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雄安这样做→
一直以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制定《公共服务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举措》围绕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等方面,拓宽企业群众办事渠道,激发各类企业投资发展积极性,为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源头活水。《举措》提出,推行企业变更确认制。在新区注册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内容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作出承诺后即完成变更,办理流程更简便。
新区公共服务局聚焦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以办事渠道广泛、办理流程简单”为目标,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着力优化政务服务新环境。
《举措》提出,提升基层服务站能力,推进自助机“京津冀+雄安”事项跨省互办集成服务落地,实现省、新区、三县自助事项跨层级通办,“京津冀+雄安”自助事项跨省级通办。拓展政务中心服务功能,如推进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公用服务综合窗口、升级帮办服务、推广“在线导办”等。实行证明网上办材料免提交,打造“无证明城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推动更多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打包快办。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审批零等待。
营商环境评价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建设赋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举措》提出,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扩大“信用标”实施范围,对信用评价等级高的投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予以信用激励。建立标准化企业业绩登记体系,简化招投标程序,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企业业绩一次录入、多次调用,避免企业投标时重复提交业绩,降低投标成本和精力,防止业绩造价。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提高信用修复效率,降低失信企业数量,进一步提升信用环境。
下一步,新区公共服务局将通过系统推进、综合施策、协同精准发力等,以“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当好营商环境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建设者”的使命感,营造新区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