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知丨張富海:説“井”
説“井”
張富海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説文》五下:“
一、
秦漢文字中的“丼”和“井”
據《秦文字編》《秦簡牘文字編》所收字形,秦文字中凡水井字皆作“丼”(《秦文字編》所收個别字形不清楚),而且本从“丼”的“穽”也是从“丼”不从“井”。[6]秦簡中有個别水井字寫作“井”,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49號簡的
西漢文字與秦文字情況大致相同,只是有更多的例外。
馬王堆帛書中四十多例水井字皆作“丼”,[10]而多達二百六十多例的“㓝(刑)”字皆从“井”,未見从“丼”者。[11]這一現象很能説明問題,絶非偶然。但“丼”字有一例可能讀作“形”,屬於例外。帛書《五行》62—63行:“金聲而玉振之者,動□□[□□]丼(形)善於外,有德者之□。”[12]篇中其他{形}都用“㓝”字表示,此處用“丼”字,極爲特殊,或係誤書。馬王堆帛書中“荊”字或从“丼”,[13]“耕”字或从“丼”,[14]亦屬例外。
《張家山漢簡文字編》所收四例水井字皆作“丼”,[15]“穽”字一例,亦从“丼”。[16]所收兩例“荊”字,皆从“丼”,[17]屬於例外。《銀雀山漢簡文字編》收水井字六例,第一例摹作
以上所考察的出土秦、西漢文字資料雖然並不全面,但已經足夠説明問題,應該可以得出如下結論:秦、西漢文字中水井字寫作“丼”,只有極少的例子省去中間筆畫,“穽”字也是从“丼”;而本从“井”的字基本上不會从“丼”,只偶見例外,如西漢文字中的“荆”字、“刑”字和“耕”字。可見“井”和“丼”在秦漢文字中是有區别的兩個字,還不能隨便相互替換。但是,秦漢文字中的“井”字只保留在偏旁中,已經不再獨立使用,這使得“丼”中間的筆畫即使省去也不致誤認。大概東漢以後,“丼”字形遂逐漸被省去中間筆畫的寫法“井”所取代,[21]而與原來的“井”字相混;《説文》混併“丼”“井”二字,可以説是勢所必然。
二、
戰國文字中的“丼”和“井”
《齊文字編》“井”字頭下收録陶文一例,作
晋系文字中的“
戰國齊系和晋系文字中均未見“丼”字。下面着重考察楚系文字中的“丼”和“井”。
曾侯乙墓衣箱漆書文字星宿名“東井”之“井”作
上博簡《周易》44—46號簡井卦中的十一個水井字皆作
清華簡《四時》13號簡:“中(仲)
與秦漢文字不同的是,楚簡中“井”字仍獨立使用。
九店56號墓楚簡47號簡:“東、南高,二方下,是胃(謂)虚井,攻通安。”[30]内容爲相宅之書,其中的“井”字作
上博簡《用曰》“井”字共出現四次,讀爲“刑”或“形”。4號簡:“
清華簡《四告》“井”字兩見,皆讀爲“型”。26—27號簡:“隹(惟)邦
楚簡中的“井”字還是十分罕用的,迄今所見只有上述幾例,絶大多數則用从“井”聲的“坓”或“型”字來表示{刑}{形}{型},説明戰國楚文字中獨立的“井”字也已經趨於淘汰,偶爾使用,是一種存古現象。
楚簡中从“井”聲的字還有:“
三、
西周春秋金文中的“丼”和“井”
西周春秋金文中“丼”“井”二字都常見,但是用法有明顯區别。關於兩字的區别,陳夢家先生有重要的研究。
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將“井”(包含“丼”和“井”)分爲兩式。第一式,他認爲是型範之象形(前人已説,見上文),特點是兩直畫不平行而異向外斜下,中間無點,商代甲骨金文中的“井方”之“井”及西周金文“井(邢)侯”皆如此,“帥井(型)”之“井”字大多如此,有少量例外作第二式(指兩直畫平行而中間無點之形)。第二式,他認爲象井田之形(亦前人已説,見上文),兩直畫平行,中間常有一點。“井伯”“井叔”“井季”“井公”“井人”“井邑”等之“井”字如此。“井伯”之“井”又分兩種,其一中間有點(“井叔”等同),其二中間無點。[38]按中間無點的“井伯”之“井”比較少見,陳氏所舉有三件:長甶盉(《集成》9455)、七年趞曹鼎(《集成》2783)和豆閉簋(《集成》4276)。其實,除了“井伯”,“井叔”之“井”也偶爾有寫作不加點的“井”者,如鄭井叔康盨(《集成》4400)之“井”作
