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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闵资讯丨薛丽蓉律师受聘为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






为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1月20日,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法律顾问选聘公告》,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

作为一名已有20余年党龄的老党员和具有十几年丰富从业经验的律师,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薛丽蓉律师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号召,参与了本次公开选聘。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选聘小组按照既定程序,结合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职能和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差额投票,并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薛丽蓉律师从33名优秀律师中脱颖而出,与其他三位律师共同被选聘为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法律顾问。


2018年2月27日,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举行政府法律顾问受聘仪式,市合作交流办主任姚海,市合作交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潘晓岗出席仪式并为四位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受聘仪式后,召开了首次法务咨询会,各位法律顾问与党办秘书处、宣传处、政策法规处、区域合作处、企业服务处、对口支援一处、对口支援二处、联络处和信息处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法律事务需求开展咨询与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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