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ate:“真实即美”的旗帜之下,我们还能谈论美丑吗?
当审美被施加了道德标准,谈论美被认为是一种新的压迫。在这种情况下,美还存在吗?
#Debate 是好奇心日报的一个新栏目,它希望探讨富有争议的有趣议题。我们知道,我们站在前人的肩膀之上。
我们还能谈论美与丑吗?
多少没有以前那么自如了。最好别在韩国女性面前提及整容,这个夏天她们发起了运动,拒绝整容以及化妆品,抗议严苛的审美标准以及对女性以貌取人的态度;也小心不要赞美零号模特,时装界对骨感的热爱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对肥胖人士的歧视,现在他们强调 T 台走秀务必增加大码模特;同时还要避免表现出对于大胸细腰的过分追求,否则很大概率会直接被贴上男权洗脑的标签。在当下的社会中,看似只是表达个人偏好的一个判断,却会招致无穷无尽的批评。
审美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像这样将道德标准加诸于关于美的讨论却是近几十年来的新鲜事。人们逐渐确信,评价美丑的背后,是压迫、是强权、是社会对于某个族群的系统性歧视,因此美或者丑不值得,也不应该被讨论。
“做你自己”,如今这口号再普遍不过了。
有两种不同的关切让人们接受了这样的观点。一种是对权力的担忧,时尚界喜欢使用纤瘦的模特,不得不保持自己身材的女孩因此染上厌食症,最后悲惨的离世。当代版本的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另一种则是出于对文化多样性的尊重,唐代钟情丰腴,清朝崇尚裹足,如果美在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不同的表达,那任何一种表达都只不过是社会的产物,每一种所谓的美也就没有了高下之分。
人们似乎相信,拒绝评价美与丑尚不足以对抗作恶的权力,并保存审美的多样性。“看看我吧,我做了头发,化了妆,修了指甲,穿着漂亮的衣服。我不可能被解放出来。”韩国影星林秀香如此感叹韩国的严苛的审美标准。
关于内衣品牌“维多利亚的秘密”是否过分强调所谓的“美好肉体”,社交网络已经争执了一阵子。而美国服装品牌 Universal Standards 近日发布了一则广告,一名女性身着白色贴身衣物,层层叠叠的脂肪堆起道道褶皱。这则看起来几乎称得上极端的广告,通过不断展示大码本身,来论证大码与小码不应该在审美上有任何差异。
万事皆不能走极端。美丑观念尽管可能是个人化,但就整个人类文明而言,人类对于审美的确有共识,它建立在人类历史经验之上,不断演变。演变因素里面有男权的成分,也有“女人认为这是男权且不得不尊崇”的成分,自然,也有女性本身认为这就是美的成分。
回到那些出现在时尚杂志和 T 台上的大码模特身上,我们现在可以提问:
人们在交口称赞、为多元审美而欢呼的时候,真的认为这就是女性应该有的美感吗?
那些赞美“这就是真实”的人们,赞美的到底是真实,还是美?
时尚应该反映真实,不应该反映美吗?
“真实”真的就是美的吗?
归根结底,谁来定义美丑?按照如今争执不下的局面,要真正让每一个人都满意,就必须彻底抹杀掉美与丑的区分——胖和瘦同样美,光滑的皮肤和满脸的皱纹要被同等对待。
解决办法,似乎就是取消“谁有权决定美丑”的话语权。抹杀在外表上可能制造不平等的因素——以及背后的推动力。
这样的理想或许有一个良善的出发点,但却忽视了审美是一种本能。人们从生物学意义上不可能拒绝对事物作出“审美”判断。
如果是古典哲学家在探讨美的时候太过于形而上,那么当代神经科学的发展就进一步确认了这一点。通过扫描人的大脑,神经学者发现,当人们在做审美判断的时候,最活跃的那个脑区,通常的功能是用来衡量利弊得失。它在进化中非常重要。当人看见一只果子,判断能不能食用,就依赖这个脑区。神经学者由此推断,审美正是从这种趋利避害的天性上发展出来的。
而当人们判断是不是美的时候,他们也依据的是生理本能。例如男性会不自觉地将腰臀比作为判断一名女性身材好不好的原因,而生理学家相信腰臀比与女性的生育能力有关。此外,大众脸,即与更多人相似的脸被认为是更美的,也与进化相关,因为极端的特征通常预示着负面的基因变异可能。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审美是一种基于愉悦而诞生的自发情感。
人类生理功能的进化远落后于道德标准。尽管人们已经将不要以貌取人列为一条重要的行事准则,但在面对美的事物时,他们也依然会受到本能的控制。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的长期研究已经反复证明,当候选人的面部特征更美的时候,面试官更容易表现友好,并为他们打高分。而职场上,颜值较高的人通常也能比其他人获得额外 10% - 15% 的薪资。女性在其中格外容易受到影响,身材匀称的女性,比肥胖的女性所获薪资差距可能达到 3 倍之多。
当代社会拒绝评价美丑,与人们将“不随意评价他人”视为一种美德有关。这种观念则大体建立在如下一种对于自由的理解之上,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的权利,而不同的选择之间没有优劣之分。如同英国政治哲学学者以赛亚·柏林在他的演讲《自由的两种概念》中所言:“如果所有的价值都由人的精神所创造,并且因此被称为价值,那么就没有任何价值高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
柏林的立场后来被称为价值多元主义,并且被许多当代人用以维护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职业选择、宗教信仰、性别认同、人生目标等。
