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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案”之后,媒体人被钉在鄙视链末端?全媒派读者:这是舆论场的传播力之战

2018-02-10 腾讯传媒 全媒派

2018年的第二个月,汤兰兰事件走进公众视野。本周全媒派文章《割裂的情绪与失序的讨论:“寻找汤兰兰”事件中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一场公共讨论,怎样才能称之为理性?


是媒体失序还是公众情绪过激?在全媒派(ID:quanmeipai)的评论区,读者说,这是舆论场上的传播力之战,一地鸡毛中,最关键的真相还未浮出水面。


媒体与公众

舆论场的传播力之战


众说纷纭,而真相模糊不清。在割裂的舆论空间中,有读者指出,媒体与公众之战,是舆论场上的一次传播力之战。


媒体跌下神坛?


媒体在汤兰兰事件中受到了猛烈的批评,一些读者质疑他们在操作上的合理性,媒体人已经被钉在鄙视链末端了吗?


@栖霞山大当家Beard.Q

新闻的标题聚焦在“寻找汤兰兰”,行文也具有明显的倾向性,而其质疑反而缺乏有力逻辑与证据支撑。在大V和民众发泄情绪的同时,一些媒体记者的自媒体在这场闹剧里也功不可没。


@袁毓菁

媒体还是没懂公众们在质疑什么。对冤假错案的怀疑并没有错,关键在于记者懂法吗?几年来经过一审二审的案子,记者拿不出强有力的证据推翻,一句存疑足够吗?不寻找更为有力的公检法发声,将汤母及其代理律师的一面之词撰以所谓非虚构。还想做意见领袖,还质问受众你为什么不按我的议程走。媒体需要反思。


@赤·彤丹朱

问题是,摆出来的证据都不能怀疑性侵是否发生,从目前来看性侵是肯定存在的。大家都期待着真相,但是媒体尚无给出一个合理的法律上足以推翻案情的证据,所以才怀疑媒体动机。



@King

议程设置,媒体虽不能引导受众怎么思考,却可以决定受众思考什么。如果一开始媒体不以偏激态度报道,只报道事实,不扯各种猜测,就不会失焦。


@Steven Yuen

个人觉得,汤兰兰在法律意义上是受害者,同时也涉及到未成年人性侵这一敏感话题,媒体不应该把落脚点或者标题设定在寻找她这一层面上,更不应该公布相关信息(虽然马赛克了其中部分),这也是目前争议最大的一点。虽然向左或是冤案错案,向右是二次伤害,但如文章所说的,每个人都有“被遗忘权”。


@joanne

本就是一场罗生门,案件存在一定机率是冤案,但同样有可能不是。发起的媒体、围观的网友只是旁观者姿态,真相都只是往自己愿意相信的方面去臆测。但是无论是否冤案,求证的路途难道只有找到汤兰兰这一条?媒体存在的意义在于公信力,不是事件亲历者,贸然站队侵犯隐私,造成负面影响,这样的媒体存在的意义在哪呢?


@饮归客

案情信息并不掌握,只能失焦选择其他话题发表意见。我也知道媒体可以调查,但不能代替司法审判。记者笔下有毁誉忠奸,然而媒体审判已经让中国几家有公信力的媒体跌下神坛。当然,既然媒体有意无意被塑造为执掌正义的偶像,就难免走到被打破神话的那天。



@T.X.T

“寻找汤兰兰事件”让我想到了之前的于欢案,同样都是一起新闻报道引发网民、大V、律师、司法机关人员大讨论。前者刺痛民众的点在于受辱的母亲,后者则是被侵犯的未成年人。去年一年微博上爆料的多起未成人年性侵案件,已经对人们对社会的感知起到了铺垫作用,大众对这类事件的神经已经是及其敏感了。


 作为专业的媒体,在运用写作框架时,应当避免刺激某种社会情绪。此次媒体质疑的案件非常特殊,更应谨慎。遗憾的是,我并没有感受到媒体所表现出来的专业和谨慎。甚至在后面同行的一片辩白声中可以看出,他们还是不明白民众到底在愤怒什么。


到底委屈的是自以为秉持着专业主义的媒体,还是自以为站在道德高地的网民?随着两边非理性的声音壮大,即便是合理范围内的讨论也会被扣上没人性的帽子。



@Jerry

破解塔西佗未必多难,当事媒体为“技术失误”道歉一鞠躬的事儿。 但是这波捆绑媒体过多,又都是多年自我神话圈地自萌的主儿,遇到质疑本能反应就是抱团反击,并且持续放料意图以案情本身逆转来做声誉翻盘。殊不知,撇开阴谋论,这完全是力气使错了方向,越用力,越发让媒体人这个群体被网舆固定在鄙视链上。


公众情绪过激?