陳氏所分“井”的兩式實際上是“丼”和“井”兩個讀音和用法差别很大的不相干的字。“丼”字在西周春秋金文中不用本義(水井義),都用作“井氏”之“井”;“井”字用作“邢侯”之“邢”,又多讀爲“型”(是其可能的本義),兮甲盤(《集成》10174)兩個“井”字則讀爲“刑”。雖然“丼”字偶爾有誤寫作“井”者,但“井”字(包括偏旁中的“井”,如作“荊”字的聲旁者)却從未見寫作“丼”者,憑此點也完全能説明這是兩個不同的字。
關於西周井氏和邢國的關係,學界有不同的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爲井氏和邢國爲同一族,是小宗和大宗的關係,如徐中舒説:“邢侯大宗出坯就封於邢,其次子當仍留居王朝,食采邑於畿内的丼邑。”[39]第二種意見認爲井氏與邢國無關,如上引陳夢家《西周銅器斷代》。目前第一種意見是學界的主流觀點,第二種意見則極少有人贊同。[40]按第一種意見的唯一依據就是“丼”“井”一字這種錯誤的成説,所以雖然幾乎衆口一詞,其實不可信。因“丼”“井”一字而認定井氏和邢國同族,即相當於認爲井氏之井和邢國之邢是一名,小宗和大宗用同一個名稱,恐怕也不合常理,如周與魯、召與燕,小宗和大宗即不同名。既然從西周金文到戰國文字,井氏之“井”都用水井字,而邢國之“邢”用“井”“
四、
商代文字中的“丼”和“井”
商代金文“井”字見尹光方鼎(《集成》2709),原形作
商代甲骨文“井”字常見,原形作
除了“妌”字,甲骨文中从“井”的字還有“汫”,見《合集》18770,原形作
商代陶文有“丼”字,作
作偏旁的“丼”有很多兩橫畫不貫穿直畫的寫法,此形即與“丹”字完全混同。“丹”字在甲骨文中作人名、地名或方國名(如《合集》716之“丹伯”),無法完全確定其讀音,所以不能排除甲骨文中通常釋“丹”的字其實是“丼”的可能。那麼所謂“丹伯”實爲“丼伯”,地名之“丹”實爲“丼”,與西周金文中井氏之“丼”或許有前後相承關係。西周金文也有“丹”“丼”不分的例子。如:丹叔番盂:“丹弔(叔)番乍(作)寶盂。”發表者據《漢書·律曆志》堯封其子朱於丹淵爲諸侯的記載,認爲古有丹國,在丹水流域,此器是丹國青銅器的首次出土。不過,丹國的青銅器爲何出現在周原,丹叔番的身份爲何,整理者僅僅提出了問題,未能作解釋。[53]或許此“丹”字其實是“丼”字,所謂“丹叔”應爲“丼叔”,不過是西周金文常見的氏族。霸伯簋(M1017:8)器銘“丹二糧”之“丹”,蓋銘作“丼”,同銘的霸伯簋(M1017:40)則蓋銘作“丹”,器銘作“丼”,[54]作“丼”者與同篇銘文中的“丼叔”之“丼”形同。
五、
結論
綜上所述,從商代甲骨文一直到秦漢文字,水井字以及“阱”所从作中間有筆畫的“丼”或其變體(如楚簡中的“
下面對“丼”的上古聲母問題再作一點討論。
“丼”的中古聲母是精母,音值爲ts-,其上古聲母通常構擬爲與中古音值相同的*ts-。[55]白一平—沙加爾構擬爲*C.ts-,[56]有一個不確定音值的前置輔音(根據漢越語構擬),但其基本聲母也是*ts-。鄭張尚芳先生考慮到“丼”與牙喉音字諧聲的成説,將“丼”的上古聲母構擬爲*sk-。[57]這是在古音構擬中貫徹諧聲原則的必然結果,只是他所使用的這一組諧聲是錯誤的諧聲,“丼”與牙喉音字實際不存在諧聲關係。否定了“丼”和“邢”“刑”“型”“形”“荊”“耕”等牙喉音字的諧聲關係後,*sk-的構擬自然就失去了依據,根據中古音簡單構擬爲*ts-則是比較穩妥的選擇。不過,中古音的證據是不夠充分的,因爲即使“丼”與牙喉音字不存在諧聲關係,*sk->ts-這樣的構擬仍然可能成立。但“丼”與其他字存在的可靠的諧聲關係,可以證明其上古聲母確屬齒音一類,而與牙喉音無關。
除去“丼”與牙喉音字的錯誤諧聲,《説文》中諧“丼”聲的字還有“阱”及其重文“穽”“汬”,以及“
“丼”的上古聲母是齒音*ts-,與“邢”“刑”“型”“形”“荊”“耕”等牙喉音字的聲旁“井”相差極大,這種語音上的差别也反過來證明“丼”和“井”絶不可能是同一個字。
附識:
小文蒙鄔可晶先生指正,謹致謝忱。
注釋
本文原發表於《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十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感謝張富海先生和上海古籍出版社授權發佈!
微刊小編:老八
文字校對:懋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