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等省公布2020年文旅(文物)工作要点
编者按:日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要点从十一个方面对江苏省2020年的文旅工作作出部署。
春节前,陕西省文物局公开发布“2020年工作要点”,要点从六个方面对陕西省文物工作作出部署。
有哪些重要信息?请看,以下为原文: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扎实抓好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着力推进文旅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文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文旅融合发展对人民美好生活的贡献度、文旅行业对全省安全生产的贡献度,更好助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1.深化新思想学习贯彻,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持续用新思想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着力解决对新思想“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落实缺乏创造性”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用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二、提升文旅融合发展水平 3.把今年作为文旅融合发展的提升之年。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基本思路,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方向,推进文旅真融合、深融合。启动编制《江苏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精心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举措。制定实施《江苏省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启动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4.突出项目引领,策划实施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开发一批具有文化特色和内涵的旅游商品,培育一批文旅融合龙头企业。推出首批省级特色小镇(旅游风情类)和第二批江苏省非遗创意基地,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 5.实施“文化+”“旅游+”战略,培育发展融合业态。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利用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打造“一站式文化艺术旅游线路”。开发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推动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产业创新发展。 三、助力文艺精品创作高地建设 6.健全“两效统一”体制机制,完善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激励机制,深入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用好艺术基金,扶持一批重点剧目、精品剧目。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组织推进一批重大主题创作,策划举办一批主题展演展览。继续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组织国有文艺院团评估定级试点,创新开展江苏省戏剧文学剧本评选。 7.扩大品牌艺术活动影响,精心办好2020戏曲百戏(昆山)盛典,继续为基层院团优秀剧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展演展览搭建省级平台,组织举办第四批江苏省优秀美术家系列展、第五届傅抱石杯•中国画作品双年展等活动。 四、推动公共服务补短板提效能 8.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组织10000场文化活动进农村。精心组织第十四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评选。高标准完成旅游“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建旅游厕所700座。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和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深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南京博物院故宫馆、省戏校新校区等项目立项建设。 9.深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十百千”示范工程,重点扶持10个县级文化馆图书馆、100个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0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建设。制定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 五、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10.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深入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快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动落实考古前置改革。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探索综合保税区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存储、展览、展示等管理办法。承办“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组织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活动。修订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推动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景区景点。深化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 11.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重点建设区建设,打造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江苏样板”。精心办好第二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完成《中国大运河史诗图卷》百米长卷创作。高标准推进中国大运河博物馆建设,推动中国大运河博物馆与境外运河博物馆建立伙伴关系。启动建设省级大运河文化遗产监测管理平台。开展大运河遗产资源调查。完成江苏省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两个省级专项规划编制。 六、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12.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推动传统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完善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园区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开展省级工业旅游区认定。支持办好苏州创博会、无锡文博会、南京融交会等产业展会。 13.制定实施我省《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积极培育文旅消费新热点和新型文旅消费模式,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联合省有关部门打造具有文旅特色的高品质步行街。推动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实行门票预约机制。组织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经验,组织申报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设计推出苏北高铁旅游产品和线路,推出更多运河文旅精品产品和线路。 14.深化旅游创建内涵,增加文化的底色和特色。召开全省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推出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持续推进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复核检查。建设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培育一批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组织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数据库。研究出台《关于推动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 15.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开展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复核、评定,组织“导游服务之星”评选,持续开展全省游客满意度调查。评定一批文明旅游示范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规范演出市场、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探索对文化市场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进上网服务和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实施“绿色网吧”提升工程。探索开展社会艺术考级单位等级评定。 16.深化“放管服”和综合执法改革。开展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容缺受理等机制。