问题。


此外,《指导意见》还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新变化,包括“推动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取消平台“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要求、“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从积极推行改为加快实现等等。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指导意见》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更加明显。


大出行、TMT观察者:二说


现在看来,共享单车正逐步复制当年网约车从草莽竞争到规范化管理的老路。这个过程利弊互鉴,有所得必有所失,从好的方面来说,这个指导意见解决了几个问题:


一是定位明确。共享单车被定义为非机动车的分时租赁,是公共交通的补充,这实际上是给共享单车正名;


二是严格管理。要求有序投放,将12岁设定为用户门槛,同时强化实名、免押等互联网手段的应用;


三是信息安全。对共享单车的数据采集和使用做了限制。


从市场和运营企业的角度来说,指导意见的影响则可能非常深远。


首先,指导意见的出台暗示了无序竞争时代的结束,它带来的后果是:


1、小企业的加速退出。网约车新政之后,之所以滴滴之外的企业仍有生存空间,是因为可以做差异化运营,而低客单价的共享单车不存在这个可能。


2、可能推高企业的运营成本。有序投放会对各时段的调度能力提出很高要求,类似12岁这样的用户门槛,如何用线上手段解决,也将考验企业的产品和技术能力。


3、有可能改变摩拜和ofo目前的竞争态势,ofo一直靠快速市场冲量来对冲摩拜的技术优势,但指导意见出台后,必然会加速转向智能锁模式,这个过程可能给摩拜机会。


智能行业第一媒体:智东西


划重点:一个是管理要规范,一个是运营要安全。


共享单车从面世起就存在许多争论。共享单车目前有哪些问题呢?从社会层面讲无非就两个(企业层面是商业逻辑,让企业去自己解决):


1、大规模投放带来的乱停放、占道等问题。


2、用户尤其是未成年儿童的安全问题。


而本次《指导意见》,算是对症下药,给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先完善机制,再解决问题,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当然,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就像交通法规存在依然无法杜绝交通事故一样。


除了企业与政府,国民素质的提升也是重要的一环。双管齐下,才会更加有效。


《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现存问题的解决是具有指导意义,上面三位专家达人给予了肯定和支持。也有部分答主流露出对新规的些许隐忧。


资深科技、互联网产业作者:互联网指北


这次的共享单车行业新政肯定会“雷声大雨点也大”,特别是目前各家单车都处于融资、出海、上市的关键期,不争馒头也得争口气,但计划和执行是两个层面上的事。


比如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的这项新规,对于一部分共享单车企业来说,在单车上采取除张贴警示标语之外的强制措施(比如将容易破解的密码锁换成需要蓝牙、移动网络的智能锁),无疑是影响整条生产线的决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消耗的运营成本(定制新品、改造旧车、回收废车)足够从业者们肉痛一阵。



需要研究新政的不仅是从业者,还包括消费者,比如鼓励免押金方式、即租即压、即还即租的规定,实质上将骑行行为与信用体系进行挂钩。共享单车公司有专门的团队与征信体系对接,但作为市场主体的普通用户却依旧处于需要普及“信用体系常识”阶段,有限的容错率埋下了许多隐患。



此前德国媒体放出的“白痴经济论”,其实代表着共享单车领域两个亟待解决的困境:一个是缺乏监管的不成熟市场环境、另一个是建立在人性考验的创业模式——而这些都是难以很快解决的现实问题。在信息快速迭代、资本快速流动的今天,市场是否能够给予一个行业足够长的时间进行成长,本身就是个不小的命题——更何况还需要共享单车们支付足够的市场教育成本。


科技互联网观察者:邻章


对于新规究竟能不能治理好当前共享单车市场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个人还是持有保留意见。


一个非常核心的现实是,目前共享单车市场出现的这些问题,其实更多的是在消费端,而不是企业端。我们看到,无论是共享单车的乱停乱放,还是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12岁儿童事件,核心要素不在于企业,其实说一句不太客气的话,更多还是由于消费者自身素质所引起的问题。


那么这些新规能够提升消费者的素质么?我认为是很难的,这需要的是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


