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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闵资讯丨区司法局就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课题来新闵所调研





2018年5月2日下午,闵行区司法局律公科刘琳青科长就闵行区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课题来本所调研,新闵所主任江净律师及破产清算与企业保护法律事务部部长张云鹍律师热情接待。首先由张云鹍律师汇报了本所作为闵行区唯一一家上海市高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律师事务所工作情况。本所自2007年通过竞选入选《上海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系全市12家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15年本所再次入选《第二批编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现名册内有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共32家。

本所自2007年至今,通过法院指定清算组或随机指定方式,共承办企业破产案件18件,强制清算案件10件,现已办结22件,涉案债权达十几亿元,债权人人数近千户。本所破产清算与企业保护法律事务部共有成员27名,通过十多年的努力,现已形成一支具有专业优势的破产管理人律师团队。江净律师就推进闵行区破产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当下政策背景、经济背景、法治背景及其他省市的操作情况,根据本所多年从事破产法律事务的经验,提出闵行区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应注意以下三点:(一)以国家供给侧改革为市场导向,化解企业危机、解决企业困境、清理僵尸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等;(二)以《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发挥破产管理人作用,做好破产清算及破产重整工作;(三)在为破产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减少企业破产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同时江净律师就闵行区推进破产制度体系建设在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计划、工作节点等方面提出建议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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