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众话改革」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 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2017-12-26 内蒙古掌上12348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公众号”


全面提升司法鉴定质量

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 晨亮


       厅党委组织这次“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研讨会很及时,非常重要,对于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研讨会主题明确,组织形式新颖,气氛活跃,大家积极发言,很多真知灼见使我深受启发。下面。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谈一下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体会,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意义深远,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是对我国国情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提升。

40 42332 40 17003 0 0 6681 0 0:00:06 0:00:02 0:00:04 6680

       主要矛盾的变化,反映的是由低层次供需矛盾向中高级供需矛盾的转变,从“数量短缺型”供需矛盾向“优质不足型”的供需矛盾转变。与此相适应,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更多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这样一个艰巨的工作任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有了新的内涵,不仅只是物质文化需求,更包括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参与社会管理、获得被尊重感、安全感、成就感、归属感等精神心理需求和政治诉求。而实现这一目标所必须的公共法律服务就是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司法鉴定是公共法律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司法鉴定各项工作,为广大民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



        二、抓好司法行政工作的“供给侧”改革,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方面。

       目前,我区的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和短板,急需改进和提高。不久前,随同厅领导到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学习考察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工作,收获颇丰。学到了兄弟省市的长处,好的经验,看到了我们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一)我区司法鉴定工作与先进地区的差距。

        一是观念上的差距。在司法鉴定的发展理念上,没有形成既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又符合我区实际的发展思路和理念,导致在司法鉴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方面的缺失,制约了我区司法鉴定事业的发展。

        二是工作上的差距。由于我区司法鉴定无论是在机构规模、鉴定人数量、鉴定案件数、机构数和总收入等方面位列全国下游,因此缺乏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足够重视,导致人员老化,很长时间没有补充新人,工作处于维持状态。没有建立起工作标准、没有配套的规章制度,没有建立考核奖惩体系,即使有一些规定也是流于形式。

        三是司法鉴定机构的差距。没有注意建设培育高水平、高技术、高起点、高资质、符合我区实际的司法鉴定龙头机构,致使我区的司法鉴定机构普遍处于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发展不充分、后继乏力的状态。

        四是人才上的差距。我区司法鉴定缺乏领军人物,没有注意培养后继人才,原有的一些司法鉴定人才也流失到区外。目前,一些区外司法鉴定机构到我区挖人才的状况仍在加剧,司法鉴定人才流失情况依然严重。

       这是存在的主要差距,还有一些问题不在这里一一列举。


      (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总的抓手。司法部和厅党委都高度重视,张军部长、毕力夫厅长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不久前,毕力夫厅长亲自带队到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在考察中,毕厅长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司法鉴定工作讲了重要意见,为下一步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下面,就贯彻落实毕厅长指示精神,做好司法鉴定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工作建议,请批评指正。


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今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司法鉴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在肯定过去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对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了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政策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为落实中央的要求,司法部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从严格准入,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研究制定出台我区贯彻落实意见。


2、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出台我区《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精神,我们已经拿出了初稿,参考了北京市、上海、江苏省等兄弟省市的意见,征求了盟市、鉴定机构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也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力争尽快出台。


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延续、注销和监督管理,结合司法部最近下发的关于《严格准入严格监管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制定相关的工作标准、管理办法和细则。目前已制定《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征求盟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其后开展专项调研,总的目的,即严格依法管理,又便民利民。力争明年1月拿出较为成熟意见,上厅务会研究下发。

4、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司法鉴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方向、路径和具体措施。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科学合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总的想法是,在全区建立一所高起点、高水平、高技术、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由司法厅搭台,充分利用我区优势资源,吸收引进全国知名司法鉴定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志于发展司法鉴定事业的单位共同来参与投资、建设、管理,建成一所集鉴定、科研、教学、培训、学术交流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鉴定机构,可以采取在东西部较大城市建立分支机构的办法,解决优质鉴定资源不足的问题,使之辐射全区,带动全局,在解决重大疑难司法鉴定,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促进司法鉴定事业整体发展,经过几年的努力,弯道超车,加快发展,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在自治区中、东、西部盟市,依托当地大中专院校,建设中等规模的司法鉴定机构,鼓励推动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入驻旗县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解决旗县特别是边远旗县人民群众的司法鉴定需求。


5着手制定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建立司法鉴定人的能力考核制度。细化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工作评价,真正发挥检查考核的导向作用。


6注重发挥司法鉴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对广大会员服务水平,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在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培训以及投诉处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7、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我区的司法鉴定管理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基本具备服务和管理功能,下一步,将开展司法鉴定相关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收案,网上投诉,网上监察,实现与公检法机关的互联互通,相关数据的自动交换。

8、研究制定对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措施。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引进资金、引进人才、引进技术,发展壮大。








自治区司法厅每天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宣传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自治区和各盟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各项改革成果、研究成果,交流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欢迎各地区、各单位踊跃投稿。

投稿邮箱:3244746460@qq.com

电        话:0471-5301489/5301306

出        品:自治区司法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

总        编:王    平

责任编辑:郭天云 

图文编辑:郝    娜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