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思拾贝 | 共享律所——青年律师的加速器
(本文首发于《中国律师》2020年第11期,总第361期)
随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62万律师目标的推进,大量法律俊杰涌入律师市场,并面临执业第一个难题:我应该选择一家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
合伙制律所和公司制律所是目前律师行业的常态,但两者的共同特点在于没有特别考虑青年律师。在两者之外,“共享律所”已愈加成为青年律师更好的选择。
合伙制律所
合伙制律所(包括《律师法》上的合伙所与个人所),是最常见的律所组织形式,也是很多人对律所的第一印象。
在该类律所,律师需要承担律所的运营成本,每年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或挂靠费,明目不一),如果需要办公室、办公位,还需要另外支付座位费,甚至有的律所律师还要负担律所的水电费、打印费等各种费用。
对青年律师而言,在初期创收不稳定的情况下,就要负担动辄每年数万元的成本,可谓“压力山大”。哪怕是一些发展比较成熟的律师,这样的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更存在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
一位合伙人级别的女律师,某一年因怀孕生子,业务呈断崖式下降,但仍不得不承担每年10万元的办公室租金。
问她为什么不干脆退租,她说:“怀孕了就退租,我都不敢想别人会怎么看我。”
身兼多职是合伙制律所下的常态,一个律师(或者几个律师)就是一个团队,青年律师往往又要搞营销,又要做案子,还得搞行政给材料归档,每日疲于奔命,无法专注于自己的业务领域。
合伙人的复杂关系,更是合伙制律所永恒的主题。合伙所往往由多名律师结合设立一家律所,由创收最高的律师担当律所主任,稍差一点的就当合伙人,既要办业务,又要做管理,最终往往为了做好业务,牺牲了律所管理,毕竟业务做好了是自己的,律所管理好了是大家的。
公司制律所
公司制律所是高端律所常见的选择,也是很多青年律师向往的组织形式。在公司制律所下,律师的时间被买断,只需埋头做好手里的案子。
这样的模式固然通过流水线作业实现了效率最大化,并且业务质量有保障,一些高端公司制律所更以其超高的起薪,深得青年律师追捧。但公司制律所的问题也非常突出。公司制律所往往明显地分裂为两个阶层,权益合伙人愈加脱离业务而成为食利者,而青年律师每日疲于奔命,干得多却拿得最少,往往加班累出一身的毛病。所谓“高薪”,对比朝九晚五的职业以及高端法务,其实性价比并不高,常常让青年律师有得不偿失的感觉。
流水线作业的方式大大提高了业务办理的效率,也让青年律师时常怀疑自己到底是一名律师,还是一名在CBD办公的上班族?
律师本应该是法律服务的主导者,但在公司制律所下,青年律师往往感觉自己只是一颗螺丝钉,过度的专业化,也导致了青年律师能力的高度特异化,离开了特定的律所,往往就无所适从。
公司制律所最大的问题在于与客户高度隔离,有些人往往具备了高超的专业能力,而业务资源却为零。青年律师无法接触客户资源,与晋升合伙人需要与业务创收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大多数人最终无法晋升成为合伙人。
如果说高端的公司制律所还能以其较高的薪水对此进行弥补,但大多数待遇一般的公司制律所则将上述缺陷暴露无遗。
公司制律所看起来很美好,对有志于独立执业的青年律师而言,却无异于一个“温柔的陷阱”。
共享律所
相比以上两种传统的组织形式,“共享律所”这两年方兴未艾。笔者2017年加盟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彼时正策所提倡的“共享律所”概念令人耳目一新。
到了2020年这个时间点,“共享制”已经被诸多大型律所不同程度引进。
所谓的共享律所,往往有四大基本特征:一是低执业成本,高提成比例;二是共享办公;三是高配的会议室;四是专业的运营中心。这四大基本特征,均与青年律师不谋而合。
实行共享制的律所,往往坚持零管理费、零座位费,仅此一项便为青年律师每年节约数万元的成本,再加上较高的提成比例,与合伙制律所相比,仅执业成本便可“净赚”10万元左右。
与低成本对应的是共享办公,这对一些老律师来讲可能难以接受。但是青年律师往往更专注业务,疲于社交,很多人从事律师职业就是冲着“自由”而来,每周在办公室的时间也就一两天,与共享办公模式可以说是一拍即合。
高配的会议室则对应创新的业务,高大上的办公环境对律师是一种天然的背书。对许多客户而言,律所优良的办公环境也是支付律师费用的一部分。
专业的运营中心,一方面意味着更加专业的管理,另一方面意味着更加高效的服务。
一位从合伙所来的律师跟我说,他在正策最大的感受就是“轻松”。他说:“以前每个月我都要花大量的时间在归档上,现在我只要大概整理一下材料,律所行政会帮我归档,时间节约了80%以上。”
总之,共享律所执业成本低、提成比例高、办公环境好、运营团队专业,几乎就是为青年律师量身定制。也难怪律所引进“共享制”之后,一个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是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选择了这种模式,如正策从原来的一个仅有20多名律师的小型律所,发展成为拥有240名律师,年创收破亿的大型律所。
当然,共享律所的优势其实不止于此,律所与公司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律所是人合的,公司是资合的。无论律所是合伙制、公司制还是共享制,比律所更重要的是人。优秀的合伙人可以成就一个人,平庸的合伙人可以毁掉一个人。
一家实行“共享制”的律所,往往有一个利他的合伙人团队,愿意拿出一部分自己的资源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搭桥铺路,这样一群可爱的合伙人,才是共享律所真正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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