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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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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0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张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主持。  

听证会邀请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王晓东、渭南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宏江、渭南市财政局政法科科长王佐,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会,以“看的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

案情简介

三十年的一桩故意杀人案,导致张某某之父亲张某、母亲郭某、姐姐张某被犯罪分子刘强(化名)杀害,刘强潜逃多年终于归案,张某某未获得任何经济赔偿。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在1990年案件发生后,年仅两岁的张某某由二伯抚养长大,现结婚育有一子患肾病综合征和哮喘,张某某无收入来源,家中生活特别困难,于2020年4月10日向渭南市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场

受理该案后,办案人员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救助金额是否需要倾斜等问题展开评议,形成了意见。




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王晓东

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王晓东强调:

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是给予救济自助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救助,实现了“救助+扶贫”的效果。案件公开听证既是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群众的具体体现。




渭南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宏江

渭南市人大监察与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黄宏江点评:

渭南市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保护未成年人紧密衔接,是服务渭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具体举措。全面增强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效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不仅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及时、合理救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也联合了社会各界力量,为共同做好矛盾化解以及帮扶救助等善后息诉工作提供了保障。


文字:第八检察部

编辑:贾闻 龙昕颖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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