2016 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确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判例中写道:“美国宪法在其可及之处给予所有人以自由。这种自由包括特定的权利,允许人在合法的范畴内,定义和表达自己的身份。”这段话也可以被看作是价值多元主义在法律上的一种表达。
关于美与丑的争论自然也属此列。秉承价值多元主义的人们相信,素颜、大码与妆容、骨感都应是多元价值中的一种,将前者贬低为丑,将后者赞扬为美,就是违背了价值多元的准则,因此他们会批评那些喜爱、赞扬、追求传统审美标准的人,并斥责他们为压迫的帮凶。
然而,与自由派试图压制对于审美的判断一样,价值多元主义似乎也在近年来走向它的反面。在提倡对于多元价值的容忍之外,它越来越多展现出了压迫的一面。2012 年 7 月,一位面包师,出于自身基督教信仰的考虑,拒绝为一对同性恋者制作结婚蛋糕,而被投诉,并被当地的民权委员会处罚。2018 年,《名利场》刊登报道,一名支持特朗普的保守派大学女生抱怨道:“他们(指:自由派)说我们是白人至上者、强奸犯、厌女狂,贴标签是他们做的第一件事,他们自称包容,除了对我们。”
在他们宣扬价值多元主义的同时,他们却恰恰忘记了柏林价值多元主义定义中的一项关键内容。“人们必须找到一种可能性,以使得所有的这些价值能够以某种方式共存。”也就是说,觉得素颜美的人,需要与觉得化妆美的人共存。柏林承认,这两个人群之间必然会有冲突,但要共存就必须接受冲突的存在,而任何试图消灭不和的行为,就会破坏价值多元主义的存在。
在柏林看来,要坚持价值多元主义的立场,就是要接受所有不同的价值之间必然会有冲突的事实,并且接受冲突的存在。“不和永远会是人类生活组成的一部分。”他相信,冲突只能够被缓和,而不可能被彻底消弭。最终使得所有的价值达成一个微妙的平衡,以避免诸如宗教战争、种族灭绝这样的冲突产生。
这也就正是同性恋者在起诉拒绝为他们制作蛋糕的面包师时不妥之处。“这些争议必须以容忍的方式来解决,不要对真诚的宗教信仰不敬,也不要让同性恋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让他们处于难堪之地。”前面那位支持同性婚姻的肯尼迪大法官这次站在了面包师的一边,而他提出的容忍也符合柏林的设想。同性恋者不能强迫蛋糕师做蛋糕,相应的蛋糕师也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拒绝他们以同性恋的方式生活。他们只能够相互容忍对方的存在。
而将这一原则放在审美的领域中,这意味那些支持与主流不同的审美理念的人,应该做的不是去试图抹杀美与丑的界限,而是展示自己的审美理念,并通过直面各种各样的批评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选择是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价值多元主义的意义也正表现在这个方面,这个社会应该允许每一个人在看到各种各样不同的生活方式以及它们的优劣利弊之后,选择自己想要的。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竞争并非完全公平。在完全的市场竞争下,大型食品公司可能会以低价推销包装食品,从而挤压小型有机农场的生存空间,也使得一些人失去了选择有机食品的可能。在审美这个问题上,也同样如此。如前所述,更符合主流审美的人可能会在职场上占有更多的优势,这就使得很多人没有选择其他审美标准的余地,而这也就是那些想要取消美丑界限的人所担忧的作恶的权力。
如果这确实是一种不公平,柏林也会将其认定为是不同生活方式之间的冲突。而柏林解决冲突的办法并不在于一劳永逸地从结构上消灭不平等,而应该回到每一个具体的场合当中,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而这也是大法官安东尼在处理面包师与同性恋者之间的争议时所持有的立场。他小心地指出,如果争议发生在其他场合,即使案件的情况大致相似,双方也必须要在法庭中提供更详细的陈述。只有这样,才能使相关的争议在包容、并且尊重宗教信仰和性取向选择的情况下得到解决。
事实上,审美作为一种价值,也符合柏林对于价值多元主义的构想。他相信,每一个个体都需要证明自身价值的合理性,并不在于消灭其他价值,而在于践行并发展自身的价值。而哲学家也普遍将审美认定为一种需要发展的能力。
“人们只有在基于事物本身给人带来愉悦和痛苦的状态上,对事物进行反思,才能获得审美判断的基础与能力。”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如是写道。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也在自己的作品中认为:“在其他人感受到美的地方,一个人可能会不正常。每一个人都应该接受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假装听从别人的想法。”
“真实即美”也好,大码模特也好,“美好肉体”也好,把任何一种体型意识形态化、或者反其道让审美标准变成一种虚无主义,恐怕都只是在抢夺定义审美的话语权。权力的争夺,与“什么是美”无关。
相关题图来自 Refinery29;Glam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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