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点亮指路明灯 我们是认真的
检察官讲故事
在黑暗尽头,冥冥之中一双命运之手塑造着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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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未检主任给我一沓批捕卷宗让我敲打报告,我定眼一看,五人流窜盗窃七场,四人未成年,一人刚满20岁。这是我回归工作岗位后的第一个卷宗。
盗窃的方式是什么?
♦撬门
♦钻玻璃门缝
♦砸玻璃窗户
门缝不是只有小孩才会钻吗,怎么即将变成大人的我们还会做小孩子做的事情。
盗窃了什么东西?
♦盗窃现金6000元
♦盗窃手机两部
♦盗窃了香烟、银戒指、衬衫、水果糖、饮料
小时候总是羡慕别人兜里有一块糖,这次我拿了一袋别人家的糖果,逃离了现场。
盗窃所得都干什么用了?
♦有一次,四人共盗窃1000元,害怕被逮住,连夜雇了一辆出租车跑去外地,消费盗资500元;
♦有一次,两人将盗窃所得一条香烟、几盒散烟变卖后,赎回前一天在饭店因付不起饭费而被押的手机;
♦有一次,三人将盗窃所得的一部手机变卖150元,两人花费100元去游泳。
用偷来的钱轻轻松松把账结,没事还可以游个泳,泡个网吧。今天有钱今天花,明天没钱今晚再想办法。你看,这样多好。可是,这样的日子能有多久?
少年说
童年时起,我便与别的孩子不同,我看不到他们看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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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我和主办检察官一天的讯问,终于从他们口中核实了犯罪事实,也得知了他们的生活背景。
♦他说: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异了,我爸给我找了个后妈。后来我爸去世了,后妈也改嫁了。亲妈在我上小学的时候看过我,后来再没见过,也没有联系方式。现在家里就我一个。
♦他说:我爸在外打工,我和妈妈、爷爷奶奶在家。有一次我在手机上打牌输了两万块,偷偷用妈妈的手机分多次给我转账,刚开始都是几十、一百元的转,最多一次转了5000块钱。
♦他说:爸妈在我上初一的时候就离异了,我妈改嫁去了外地。走之前,她去学校告诉校长和班主任,说她和我爸离婚了,以后有啥事不要联系她。结果同学都知道我爸妈离婚了,我就心烦,再也没心思上学了。我爸把我送到学校,我就翻墙从学校跑出来。辍学后,我爸让我去四川学理发,半年之后我妈打电话给我,说如果我不回来我爸就不要我了,回来后发现根本不是她说的那样,其实是她不要我了。
检察官说
一个人走向邪恶不是因为向往邪恶,而是错把邪恶当成他们所追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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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都是16-20岁懵懂的青少年,惯犯的两人尚在潜逃。他们的共同点是:初中就辍学,没有完整的家庭和父母的正确引导,过早进入社会。其盗窃的目的仅仅是“吃饱今天,玩好今天”,法律意识极其淡薄。他们认为在旁边望风,不实际实施偷盗行为就不属于犯罪。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大约就是“法律会惩罚犯罪”,但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犯罪,更不知道什么是惩罚,也不知道他们将付出的是什么样的代价。
未成年人要克服从众心理,不做犯罪的列队毛虫。
青少年的独立性比较差,喜欢聚群、结伙、乐于交往,进而自发形成团伙,相互感染和影响。盲目从众的行为不利于自身成长,如果抵制不住不良诱惑,就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青少年一定要避免盲目从众,要“择其善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避免违法犯罪。
家庭、学校和社会应竭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莎士比亚说:“智慧是命运的一部分,一个人所遭遇的外界环境是会影响他的头脑的。”大多数离异家庭的子女会有不同成程度的行为障碍和心理阴影,丧失生活和学习上的信心,性格上也容易出现缺陷,影响其良好个性的形成,一些青少年甚至受父母离异产生的负面影响而走向犯罪。虽然环境不会改变,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消极的人受环境控制,而积极的人却控制环境。奔跑吧,少年,去适应环境,在逆境成就另一个自己,向阳而生!
每一个误入歧途的少年,都有一段不为人知的经历,每一段经历背后,都是一段令人心酸的成长故事。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切和努力。只有社会、学校、家庭三者相互结合,才能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让未成年人得到有效保护、健康成长,成为对祖国和社会有用之人。
寄语青少年
青年在成长和奋斗中,会收获成功和喜悦,也会面临困难和压力。要正确对待一时的成败得失,处优而不养尊,受挫而不短志,使顺境逆境都成为人生的财富而不是人生的包袱。广大青年人人都是一块玉,要时常用真善美来雕琢自己,不断培养高洁的操行和纯朴的情感,努力使自己成为高尚的人。
—习近平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一行 深入渭南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