刘兴亮时间创始人:刘兴亮


如果靠规定就能解决好问题,那这个世界就变得太简单了。比如过量投放的问题,这也不是新问题,过去百团大战、百车大战、百播大战的时候,也出现过。比如一个商家,被几十家上百家团购网站骚扰,这也是类似于「过量投放」的问题吧?等百团大战的浪潮过去,这个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共享单车的过量投放也是这样,你说那么多家共享单车公司,拿了投资人那么多钱,总得买一堆车投放吧。当投资人的钱不好骗的时候,过量投放的问题也能解决。但光靠行政这只手是不够的,还需要市场这只手。


过量投放的问题如何解决?行政手段是一方面,市场这只手自然也不能放松。


通信行业观察者:笨手蛇


新政对于规范目前共享单车的乱象具有指导意义,这是好事情,同时也充分肯定了共享单车的价值,这对于后续发展也有鼓舞效果。同时,对于押金的注意,以及一些要求,实际上提高了企业经营的要求,这很可能会加速一些企业的淘汰出局,而这对共享单车的发展是有利的。是,个人觉得对共享单车负面问题的关注和要求还是不够,特别是对于规范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段。


大家的质疑和担忧不无道理,计划和执行的确是两回事,消费者素质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那么除了《指导意见》中的规定,网友们还有哪些建议呢?


腾讯网友:Krist暖暖


就其中一点禁止12岁以下孩子骑行而阐述一下拙论,现在大街很多七八岁的孩子骑着小黄车到处横行,有的甚至腿都够不到脚蹬,安全隐患太大,原因是什么?无人监管这件事情,如果路上看见了,你怎么劝阻和惩罚,是不是应该有措施?还有ofo小黄车简单的四位密码破译,很容易让小孩子抓住漏洞,讲真,我很少看见扫二维码开车的共享单车被小孩子占为己有,小黄车却屡见不鲜,是不是应该反省一下,改进一下?不能指望国民素质高到配合你一起遵守规章制度,但是你是不是应该尽量避免被人钻漏洞?


腾讯网友:范


小黄车起初配机械锁时,小孩子都会破解,并且经常乐此不疲,沾沾自喜,很有成就感,大街小巷小学生人人一辆,嘻戏穿梭。现在小黄车换成数字软件解锁,大街小巷再也少见小孩子骑车的身影,就连我家小孩也因数字锁不好破解再没动过小黄车,问他原因说是不好破解,玩不了了才终止“偷窃”行为。大家说说,怪“锁”?还是怪“孩子”?我认为怪“锁”,机械锁才是诱惑事故和犯罪的帮凶!应追责共享单车!


孩子需要大人监管,简单数字密码也需要被智能锁替代。



腾讯网友:gingko


第一,占道经营问题。现在大部分城市都禁止占道经营,共享单车算不算占道经营,他们是经营行为吧,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别说便民,摆个早点摊也是便民,怎么就成违规了呢?只因为他们规模大,我规模小吗?是不是我一次性在路边摆5000个摊就合法了?


另外问交管部门,汽车停路边一次你说占道罚200,共享单车几百万辆,扔在各个道路上,有没有占道,便道也算,因为汽车停便道上你们是罚的。占道你们为什么不罚,我就见过某单车一次上千辆,放在便道上,行人对面两人错身都困难,为什么不罚?为什么?


第二,共享单车不是公益。他们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不要拿便民说事,我明儿去马路边卖服装也是便民,我为了让大家不光着,我也是做公益,为什么查我的摊子。既然不是公益是经营行为,凭什么他们可以无偿使用大量社会资源,随意投放在他们想投放的地方,而不支付任何费用,我就问凭什么?


第三,使用者的违法行为责任谁来承担?闯红灯、逆行、便道上骑行、停放在路中间……这些行为谁来承担后果,共享单车们,你们不要扮无辜,你们是经营者,你们获利了,你们至少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你们有管理义务吧,你们应该进行实名认证,建立失信人员名单,主动和交管部门合作协助处罚违规违法者。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雇几个人在车多的地方摆摆车做做样子。你们从事的这个行业,需要有很高的社会责任感,而不是只顾圈钱扩张再圈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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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政能治理好目前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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