也有读者认为,媒体寻求真相,也并未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公众和大V的指责,来的有些牵强。


@文龙

现在看来,对媒体的一切指责都是以澎湃的报道为起点。但我到今天,也认为澎湃最大的问题仅在于“媒体对隐私保护的判断和大众产生了偏差”,是一种判断的失误。比如,所谓泄露的身份证号是“2311821994”,231182代表五大连池这个地址,1994代表汤出生年份,这些都是公开的信息…但显然澎湃的判断发生了失误。


无法接受指责媒体动机的观点,一个朋友说澎湃是为了流量。那一刻突然发现互联网语境下“新闻价值”和“流量”居然神奇的划上了约等号。但很重要的不同是动机,社会责任和商业目的是不一样的。 


@Abi

这个案子说不清谁对谁错,媒体寻求真相,舆论偏向受害者,看似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带节奏的大V却通过一个户籍信息就掀起舆论狂潮,讽刺的是舆论紧抓这点不放,却有很多人并没有看完过澎湃或者新京报的报道。



舆论场的传播力之战


@z

这其实不是一场探寻真相的讨论,而是一场舆论场的传播力大战。社交媒体大V 狙击地方媒体新京报、澎湃新闻等,质疑其新闻伦理,成功引导社交媒体舆论风向,新京澎湃:败。中央级媒体和地方媒体观点撕裂,紫光阁、人民日报等凭借“首善光环”迅速站领道德高地,flag一立,网民应声而起,新京澎湃:再败。 


在现有局促的新闻自由和报道环境下,社会对于媒体的新闻专业主义也不要苛责;既然你让我戴着镣铐跳舞,就不要指望我跳的舞步合乎规范。



@Dxlkslbccdtks love

在汤案中,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其实都有自己的不当之处,媒体在文章的撰写中存在标题拟订不当的问题,而且文章中的观点立场不是特别全面。至于公众,则过于被情绪所牵动,比起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所相信的,或者说是自己的刻版印象和先入为主,也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划分进某个阵营,甚至在失序的讨论中使舆论的导向发生偏差。


后真相时代,媒体需要更加公平和理性,减少因为自己的报道而对事件双方带来的二次伤害;公众也应该不仅仅被情绪主导,而应该更全面地了解事实,理性地思考。


百家争鸣后的诘问

真相、隐私和规训


一地鸡毛过后,事情的真相依旧模糊不清。对公共事件的讨论,怎样才能让注意力去往该去的地方?


讨论是叩问和修正


@邹余淮~

汤兰兰事件中形成部分,注意是部分媒体与公众相互指责的现象并不一定是不好的。这样的辩论本身精神值得鼓励,只是由于在专业性、在案件可触及程度即信息知晓程度方面公检法-媒体记者—大部分民众是均不对称的,而导致讨论失焦。事实上,如果没有这样的激烈讨论,如何帮助实现新闻媒体记者对稿件和自身专业精神的叩问。


再者,寻找真相的职责在于大众舆论吗?不在。公检法、第四公权的新闻监督,你们去做啊,有错就改,拿出专业精神和态度去靠近汤兰兰案件的真相。可以拿出精力去引导公众探寻真相又为何要多费口舌辩白,做实事虽也难堵住悠悠众口,但我相信有判断力的民众都不会再过分纠缠。



@贡小丸

最好的,就是百家争鸣。总觉得每个版本的“事实”都真假参半,每种揣测的观点都有被参考的价值,有时综合判断的可能更接近事实本质。不应刻意引导哪些议题,因为总不可能只发出一种大家都认可的声音,让舆论(吃瓜群众)自我修正不也挺好的吗?


@倩

这件事的最大错就是,每个人都用自己手里极少的信息,用自己过往的、个人唯一性的“人生经历”,来脑补之后,判断事情的对错。唯一不同是是,有人手里有笔,可以大范围传播。有些人善于不加盘点的接收。不过这次的大反噬,是不是又意味着人们一直追求的个人独立思考力开始觉醒。当然,这次的发言,也是根据他们以往唯一的个人经历做出的希望更多人支持自己的发言。


伦理讨伐隐藏了真相


在这场舆情的大型车祸之后,也有读者提出疑问,我们本可以合力揭开事实的面纱,却步入了一场伦理讨伐的沼泽。汤兰兰案件留给我们思考的,是对真相的追寻,和对隐私的保护。


@江覆

起初看到王瑞峰发的那篇时觉得事件太不可思议,分辨不清是魔幻现实还是另有隐情,或许只有当事人对质才能让真相显露,不过心里并不觉得汤兰兰有可能出场,无论案件是否为冤。


可还是未想到事件走向如此令人错愕:探求真相的媒体陷进了伦理讨伐的沼泽、漏洞百出的审判程序鲜有诘问、意见领袖挤压了媒体话语权……本可以合力垒盖出的事件全貌变成了破碎的一地鸡毛,民众与媒体相互指责这起案件太像一场闹剧,舆论监督的价值与目的还能实现吗?



@小阿阳

从开始发酵到结束,各媒体公众号网友各抒己见。一万个人出于一万种利益从一万种角度发表一万种观点,兜完一大圈,结束了便再无人关注,过了几天又出来一件公众事件,又是如此…总觉得这个世界都浮躁了,像一波波的海浪吞噬着海面的礁石,吃瓜群众只想知道真相都变得异常艰难起来。


@饮归客

民众真正焦虑并自我投射的是,假如我的隐私权也被侵犯,暴露在网络和媒体上怎么办?皮尤多年前就预言,要不了多久,用户就会放弃隐私权,以获得免费、精准的服务。但一次次热点背后,隐藏着的是公众对最后一点隐私都可能被暴露的反弹心理。当我们不断追求更精准的用户洞察,也应保证这种权力不被滥用。


讨论“汤案”的意义究竟在哪里?读者@T.X.T说,库利的“镜中我”理论说,在网络围观中,人们围观的目光会构建一面“社会之镜”。无论是围观者还是被围观者都能在此中照见自己。


在观照别人的过程中围观者自身的行为受到警示,并通过确认他人的荒谬而预先矫正了自己,无形中会使得每一次的重大网络围观事件,都成为一次“全民规训”的契机。我们也希望,在一次又一次的围观中,我们能离真相、公正和理性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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