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Critique: The Structure of Critical Theories作者:吕克·博尔坦斯基(Luc Boltanski,法国社会科学高等学院/EHESS)来源:Boltanski, L. (2011) On Critique: A Sociology of Emancipation. Hoboken, New Jersey: Wiley. 第一章,有删节
社会支配(social domination)的概念是我探讨批判社会学(critical sociologies)的出发点。这是一个富有争议的概念,它一直是批判理论的主轴,并且它经常被社会学的其他潮流拒绝。“支配”一词被用来指称权力置于政治服务中的不同方式,这些不同的方式相当于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的“支配模式”(modes of domination)。不仅如此,“支配”一词还被用来识别、谴责极端、滥用的权力表现形式。在后一种意义上,批判社会学不断使用着“支配”的概念,但实用主义社会学(pragmatic sociology)完全忽视了它。我不会概述“支配”一词的历史。但我要以这个问题重重的概念为基础,寻求澄清社会学和批判之间的关系,并研究它们如何在从未摆脱张力的妥协形式中融合。“支配”的社会学形成了一个综合的对象(a synthetic object),因为综合,所以被直接观察,因此要揭示这个对象,分析者就必须重建这个对象的部分。社会学能观察到的是权力关系(power relations)。对于标准的社会学来说,对权力的提及与对“不对称”(asymmetries)的识别相辅相成,不过它们是多样的、局部的、地方的或短暂的。权力的不同来源(sources)和位置(sites)形成了一个网络,在这个网络中,这些权力可能会纠缠在一起,相互矛盾,甚至相互抵消。行使权力或受制于权力并不能避开行为者(actors)的意识(consciousness),权力关系在观察者的眼中总是可见的。因此,权力很容易成为经验社会学(empirical sociology)的研究对象,一方面因为社会关系中贯穿着相当容易观察到的权力形式,另一方面因为权力关系在许多情况下被刻在预先确立的形式中,这些形式本身以习俗或文本的形式稳定下来,比如司法文本和其他形式的规定。正如韦伯所言,无论以何种模式,权力总是趋于合理化(rationalised),权力的结构和行使至少在形式上受制于赋予它们某种稳健性的正当性要求。正是凭借这些要求,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可以宣称它是“合法的”(legitimate)。相比之下,将一种权力形式定性为“任意的/武断的”(arbitrary),意味着它不可能由预先确定的格式来衡量,不能确保权力行使的一致性。因为权力必须被维护且被合理化,所以权力替权力言说。“支配”的情况并非如此。支配的批判理论认为,有一种深刻的、持久的不对称性,这些不对称性在不同的背景下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并不断地被复制,以至于将现实(reality)作为一个整体(a whole)来殖民。被支配者和支配者无处不在,支配者支配阶级、性别、民族,等等。所涉及的东西不仅不能直接观察到,而且还总是躲避行为者的意识。支配必须被揭开面纱。支配不替自己言说,它潜藏在系统/制度中,而系统/制度中的权力形式仅仅是最表层的表层。行为者不仅在不知不觉中遭受着对他们的支配,而且有时甚至是这种支配的帮手。因此,支配理论必须选择一个与社会学略有不同的对象——为方便起见,我们将称之为标准(standard)。这种差异是不同形式的总体化结果。作为一种经验活动,社会学可以描述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以及权力的不同形式),而不一定要把它们整合成一个连贯的整体。相反,社会学甚至可以寻求把每一个的特殊性突出出来。因此,支配理论必须选择一个与社会学略有不同的对象——为方便起见,我们将称之为标准(standard)。这种差异是不同形式的总体化结果。作为一种经验活动,社会学可以描述社会生活的不同层面(以及权力的不同形式),而不一定要把它们整合成一个连贯的整体。相反,社会学甚至可以寻求把每一个的特殊性突出出来。相比之下,支配理论揭开了这些不同层面之间的关系,以突出它们形成系统/制度的方式。社会学将社会作为对象。无论社会学如何确定对象,情况都是这样,而且它总是涉及民族国家(nation-states)——比如在涂尔干(Durkheim)那里。支配理论依靠社会学的描述构建了一种不同的、可以被称为“社会秩序”(social orders)的对象。事实上,只有在这个对象被建构起来之后,才能提出对社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批判性思考的方法,也才能对支配模式进行一般性的描述。而且,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确定这个秩序中固有的矛盾,这些矛盾的暴露为批判提供了基础。
