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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办理指南来啦

政通雄安
2024-08-28

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上线

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

实现了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

道路运输证等多证照

同时申报、并联办理、依次发证



包含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1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3

《道路运输证》配发



服务对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的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申请条件

01

申请人已取得营业执照。 

02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3.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4.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03

1.车型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

2.车辆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4.车辆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5.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6.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需安装动态监控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办理流程

1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业务办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营业执照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的,进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环节,不符合要求的,将相关信息反馈申请人。

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业务办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或告知承诺办理要求的,向其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道路运输证》配发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办结后,业务办理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车辆信息和相关材料,审核是否满足《道路运输证》配发法定条件;符合条件的,为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4

证件送达

申请人到办理单位指定窗口一次性领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等证照或通过“运政通”App申领电子证照。

相关链接>>>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申领指南




来源:政通雄安(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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