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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字丨“寸”

葛亮 古文字微刊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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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期     本期時長:10:11)


本期摘要:

《說文》:“十分也。人手卻一寸動衇,謂之寸口。从又从一。凡寸之屬皆从寸。

《段注》云:"十分也。度別於分。忖於寸。禾部曰。十髮爲程。一程爲分。十分爲寸。人手卻一寸動衇謂之寸口。从又一。卻猶退也。距手十分動衇之處謂之寸口。故字從又一。會意也。《周禮》注云。脈之大𠋫要在陽明寸口。倉困切。十三部。”

“寸”字字形如下所示:

(節選自季旭昇《說文新證》第233頁,藝文印書館,2014年9月)


總結:

寸,從又,以“一”指示手腕寸口處。現有材料知,獨立成字之寸字並不很早。戰國古文字中,作為偏旁時,又字每於其下方加點、橫等飾筆,與”寸“字造成同形之關係。早期如商鞅方升,在表示{寸}這個詞的時候,徑以”尊“字表示,不知是假借關係還是因寸字後起的緣故。《說文》以距手腕腕痕一寸處為中醫所謂寸口衇來釋寸義,殊難斷先有一寸之實際長度,還是先有寸口之概念。一寸之長度上古並不固定,據出土殷商時象牙尺(據傳出自殷墟,不必為殷商故物)知其時一寸約長1.58釐米,而戰國時一寸約長2.31釐米。總之,關於寸字字形、字義,限於材料問題,尚有頗多不明處。


相關書目: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王力:《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2000年。

季旭昇:《說文新證》,藝文印書館,2014年。



微刊小編:幽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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