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来啦!快来“一键升级”!
为进一步激发雄安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竞争力,近日,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印发《关于做好“个转企”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个转企”相关工作流程,统一了业务标准,为助力市场主体持续经营、做大做强、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据了解,“个转企”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更快的获取政策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市场和发展空间。
“个转企”有哪些适用情形?
如何办理?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案来啦!
适用情形
(一)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新区产业政策要求;
(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前置许可项目;
(三)个体工商户与拟转企后企业应属同一登记机关;
(四)未处于被司法查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查处且尚未结案情形;
(五)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暂不参照本规范执行“个转企”登记。
办理流程
(一)受理机关。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个转企”业务的可提交至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由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流转至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亦可直接提交至县行政审批局。
(二)材料流转。材料提交至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由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流转至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审批;材料提交至县行政审批局的,由县行政审批局直接完成审批。
(三)执照发放。由县行政审批局出证窗口统一出证或申请人通过自助机自助打印。
(四)公章刻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可按照新设立企业享受免费刻制公章待遇。
(五)档案管理。原个体工商户档案应按照档案迁移程序,归入转企后的企业所在登记机关统一管理,保持市场主体延续性。
材料规范
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公司的,提交此规范第1、2、3、4、5、7、8、9、10项材料;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合伙企业的,提交此规范第1、3、6、7、8、9、10项材料;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交此规范第1、7、8、9、10项材料。
1.《“个转企”登记申请书》;
2.转企后公司章程;
3.转企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转企后公司的决议或决定;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6.转企后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7.转企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市场监管总局《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住所或主要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9.原个体工商户清税证明;
10.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便利举措
(一)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其原名称;转变为其他企业类型的,在字号不重复的前提下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
(二)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后,如不涉及住所变更可免予提交企业住所申报登记承诺书。
@个体工商户们
身份一变天地宽
“个转企”好处多
快来“一键升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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