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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考生上线但没被录取,他还能不能上大学?

2017-08-25 ☞☞☞ 高中生平台

转眼,八月将尽,大一新生已经在做开学准备,九月就要到大学报到了,但是浙江一考生却前途未卜,具体怎么回事?

事件概况

张智博是浙江温州中学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了今年厦门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经过厦门大学、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资格确认和专项测试,并在厦门大学网站、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公示均无异议后,获得厦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B类本二线录取资格。他与厦门大学签订了《2017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协议书》。

高考成绩揭晓后,张智博的文化课成绩为577分,达到了厦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要求。

然而,就在等待大学录取通知时,今年6月29日,其家长接到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张智博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投档的电话通知。

不予投档,意味着张智博无法被大学录取。

考生说法

张智博的父亲张俊健认为,张智博的报考条件符合厦门大学招生简章的规定,报考资格不仅通过了厦门大学的审核和专项测试,也经过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与专项测试。特别是通过二者审核才能参加的“高水平运动队”招收专项测试,足以说明张智博报考资料齐全,符合厦门大学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设定的报考条件,具有相应的报考资格。

厦门大学2月20日公布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初审合格准予考试名单和3月17日公示的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名单,张智博均名列其中。

3月23日,浙江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张智博的名字也在公示之列。

此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6月21日的浙江教育考试网,张智博的名字均出现在公示的“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厦门大学)”和“浙江省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入选考生名单”。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厦门大学)”注明,“已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

疑问:为何能一次次通过审核

张俊健认为,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作为资格认定的最初程序,报考资格的审核为何能通过,并在此后一次次的公示没被发现,还能通过?

《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明确,考生报名分为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步,同时规定“所有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办法》还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指导考生认真核实本人所填报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等各项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张俊健说,从网上报名、报名的现场确认以及之后的专项测试、再到被公示,张智博均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现在到了高考结束、高校录取的最后时刻,却被告知没有资格,这让考生如何承受?

考试院说法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表示,他们只能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不符合报考条件,公示期间即反馈给家长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作为一项特殊类型的招生形式,需要经过专门的公示审核程序。浙江省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入选考生名单于6月21日上网开始公示,7月4日结束。

在公示期间,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张同学通过EMS寄送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材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考生的材料审核后,发现张同学既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符合厦门大学招生简章要求,在6月29日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张同学家长,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但截至公示结束,张同学及其家长均未能补充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

招生规定是这样的,考生报考时要对照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明确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条件之一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我省一直严格按此执行。高校按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对照《厦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和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生招生简章》,其“报考条件”的表述也与教育部规定完全一致。

考生在报考时,应对照公开的规定条件理性选报。经我省核实,张同学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但他取得的是2015年第十五届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男子B类(二类传统拳少年规定拳全能)第四名,不符合“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要求。

曾为张同学单独安排补报志愿

因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为让张同学能正常通过统一招生录取升入大学,我省曾提供专项帮助,但张同学及其家长最终放弃补报志愿。

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张同学不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鉴于张同学文化成绩已达到一段线(考试成绩577分),在7月7日通知张同学,单独安排他在7月10日17:30前补报一段志愿,省、市(温州)考试院在补报环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指导。温州考试院主要负责人、温州中学有关老师均直接与张同学家长作了多次沟通,明确告知相关事项。同时也将此情况告知厦门大学,厦门大学表示遵照教育部规定处理。

但张同学家长反而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承诺,保证其能在杭州相关高校就读。对此不合理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明确答复只能严格根据规定按成绩和志愿录取,并作了耐心细致解释。最终,张同学仍放弃补填报一段志愿。7月下旬和8月上旬,张同学继续放弃普通类后续志愿填报。

考生将考试院告上法庭

目前,张智博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拒不向厦门大学投送原告学籍档案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其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文综合自浙江在线、中国青年报,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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