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市民,最高奖励10000元,马鞍山正在重奖举报这种违法行为...发现可马上举报!
全国卫生城市、
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
生活在这样环境美好的马鞍山
就问你幸不幸福?
那么,美好环境是不是要靠大家呢?
小编来调查一下:
小伙伴们平时有没有遇到过这些情况
↓↓↓
非法倾倒医疗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
甚至是危险废物的?
看起来很恐怖的医疗废物
▽
随处乱倒的各种固体废物
▽
还有可怕的危险废物,
天知道里面都是些什么
▽
各种类似违法行为...
看着他们如此明目张胆
视法律法规如同虚无
作为正义的好青年,
小编实在看不下去
愤慨呀!谴责呀
可实在无能为力,最多就只能发个圈吐槽
但从今天起
请举起我们正义的小手、拿出我们正义的手机
拍下那令人愤慨的一幕幕
实!时!举!报!吧!
从4月9日起,我市环保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马鞍山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环境违法行为。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告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的环境违法行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根据《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安徽省环保厅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了《马鞍山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马鞍山市环保局、马鞍山市财政局
2018年4月9日
# 举报途径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马鞍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来信、来访、网络、12369电话等方式,举报涉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
# 3项违法行为 #
1.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
2.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
3.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 奖励标准 #
举报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0元奖励。
所涉固体废物:
3吨至1000吨以下,奖励500元;
1000吨至5000吨以下的,奖励3000元;
5000吨至1万吨以下的,奖励5000元;
1万吨以上的,奖励10000元。
3吨以下可适当奖励。
举报案件办理结束后,征得举报人同意,也可同时给予通报表扬。
举报以上3种违法行为时
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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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怎么发?
举报奖励部门在举报案件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领举报奖励。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账号,由举报奖励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怎样才能举报有效,拿到奖励?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奖励办法
1.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为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同一举报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同一案件由两人以上(含两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3.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
4.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5.同一举报人在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同一案件的,由做出行政处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奖励。
这些情况不属于有奖举报范畴
1、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的职务行为;
2、环境保护监督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等的职务行为;
3、举报前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环境保护部门掌握,正在处理中的;
4、被举报企业已被责令限期治理或限制改正,被举报事项正在责令期限内的;
5、不存在违法事实的;
6、举报前新闻媒体已经曝光的;
7、不在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范围内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的。
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奖励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奖励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王燕
编辑:刘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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