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召开全市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视频推进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新时代刑事检察工作水平,细化落实“质量建设年”具体举措,确保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3月1日,全市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视频推进会在市检察院召开。市、县两级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技术、计划财务装备、案件管理、司法警察、档案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渭南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春主持。
会议学习了省院《关于认真开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通知》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各县(市、区)院就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具体举措、存在问题及困难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报,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开展“同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规范检察履职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举措,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和自愿性,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辩护权的尊重;二是加快建设,配齐“同录”场所各项设备及软硬件设施。要以最快的速度部署好、运用好、推广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录制及依法依规保存;三是全面落实,按期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从3月1日开始,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办理案件,要加强办案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履职培训,探索制定《同录规定》实施细则;四是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配合。落实《规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刑事检察部门要牵头积极向院党组汇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同录工作落地落实。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细则及措施,推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全面开展,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有效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赵永来 李寒妹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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