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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临渭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保卫蓝天收官战
2021年1月22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向渭南高新区五家行政机关现场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会议由该院副检察长田大明主持会议,副检察长蒲亚丽及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参加,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见证。
近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渭南高新区一水泥预制品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未采取防扬尘污染措施,且违法占用耕地。1月20日,经相关部门确定该企业属于新增“散乱污”工业企业。
该院针对渭南高新区五个行政机关在“散乱污”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别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治理力度,形成完善的工作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切实防治大气污染。
2020年10月以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改善空气质量,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在开展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中,重点针对建筑工地扬尘、物料堆场扬尘、露天焚烧、“散乱污”企业取缔和整改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份,助力铁腕治污、治霾,督促关停和整治扬尘污染的企业7家,责令关停“散乱污”企业4家,督促恢复“散乱污”乱占的耕地1.4亩。
下一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为保卫蓝天贡献检察力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供稿:临渭检察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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