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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代码:0733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2021年高考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填报代码:073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志愿代码:0733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职教城时光校区将军石路1号


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直属贵州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位于贵阳市清镇职教城风景如画的百花湖畔,毗邻国家4A级景区时光贵州古镇,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教育,同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办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还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设有国家第七十五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6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学校前身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时指出:“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础工程,要上下共同努力进一步办好。希望同学们立志追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技高一筹的境界,学到真本领,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人生”。

学院下设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汽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中专部)、思政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等八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设计、会计等二十六个高职专业,其中有四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拥有数控、汽车两个国家级实训基地。通过校校、校企、校政深度融合,引进了几十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参与学院办学和实训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本科院校组成了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联盟,为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质量保障基础和人才出口通道,为省内外航空航天、机械、电子、汽车、医药、食品等行业输送了大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8000人。

学院是贵州装备制造职教集团的理事长单位,是中国机械行业发展中心授予贵州省的唯一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是贵州省职业院校装备制造项目技能大赛的主要承办单位。学院秉承“崇德尚能,砺学敦行”的校训,坚持以“文化浸润技术,素质托起技能”的教育理念,打造“行业领先、全国示范”的装备制造专业群,将“三线精神、航空航天精神、军工精神、工匠精神”融入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培养“忠于祖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忠诚工匠”,学院抢抓贵州职业教育扩容提质的重大战略机遇,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急需,着力打造新时代贵州职业教育现代化样板和标杆,以实干实绩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把学院建设成为“行业领先、贵州一流、特色鲜明、全国示范”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1


贵州省2021年高考学生。实行考生自愿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确认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学院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阳光招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


外语语种:英语

3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不限男女生比例。


4


录取结果将通过贵州省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5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6


其他:按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审核的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励 助学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8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800元/年;学院还设立“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学金1200元/人,二等奖奖学金1000元/人,三等奖奖学金8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的家庭贫困生可享受3500元/年的免学费、1000元/年的专项精准扶贫助学金。学院还可通过勤、减、免、补,如校内免学费、校内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专科文凭,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组织机构

高考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高考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章  附则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851-82520396、82774253

         唐老师:18083607502       

         王老师:13378538566   

         卢老师:13765097672     

学院网址:http://www.gzzbzy.cn

微信公众号: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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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 |  招生就业办

编辑 |  罗亚萍

责编 |  蒋永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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