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学深悟透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杨 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巨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是要学懂弄通全会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判断、决策部署。作为一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刻认识公益诉讼检察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和推进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认真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党组的决策部署,深化新时代能动检察工作,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标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提升服务国家治理制度效能
公益诉讼检察必须立足更高站位,把握大局大势,才能锚定发展坐标,把牢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贯彻党的绝对领导、落实“两个确立”的重要抓手。一是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全会指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持续聚焦服务打赢污染防治、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服务食品安全战略;积极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5月以来,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省检察院安排部署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摸排涉秦岭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22件,诉前检察建议9件,为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做出了努力。二是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更大支持。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领导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专项工作、重大专案情况,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对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党领导下统筹协调、综合发力的政治优势。切实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的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按照市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办法规定,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重要工作内容。2021年9月,省长赵一德就临渭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了专门批示“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孔冰团队公益诉讼工作做的好。推进公益诉讼对于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很有意义,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改进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利益”。
二、强化案件办理,有效促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公益诉讼检察不只是一项检察职能,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要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途径。一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持续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烈荣誉保护等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尤其要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领域作为公益诉讼监督的重点,实现上述两个领域办案全覆盖。去年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市县两级院开展对饮用水和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贩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发现案件线索34件,立案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切实保障了群众健康和生命权益。同时,要积极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在办案中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准确把握新领域案件的重点范围,严格把握立案条件,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在保证办案规模的基础上,坚持办案数量稳中求进。坚持效果导向,积极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注重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和区域相关问题的集中整治。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公益诉讼案件统一管理办法要求,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协同推进,形成大格局监督理念,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2021年11月部署开展城镇燃气供应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的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加强协同治理,发现案件线索10件,立案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三是推动办案质效提升。以学习贯彻高检院新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为契机,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针对线索受理、立案审查、调查取证等方面完善办案流程。按照制发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的工作规定,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的准确性、证据的全面性、释法说理性、文书格式及文书内容的规范性,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2021年12月,韩城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污水直排黄河行政公益诉讼案、澄城县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创新发展
要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定位、制度设计,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坚持能动检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要落点,以能动检察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加强与内外部门机关的协同共治。统筹运用行政、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方式,最大限度推动解决公益损害问题。同时,深化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深入推进“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机制。2021年4月,市院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法院、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就公益诉讼办案衔接问题以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形式,制定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执法司法联动。2021年11月,市院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决定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协作。二是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检察听证要求,实行公开听证全覆盖。继续运用好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专题片、微电影等形式,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渠道,善于把握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扩大宣传效果,增强社会各界公益保护意识。2021年4月,省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向市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讲授《全面依法治国语境下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标志着“检察公益诉讼进党校”机制建立并常态化开展。三是大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水平。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强调“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把专业做足、做精、做到极致”。我们要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升队伍素养和专业水平。结合办案实践,针对缺项加强业务培训;善于借助“外脑”,补齐专业短板。还可以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在各项专项活动开展前,都将学习培训作为前置程序,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同时,注重科技引领,加快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积极运用便携式检测设备等新技术获取、保全技术性证据,不断提高综合素能水平。
十九届六中全会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积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将创新社会治理和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为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贾闻
审核:肖世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