与所谓的自然科学相比,社会科学的特殊性在于,它们以人类(human beings)为对象,不是把握人类的生物层面,而是以人类能够进行反思为前提(因此应该区分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从这个角度考虑,人类并不满足于对他人行为采取行动或作出反应。他们审视自己或他人的行为以便做出判断,这往往取决于善与恶的问题,即道德判断(moral judgment)。这种反思能力意味着他们也会对他们的属性或行动的表达做出反应,包括来自社会学或批判理论的表达。行为者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道德判断往往以批判为形式。道德活动是一种主要的批判活动。教给一年级学生的社会学理论(经常引用韦伯的认识论)在以下两方面做出鲜明的区分。一方面是由所谓的“普通”人做出的、由“道德”或“文化”维持的批判性判断,它们构成了描述的合法对象的一部分;另一方面是由社会学家自己做出的批判性判断,即“价值判断”(value judgment),公理的中立性将被消除。这种区分的基础是韦伯式的“事实”(facts)与价值(values)的分离。支配的批判理论必然依赖于描述性的社会科学来描绘被批判的现实。但是,与寻求符合中立性的社会学描述相比,批判理论的特殊性在于,它们包含了对社会秩序的批判性判断,分析者以自己的名义承担起责任,从而放弃了对中立性的任何假装。被社会科学的真理话语支持的事实赋予了关于支配的批判理论以某种稳健性,并在描述被质疑的现实时发挥作用,但同时又使批判操作本身复杂化,这对该批判理论至关重要,也使之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一方面,这使得无法直接依靠普通批判资源做出判断,这些资源是具有地方特色的精神和/或道德资源。元批判理论(metacritical theories)不能通过将城市与上帝之城相比较来判断它的现状,甚至不能通过引入一个世俗化的特殊道德理想,而元批判理论家为了判断(和谴责)社会现状而天真地采用了这个道德理想,好像它涉及的不是其他道德概念,而是道德理想本身。这将与比较主义要求将所有已知社会中存在的道德理想置于平等的地位相矛盾。因此,关于支配的批判性理论与许多知识运动有明显的区别,这些运动基于道德和/或宗教的需要,发展了激进的批判,并要求其追随者绝对改变生活方式(例如正统基督教、摩尼教、千禧年主义等等)。然而,另一方面,批判性的支配理论并不是形而上学世界里的“空中楼阁”。与一群人(公众、阶级、群体、性别或其他)的具体关系构成了他们自我定义的一部分。与“传统理论”不同,“批判理论”拥有反思性的目标,它可以甚至必须抓住行动者的不满,在理论化的行动中明确地思考这些不满,以改变他们与社会现实的关系,从而使社会现实本身朝着解放的方向发展。批判性理论从普通批判中获得养分,即使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发展、重述这些批判,但注定要回到这些批判中去,因为它们的目的是使现实变得不可接受,从而使人们参与到行动中去,并改变现实的轮廓。一个没有集体经验支持的批判理论,只为自己存在而不为任何人存在的批判理论是站不住脚的。这种双重要求对批判理论的结构提出了非常强烈的约束。一方面,它们必须为自己提供规范性支持,这些规范性支持要充分独立于已经确定的宗教、政治方法及其道德语汇。如果不这样做,这些理论的反对者(即使是那些最初可能赞成这些理论的人)必然会谴责批判者与特定利益的联系,然后溶入日常政治生活结构的、口头批判的汪洋大海。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必须努力满足这些普通批判,就好像他们来自于这些批判,只是向他们自己揭开了这些批判面纱,诱导行动者承认他们已经知道但在某种意义上又不真正知道的东西——认识到这个现实包括什么,并通过这种揭示,与这个现实保持距离,以这种方式设想出旨在改变它的行动的可能性。当这第二个条件没有得到满足时,批判理论可以被拒绝,然后把它们扫入“乌托邦”的范畴,或者像迈克尔·沃尔泽(Michael Walzer)那样,把它们视为无根知识分子的哀叹,与现实隔绝,拒绝改变之行动。