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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检察】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话《环境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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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永强,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张馨予做客《环境热线》,就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流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等内容和听众进行互动交流。



主持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华州检察院承担了哪些工作职责?

雷永强: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涉黑恶案件进行证据审查以及定性把握,依法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华州区检察院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最主要的工作职责;

其次,在日常的扫黑除恶工作之中,始终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在办案过程中对涉伞案件进行线索摸排,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再就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的形式,齐抓共管,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之中去,并督促发出对象就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复;

最后,多元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及成效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主持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哪种类型较突出,为什么?

张馨予:近年来,华州区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性侵类案件比较突出。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法治意识、自护意识不强,遇到侵害后不愿、不敢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有些家长出于维护名誉、社会关系等考虑不愿意报案,导致某种程度上放纵了此类犯罪分子;另一方面,对校园性侵的法治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深入,虽然我们在课堂上也都向孩子们讲了什么是校园性侵,怎么预防,但是无论是学生还是学校、家长都对这方面的法治教育有一些下意识回避,认为并不是现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比较重要的问题,因此,青春期的孩子们对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经常会由于懵懂无知触犯法律。



主持人:作为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如何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张馨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立体的综合保护。

首先,教育、医疗、救助管理、居委会、村委会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其次,作为家庭来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再次,作为学校来讲,应当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健全学生行为规范,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依法加强管教;

还有就是学校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


主持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保障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该项工作成效如何?

雷永强:今年以来,华州区检察院注重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全力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依法规范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执法行为,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次1人。对减刑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市院第四检察部及抽调的部分县院驻所检察室主任对渭南市华州区看守所和华州区10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常规巡回检察。就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我院立即向华州区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3份,向华州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已得到落实整改,并已回复。

同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纸面服刑”专项检察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背景下的“开展违法违规办理减假暂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就日常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着力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的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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