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不要再对反腐力度BB了:纸业苍蝇收贿9.9万退回10万仍被判刑五年!
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原工会主席、纪检书记、顾问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受贿9.9万元,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黄某不服提出上诉(详见本报7月26日A12版)。近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时任广西南宁凤凰纸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的黄某,利用他负责销售凤凰纸业公司松节油的职务便利,为松节油采购商何某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和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凤凰小区迎宾楼等地,收受何某给予的贿赂款9.9万元。
黄某归案后,于2012年5月16日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退出涉案款10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5年,黄某不服上诉。南宁市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消息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