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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路不行跳楼也不行,东莞四名员工堵厂讨薪竟然锒铛入狱

2015-11-17 包装地带



随着中国经济陷入衰退,工厂倒闭造成的劳资纠纷愈演愈烈。讨薪员工在维权过程中,走正常法律途径通常熬上半年都等不到结果,于是各种堵路讨薪、跳楼讨薪不断上演。然而,堵路阻碍公共交通、跳楼又扰乱公共秩序,没办法,员工不得不围堵工厂门口。不曾想,东莞发生的一起围堵工厂讨薪竟演变成袭警和妨害公务罪,四名员工分别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



员工讨薪堵厂门 处置警察被殴打

2014年11月28日下午两点多,常平公安分局司马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该镇漱新村威廉臣五金有限公司厂区,有员工因劳资纠纷围堵厂门,值班民警袁就有当即和两名辅警赶到了事发现场。

民警到场看到,七八十人围堵在工厂大门口,严重影响工厂的正常秩序,为了及时处理和化解这起群体事件,袁就有当即向参与围堵的几名工人了解情况。

袁就有说:“经向工厂、工人等各方了解,发生这个事之前,工厂还有村里面的干部、劳动部门等都到厂里面去协调过,厂里面也已经答应补一部分工资给在场工人,但依然没达到工人们的要求。”

现场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达成一致,为了恢复工厂正常的生产秩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袁就有经过向上级请示之后决定对现场实施警戒,并劝说工人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希望能暂时离开现场。

“现场警戒过后,我就尽量劝说现场工人继续和厂方沟通,或者找相关部门一起来协商。”袁就有说,然而几名坐在大门边上的工人不听劝告,其中一名女员工态度十分坚决,并且拿出手机对他和同事拍摄。

“我劝她不要拍,在这个过程中就发生冲突了。”冲突中,这名女工人顺势抢走了袁就有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并将其摔在地上。袁就有和同事随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扭送到附近的保安室,其间遭到女员工的暴力抵抗。

随后,女工的亲戚、老乡直接从大门翻过来,二话不说,看到穿制服的就打,多人持丁字棍、砖头、警盔围打袁就有等民警。

不久警方到场支援,先后将严某喜、何某福、明某等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袁就有及两辅警所受损伤均为轻微伤。“我当时被打,确实很气愤,因为当时我也没做错什么,就挨了这帮人一顿打,这是我参警十年来从没有遇过的事情。”



被判“妨害公务” 四员工均获刑

随后,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请求法院对四名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对此,被告严某喜的辩护律师认为,严某喜与其他三人并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她的行为与其他被告人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

“该起案件的起因是工厂与这四名被告人之间存在劳资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而造成的,且现场处置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与被告人严某喜的冲突存在暴力执法的嫌疑,整个事情如果没有警察前面的一些行为,相信不会发生后面的事,应当对被告人减轻处理。”严某喜的辩护律师说。

今年7月23日,市第三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严某喜等四人犯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

审判长李哲说,本案是因被告严某喜首先妨害公务所引发,后另三名被告人加入与严某喜一起以暴力方式妨害公务,四人的行为指向目的一致,四人的行为与犯罪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严某的行为与其他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应当对共同犯罪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当事民警执行公务行为程序合法,员工与工厂之间存在的劳动争议,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寻求解决,劳资纠纷不能成为对四被告从轻处罚的理由。另外,法官认为,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民警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有权力使用必要的强制措施,以确保警察执法的权威。

李哲说:“即便是警方先行有不当行为的话,可以事后追究他们的责任,但是不能当面跟警方对抗,我觉得这是社会及每个公民应该普遍遵循的一个原则,而且这个案件中我们也没有发现警方有失当行为。”



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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