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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并通过《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8月26日,渭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强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渭南建设构建了大工作格局,标志着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意见》从八个方面就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做出了规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求全市党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支持保障。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纳入党委研究议题,将行政机关接受公益诉讼监督情况纳入年度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认真履行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要求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加强监督支持,确保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研究议题,适时组织开展检查、视察、调研。

五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

六是严格规范司法,依法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要求人民法院要不断规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严格依法及时受理、立案、审理、裁判、执行。

七是加强沟通协作,构建纪检、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工作衔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严肃查办公益诉讼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氛围。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大公益诉讼的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保护公益的共识。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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