推进市县两级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健全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执法监督、暗访抽查、交叉执法检查等综合监管手段,深入开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六大领域市场专项整治,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八、扩大“水韵江苏”文旅品牌影响力 17.深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推进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举办“欢乐春节·水韵江苏”、“中日文化体育交流促进年”、迪拜世博会江苏周等活动,参加中国与意大利、马来西亚等“文化和旅游年”活动。 18.加大“水韵江苏”推介力度。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为主题,拍摄制作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片,设计制作“水韵江苏”新标识。办好第十一届江苏乡村旅游节、“江苏人游江苏”以及省际旅游推广活动等。积极提振入境旅游,落实“亚洲旅游促进计划”。发挥海牙中国文化中心作用,增设2—3家海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加强“水韵江苏”品牌全球推广。 19.协同推进长三角文化旅游合作。做好长三角文化和旅游联盟轮值省工作。推动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群众文化场馆区域联动共享,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交流合作,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和产品,推动长三角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发展,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九、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 20.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意识形态分析把控和舆情监测,加强对各类阵地的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对展览展演、论坛讲座、文化演出、导游讲解等各类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21.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实施火灾隐患、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文化和旅游场所客流超载、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无证照经营、境外旅游安全以及厅机关办公场所和省级文博场馆、文化旅游学校安全等八大行动,制定出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压紧压实各领域各方面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22.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活动,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继续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达标定级活动,培育树立一批示范党支部。 2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坚决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健全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完善厅直属机关党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对厅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24.全面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深入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监督力度,规范厅直单位人事管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组织实施“新金陵画派”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推进文旅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25.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文旅领域治理水平。制定实施文化旅游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政策措施,建设文化旅游与科技深度融合创新项目和示范基地,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中心、装备技术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好江苏文旅融合与全域旅游研究基地作用。加快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确保上半年上线运行。 26.把今年作为厅系统“制度建设深化年”。以完善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重点,加强艺术创作生产、公共服务、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综合监管、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创新。结合深化省委巡视审计整改,制定出台《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制度。
陕西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新时代文物事业改革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陕西省文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按照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文物保护大会部署,聚焦改革任务,坚持规划引领,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局党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在读原著悟原理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悟、往实里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治理能力提升。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文物事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认真抓好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全省文物保护工作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指导各市组织实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不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利用改革力度,切实提升陕西文物领域治理能力。
3.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继续抓好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切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继续抓好榜样精神、先进典型的学习,大力践行“莫高精神”,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做新时代中华文化的继承者、创新者和传播者。
4.扎实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扶贫团牵头单位作用,凝心聚力做好扶贫工作。持续深化精准扶贫,巩固提升扶贫工作成果。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加大支持力度,强化队伍保障。积极推进行业扶贫、文化扶贫,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文物力量。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扎实抓好廉政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加强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落实落细
6.推进文物法治建设。推动《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修订公布,启动《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订,开展《陕西省帝陵条例》立法调研。支持各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继续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7.坚持规划引领。做好“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的总结评估,科学研判新时代陕西文物事业发展趋势,研究编制《陕西省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陕西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陕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等重点规划,做好与国家相关规划对接,安排一批关系陕西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
8.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完善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机构与职能。加大革命文物研究力度,推进陕西革命文物大数据库建设,公布第一批陕西省革命文物名录。深入开展川陕、陕甘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编制片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重点做好反映百年党史的重要遗迹、遗物的保护维修和展示提升工程。
