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5月1日起,我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最严整治来了
对于孩子越来越沉重的课业负担
减负,一直是个热门话题
但是否真正减了“负”呢?
现在有一些学校是校内减负校外补
于是,
火热的校外培训成为许多家长的选择
从现在的情势看,
校外补课已从优秀学科教师蔓延到一般学科教师
收费也从几十到几百不等,
严重增加家长经济负担,
补课规模有几人的小课,
也有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这些有偿补课行为严重扭转异化了师生关系
破坏了学生学习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扰乱了教育教学秩序
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极坏
市委、市政府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高度重视
日前,市教育局正式印发
《马鞍山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
宣布从5月1日起,
在全市范围内
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治理对象<
本市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学生实践基地以及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根据规定
市教育局为全市在职教师
划出五条“红线”
◆严禁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寒暑假及其他节假日,在校内、校外及其他任何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严禁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或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课补习、音体美特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严禁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培训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严禁以其他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有偿补课,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行为。
市教育局表示:
对踩“红线”的行为,将实行“零容忍”,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视情节轻重,点名道姓,给予惩处
↓↓↓
本次《规定》体现了最严的规范、最严的核查、最严的惩处原则。
有偿家教行为一旦查实:
☞情节较轻的,全市通报,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情节较重的,记过或记大过,并给予低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处理,且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优评先;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再次出现有偿补课行为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
☞对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党员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特级教师、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三名工作室”主持人、导师团导师等重点教师群体,另外明确了从重处理的原则和办法。
市教育局表示,5月1日起全市统一行动,全面启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拉网式自查,实行常态化巡查。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对于举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555-2407900,2473336。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
出台教育志愿辅导、延时服务等配套方案,
让教育真正回归到按教育规律办学,
按青少年成长规律教学,
综合推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促进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让家长满意、
让学生满意、
让社会满意。
记者:余萍
编辑:刘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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