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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361份证据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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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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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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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份证据背后……



01


新闻热点

10月1日

河南的李先生在返乡途中

也遇到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

李先生向河南交警部门

发送了361张照片进行举报

根据这些照片

目前交警已对36名车主进行处罚

均罚款200元,记6分

02


网络声音 





  • 勿用阴损害人,这里的报应你能承受?

  • 你们没开过车,开车的都会违章,都会讨厌这种人。

  • 主要是心里不服气,别人敢跑应急车道,他不敢。

  • 我觉得不应该去多管闲事。

  • 损人不利己。




事件追踪

10月6日

在央视新闻《新闻1+1》栏目中

白岩松向观众发问

随手拍违章应该鼓励吗?

网络图片

栏目还连线了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永航。

他表示,像李先生一样的热心网友还有很多。今年前9个月,河南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违法车辆3000多辆,国庆假期6天时间收到500多名群众举报的违法车辆2000多辆。

并提出了三个问题:

Q

符合什么要求的举报,交警部门才会受理?

A

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尽可能提供违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提供的图片或视频里,要尽可能的反映车型、车号,同时要客观真实的举报,尽量多拍几张照片。

Q

举报者的隐私警方会严格保护!

A

受理群众举报交警系统有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我们有专人负责群众的举报,有一套规范的工作流程和保密制度,严格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请广大的交通参与者放心,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Q

安全第一,不能违法拍违法

A

在受理群众举报时,不提倡驾驶人员采取现场用手机抓拍的方式来举报交通违法,驾驶员可以通过行车记录仪事后举报。其他交通参与者,比方说在副驾驶位置的乘车人,还有后座的乘车人,可以采用视频或者拍照片的举报方式。



检察官普法

道路交通环境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既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督促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提升交通文明水平;也有利于鼓励广大交通参与者主动参与交通陋习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接受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是近年来一些法律法规鼓励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常见方式:2019年1月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发布的《反恐怖主义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群众举报违法行为作出规定。

 

如何用好群众的监督作用才是重中之重!

群众举报是一把双刃剑,在充分发挥其加强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切实防范恶意举报、举报谋利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

检察官呼吁

应该细化接受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范围、规范群众举报的条件和程序、严厉打击不诚信举报人等方式,规范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工作,确保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得到良好的执行。

鼓励广大群众参与违法乱纪的监督之中,是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供稿:澄城检察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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