9.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推进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改革,编制《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的储备和资金申报,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
10.加强考古与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复制推广自贸区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经验,规范基本建设考古工作管理,继续推动考古机构有序的向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移交出土文物。加强文物保护工程管理,落实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出台相关资质资格及工程管理办法。
11.持续加强博物馆管理机制改革。深入推动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不断完善省直博物馆理事会机制,发挥试点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尽快在全省市级规模较大博物馆、纪念馆基本建立理事会制度。强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通过提供业务指导、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向公众提供服务。
12.加强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面开展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地形测绘项目,推动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合理适度利用
13.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陕西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积极参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规划》,实施长城重要点段保护展示工程。开展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调查,编制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14.加强考古研究工作。继续推进“河套地区聚落与社会研究——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开展汉中地区旧石器遗址、芦山峁遗址、府谷寨山遗址、周原遗址、秦东陵一号陵园、秦陵西侧陪葬墓、江村大墓等重点考古项目,配合机场、公路、铁路等重大基本建设,组织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
15.创新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实施秦始皇陵、雍城一号大墓、茂陵、乾陵等大遗址和汉唐帝陵保护展示工程。推进石峁遗址、西安城墙等申遗工作,加强遗产监测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积极申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示范区。
16.推进博物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安碑林博物馆、秦始皇帝陵博物院、陕西历史博物馆、陕西考古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指导铜川市博物馆做好新馆展陈及开放,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活动,提升市级博物馆的辐射和带动能力。加强馆藏文物管理,推进馆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制定藏品库房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
17.提升博物馆陈列展示水平。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5周年等,组织指导各级博物馆、纪念馆举办系列主题展览,重点做好“彩陶中国”“乐居长安——唐都长安人生活展”、“廉政文物专题展”等。组织举办全省讲解员大赛,全年举办各类展览700个以上。
18.推进文物保护利用融合创新。继续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建立“互联网+文物教育”“互联网+革命文物教育”平台等线下体验中心。组织举办第二届陕西历史文化动漫大赛。深化省内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完善博物馆文化产品开发网络,鼓励省内博物馆与企业开展跨界合作,推动博物馆文创产业可持续发展。
19.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和科技联盟平台优势,深化跨界融合创新发展。实施科研课题项目、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提升文物科技保护能力。组织举办国际博物馆联盟及文物保护修复国际论坛。
四、加强监管和督查力度,筑牢文物安全底线
20.加大文物安全督察力度。推动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快全省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大行政违法和法人违法督查力度。
21.加强田野文物安全管护工作。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设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提升安全管护能力和科技防范水平。完善文物安全志愿者机制,补充安全巡查力量,建立志愿者APP管理系统,创新文物安全群防群治模式。
22.强化文物安全协作和联动。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长效工作机制,继续联合部署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高压态势。持续深化与消防部门合作,提升文物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落实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2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和反恐防暴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深入、再突破,做好行业治乱工作,建立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积极开展反恐怖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文博系统干部职工反恐意识,加强文物开放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防范系统建设,严防暴恐活动。
五、发挥文物资源优势,拓展中外及港台人文交流合作。
24.加强文物外展的策划和组织。配合国家和我省重大外交、文化活动,积极筹划多样化专题文物展览,重点做好配合2020年“中意文化旅游年”的意大利秦兵马俑展以及赴西班牙秦兵马俑展,积极推进2021年“中法文化旅游年”、“中希文化旅游年”等出境文物展览项目筹备。指导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引进意大利《伊特鲁利亚青铜器大展》,加大各市文博单位对外交流支持力度。
25.提升中外文物交流合作水平。积极参与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继续做好缅甸蒲甘他冰瑜寺文物修复项目。落实元首外交成果和中法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推进中法联合秦兵马俑保护修复和研究合作,深化中法公输堂保护合作研究和人才培养,继续开展与新加坡、德国、英国等国的科技保护合作项目。
26.推进“一带一路”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陕西省丝绸之路考古中心,统筹开展全省丝绸之路境外考古工作。继续做好与乌、哈、吉等国联合考古,举办“中乌联合考古成果展”。进一步拓展与中亚其他国家以及丝绸之路南亚廊道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大在科技保护、文物展览、遗产规划、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不断拓展交流的宽度和深度。
27.深化港台文化遗产交流合作。承办“第七届台湾教师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举办“2020陕台文博专业人员交流研习班”、“陕台文创人士赴台参访交流活动”,组织台湾文物修复师和文物鉴定人员培训。做好香港教师中国历史文化教育活动和学生来陕文博单位实习工作安排。
六、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28.推动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实人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市、县加强和优化文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绩效考核,推进文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激发文博事业单位活力。
29.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省市、县文物局长和文博专业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青年文博干部和市、县基层干部的培养,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员入选国家级、省级等各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整合陕西文博人才资源,组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陕西文物智库。
30.做好文物宣传工作。主动做好文物宣传策划和新闻发布,推动和配合媒体做好陕西历史文化、历史文物和革命文物保护宣传、解读工作,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和文物舆情监测管理。
3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全省文物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全省文物行业政务信息化一网通联,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做好文物行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