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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实务审核经验基本总结
分别为:
*欣泰(300372)(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于2016年7月12日起交易30日后退市,截止今日(2016年7月26日)收盘价为4.57元/股,7月12日起买入的投资者将不再赔偿范围内,请注意投资风险。)
星河生物(300143)(业绩连续两年亏损)
同花顺(300033)(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锐奇股份(300126)(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
京天利(300399)(涉嫌违反证券法,被立案调查)
金亚科技(300028)(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被立案调查)
吉峰农机(300022)(业绩连续两年亏损)
恒顺众昇(300208)(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安硕信息(300380)(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2、募集资金:创业板前募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发行条件(基本使用完毕,进度和效果与披露基本一致);
3、定价基准日:创业板竞价发行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发行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4、分红:创业板最近两年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12个月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6、监事:创业板监事最近36个月受到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受到公开谴责;
7、违规担保:非创业板(尚未消除)、创业板(最近12个月存在)。
1、确定部分发行对象:①非创业板:该部分发行对象被动接受发行价格,锁定期三年,其他发行对象锁定期一年。②创业板:事先确定的发行对象的锁定期。
2、完全未确定发行对象:锁定期一年。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方若未事先确定话,是不能参与发行的。
2、买卖时点:买入时点被认定为定价基准日,卖出限制期间为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完成本次发行后六个月内。
3、限制对象:包括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4、穿透监管:董监高、5%以上股东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管计划或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参与认购,该种间接参与方式并不能规避遵守短线交易的要求。根据2015 年7 月8 日通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在定价基准日前6 个月内有减持行为的,可不再认定为短线交易。
5、境外投资者:需商务部批复,受理的前置文件,不同于上市部可以并联审核。
6、200人限制:追溯至自然人、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防止变成变相公开发行;员工持股计划、公募基金不用追溯。
7、对象个数:券商管理的理财产品(集合、定向)算1个对象 。
2、创业板:竞价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3、调整价格:定价发行上报前有调整价格的机会,上报之后不能进行调价;竞价发行上报后发审委审核前还有一次调价机会(创业板不存在)。
2、定增用于还贷和补流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3、配股及三年定增募集资金可以全部还贷或补流。
4、对于把补流用来做股权投资(二三四五)、募投项目为股权投资而没有明确意向(千方科技)是不能取得证监会认可的。
2、证监会审核通过的时候股东大会决议在有效期内,审核通过后可以延期,需要经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和股东大会决议,不需要重新锁价;若审核期间延长股东大会有效期,则需重新锁价。
2、适用条件:最近12个内非公开融资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10%,本次非公开融资额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10%且不超过5000万元的;
3、表决:股东大会决议三分之二的表决权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网络投票,要求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2、两个项目运作的间隔时间:某项目最快在非公开发行完成之后一个月召开董事会公告了再次增发的预案。
2、非公开发行与重组项目(无需报会审核)。
来源:投研之家、CYFC
『我是专家,百问百答』之从外资行到三方,我在财富管理行业这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