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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新宇一行四人深入华山监狱调研指导春节、“两会”安全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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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有序,1月28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新宇一行四人深入华山监狱检查指导工作。



苏新宇副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监狱指挥中心、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华山监狱检察室,听取了华山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杨新民关于监狱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疫情防控、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等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监狱刑罚执行、疫情防控、后勤保障、改造现场、监管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




苏新宇副检察长要求,必须高度重视监管场所安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监狱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开展刑罚执行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监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行;二是要抓好罪犯档案管理,依法办理减假暂案件。办理减假暂案件结合罪犯的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财产刑执行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罪犯主观世界的改造效果,案件材料必须全面、细致,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三是要规范侦查取证,提高案件质量。狱内再犯罪案件发生,要第一时间启动侦查活动,抓住最佳侦查时机,及时、全面取证,保证证据确充分和办案质量。四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监狱与检察机关要建立信息联通机制,做到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合力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文字:李建国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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