因此,支配理论中的那种批判性判断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提出的批判有着复杂的关系。它从未与这些批判重合,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其进行或多或少的持续关注(从拒绝到部分承认)。但无论如何,我们要在行动者根据他们的经验形成的部分批判和对特定社会秩序的系统性批判之间保持着一种区别。因此我们说,关于支配的批判理论是元批判。我们采取的立场是针对社会秩序的普通批判,这就将元批判的立场与偶尔的批判性干预区分开来,后者从学术专业的立场出发,对社会关系的某些特定层面提出质疑,以期得到补偿或改善,而不对其所处的框架提出挑战。但是,元批判性的建构也必须与普通人采取的多种批判立场区分开来,他们在政治行动和/或日常生活的纠纷中,谴责那些被称为不公正的人、制度或事件的特定情况或背景。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当我们谈到批判时,我们将指的是这些植根于社会的、背景性的批判形式,同时保留元批判这一术语,旨在从最普遍的层面上揭露压迫、剥削或支配的、不同形式的理论建构。
我试图描述社会的社会学和针对社会秩序的批判社会学。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需要把自己放在一个外部性(exteriority)的位置上,但二者需要采用的外部性种类并不一样。我们将在描述(description)的情况下谈论简单的外部性,在基于元批评理论的价值判断(value judgements)的情况下谈论复杂的外部性。我的研究把社会作为一个对象,描述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它的框架,呼吁进行思想实验,包括把自己放在这个框架之外,以便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事实上,一个框架是无法从内部把握的。从内部的角度来看,这个框架与现实中的迫切需要相吻合。当社会学家与负责大型组织(无论是公司还是依赖国家的组织)的官员相配合时,他们经常采用专业知识的立场和工程的视角。专家被要求研究各要素之间的问题关系(例如,妇女被雇佣为劳动力和出生率之间的关系),这些要素已经在负责人用来治理的行政或经济描述语言中被格式化了。满足这种需求的社会学工作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的美国发展起来,到了今天,业已构成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大部分产出。它有两个相辅相成的关键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提高组织的合理性,增强生产力,这使社会学服从于管理。第二个目标也是为了限制成本,但这次是所谓“人”的成本,面向利润的管理政策。在第二种情况下,社会学被要求帮助实施某种“缓和治疗”(palliative care),就像医学中的“缓和医疗”那样。也就是说,社会学要么勾勒出“社会政策”(social policies)的形状,要么为那些在当地实施这些政策的人(“社会工作者”)提供理由,并保持他们的士气。一般而言,社会学可以被视为“现在的历史”(a history of the present),采取外部性立场这件事不是不言自明的。外部立场的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一个问题,这一事实导致了走向外部性的举动成为自我意识。
这种从现实的粘性中退出的想象,首先剥夺了现实的隐含必然性,并把它当作任意的/武断的特性(仿佛它可以是其他的东西,甚至什么都不是)。然后在第二阶段,把最初被剥夺的必然性恢复到它身上,但这种置换的操作赋予了它一种反思的、一般的特征。因此,描述性社会科学可以声称它们维持着一种真理的话语。因为如果对象的实质内容一直在所有人的视线中,社会科学就根本没有理由存在。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学在其概念中已经是,至少潜在是批评性的了。就关于支配的理论而言,批判所基于的外部性可以说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它建立在两个不同层面的基础上。首先,它必须以第一种外部性为基础,使自己具备必要的数据,为批判的社会秩序提供画面。元批判理论必然依赖于描述性的社会学或人类学。但要成为批判性的学科,这样的理论也需要以不同程度的、明确的方式为自己配备价值判断的手段,这样才能处理所描述的社会秩序。