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三点建议
公共数据,其具备着经济价值,但更涉及公共利益。从开放数据中国的定位出发,我们高度关注公共数据的供给制度的设计和实践,并试图确保其体现开放原则:最小限制、促进协作、包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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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开放数据中国执行主任高丰博士在「数字苏州专家座谈会」的发言整理而得。
过往的十年中,我们已经见证了中国引入数据开放,并且本土化数据开放为有条件数据开放和无条件数据开放的并行逻辑体系。从数据开放的实施角度上来讲,碰到了两个大的问题,一个是如何平衡安全和开放,这对于原本以下载为主的数据开放提出了挑战;第二,则是行政机构本身缺乏必要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资金去做好复杂的数据供给工作。所以在这两年,我们也看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逐步的被不同的地方省市提出,乃至最终在「数据20条」当中也明确提出了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今年上半年,我们也先后观察到浙江省杭州温州、山东省青岛济南、湖南长沙、北京市等等都已经出台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管理办法,或尚处意见征集修订,或已正式发布生效。那么我们开放数据中国也正在对这些管理办法做横向的比对,和模式的凝练。今天就如何设计好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给出三点宏观的建议:
第一点是应当准确定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于现行数据开放框架之内。当前学界和政府政策制定中有诸多不同的理解,可能最为主流是认为数据开放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两种不同的数据流通制度。但我们认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它并不是一种新的数据流通模式,它应当归置在现有的公共数据开放的框架体系内。这首先不会破坏现行数据政策框架的延续,也不会破坏社会各界对于公共数据开放的一个整体预期和理解。其次,从法律关系来讲,我们认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其实类似于我们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PPP是一致的。即,我们引入社会资本和力量建设高速度公路,出让相应公路运营收益权给与社会主体;对应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它实质上是将行政力量实施数据开放这种直接开放的模式,转变成了由政府授权第三方引入市场的资本、市场的技术、市场的能力来实施数据开放。
第二,我们认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当预留空间服务创新的不确定性。对于数字经济而言,创新就意味着不确定性,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会有风投来对于不同的创新探索给于投资并承担失败的风险。那么同样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数据创新的过程是无法绝对确保确定性的。但当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机制设计上,我们观察到,绝大多数地方都明确的希望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与一个确定性的开发场景或者运营场景予以绑定。那么这种绑定就指向了一种确定性,以及间接指向了确定的建设主体,尤其是大型企业。这样一来对于中小微希望通过数据创新去开创新的独角兽,就会丧失相应的机会,或者会遇到过高的门槛。其实从当前的技术角度上来讲,既然已经使用隐私计算或者以安全计算环境为依托的来确保数据安全使用,那么从软性的体制上来讲,我们就应该考虑如何能够降低门槛,建立一种长效的机制去允许不同类型层次的主体,来访问数据开展不确定场景的创新使用。同时,也需要我们的运营方具备能力去从不同的不确定性创新中再总结出确定的中间要素需求和场景需求,从不确定能够转化为确定。
第三点,我们认为公共数据数据运营主要服务于中间产品市场,而非终端高级产品市场。那么什么是中间要素市场?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小麦我们知道他能加工成面粉,而面粉又能进一步生产为各类食品例如面包、蛋糕、汤团、面条等等。所以我们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从起生产内容而言,不应当是直接去生产面包等食品,而是应该去考虑如何生产不同类型的面粉。换而言之,当我们考虑什么是好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时,我们不应该单纯地去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产出多少个场景应用,而应当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将多少原本行政力量无法开放的数据建设成为了API接口,提供了面向公众可申请准入的安全计算环境等,其次是我们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开展服务了多少家不同的应用主体,是否普惠了不同类型的主体访问和应用我们的公共数据,最后才应该去看产出多少场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