关于支配的元批评理论往往与关于剥削(exploitation)的理论相结合。“剥削”一词有一个经济取向。剥削指的是少数人利用差异(差异的种类可能非常多),以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来获取利润的方式。在支配理论中,提及剥削是为了表明支配的目的(很难想象支配除了纯粹以支配本身为目的之外没有别的目的)。另一方面,从剥削批判的角度思考,支配也具有必要性的特征。很难想象剥削不依赖于某种形式的支配——如果不被支配,人类为什么会让自己被剥削?但必须强调的是,支配的概念并不具有严格的经济取向,而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具有语义(semantic)导向。它针对的是(借用维特根斯坦的术语)符号形式(symbolic forms)和事态(states of affairs)之间的关系。我们也可以用一种受法律启发语言说,关于支配的批判涉及到资格(qualifications)的确立。这种限定的工作通常依赖于格式(formats)或类型(types),无一例外地与描述和/或定义相结合,它们本身以各种形式(如法规、守则、习俗、仪式、叙述、象征性等等)保存下来。这些形式包含了分类(classifications——使人们在群体或类别之间分配成为可能的范畴),并将它们与对商品的获取和使用进行限制的规则相结合。因此,它们在不对称性的形成和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配的元批判理论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来处理这些不对称,即行为者本身对他们所遭受的剥削、剥削的社会条件及其后果、阻止这种剥削的手段等等都是未知的。也因此,权力理论、剥削理论和知识理论不可分割。因此有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两种关于“社会现实的知识”之间的关系,一种是普通行为者的知识(反思性地参与实践),另一种则是从依赖于总体化形式和工具的反思性中设想出来的知识。这个问题本身是张力的核心,而社会科学的可能性必须从这种张力中创造出来。正如前文所言,元批判取向和社会学取向之间存在分析上的区别。在社会学家的实践中,两者之间一直存在交集。不过在我看来,元批判的优点是揭示困扰社会学活动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主要张力。这种张力多多少少都是存在的,在那些最彻底以批判性为目标的批判社会学中尤其明显。即使在那些不涉及批判维度的社会学例子中,这种张力也依然存在。我在这里特别强调,与其说是观察的必要精确性,不如说是伴随其话语表述的标记——非个人化的外部标记的积累(“我们”/“一个”而不是“我”)。有时也是对量化的狂热,表现为数字和表格的浮夸堆积,或者又是对“尖锐”争论的两极分化——所有旨在将话语置于“科学界”的有机结构中,或置于一个具有“全球”影响的网络框架中的手法,都仿佛消除批判以支持从局部干预的自动机,仿佛这样就足以消除“不对称”的风险。【拓展阅读】小威廉·休厄尔:《历史的逻辑:理论、历史和社会科学》(2005)
只要考察一下我们学科历史中的一小部分,就足以看到元批判理论与它们付诸实施的描述性社会科学经历了共同发展的过程。这两种取向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相容的,却深刻地相互依赖。这也是说,元批评理论必须承认一种简单的外部性的可能性。他们是否可以轻易地放弃对公正性的任何主张,这一点值得怀疑——就像太急于参与政治斗争的知识分子有时想当然认为的那样。批评对社会学的依赖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学对批评的依赖,这依旧是事实。事实上,社会学的描述以元批判理论对它们的那种使用为导向。这些用途将在很大程度上构成它们的主要理由。谁会对社会学而社会学(就像人们所说的“为艺术而艺术”)感兴趣呢?也就是说,一种社会学在越来越复杂和细致的描述中耗尽了自己,除了作为一门知识学科来实现自己的目标之外,就没有其他目标?如果社会学出于某种错位的谦虚或怯懦,禁止自己进行对其对象的确定有如此重大贡献的实践,那么它就会变成一种奇怪的活动。社会学希望与社会世界保持距离,似乎是为了从外部支配它,那么它将剥夺自己赋予它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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