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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隐身的孩子们: 

目睹家暴之后,何处容身?


2017年,《演说家》的节目现场,女导演黄莉讲述了自己用23年走出家暴阴影的故事。成长过程中,她一次次目睹父亲对母亲的家暴。童年的阴影,使她将母亲的不幸全部怪罪于自己未能阻止父亲对母亲的伤害,以至于长大后,在亲密关系中,她也不懂如何去爱,只会一味地隐忍与牺牲。


黄莉的经历并非个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数据显示,每年约有2.75亿的儿童目睹亲密伴侣暴力。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按每个家庭平均一个孩子计算,我国有近9000万个孩子亲眼目睹过父母之间的施暴过程。


9000万这个庞大而抽象的数字背后,有人延续暴力行为,有人难以建立亲密关系,有人选择逃避或原谅,也有人在日后重复着受暴的命运。作为家暴中“被隐身”的人,他们的受到的伤害往往“被失声”。

  全文共4752字,阅读大约需要13分钟。

#1

“鸟眼窟窿”


距离星星第一次目睹家暴,已经快十年,但那些并不明朗的过往却在无数个看到家暴相关新闻报道的瞬间,本能地调动着她的所有感官。


“每次打妈妈之前,爸爸总是先把我抱进房间,然后关上门。我只听到东西被摔碎的响动,之后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只有垃圾桶里碎掉的塑料水瓢,提醒着走出小房间的星星前一晚所发生的一切。


星星读四年级时,父母吵架的频率越来越高。某天傍晚,母亲在厨房里炒菜,父亲下班后走进厨房,两个人由日常的口角转为激烈的争吵。笨重的菜板“砰”地一声从灶台上砸下来,把做作业的星星吓了一大跳。父母一路从厨房扭打到客厅,闻声跑去的星星,正好看到父亲抡起木凳砸向母亲。她吓坏了,来不及思考,“本能地”跪到父亲脚边紧紧抱住他,母亲则趁此机会逃了出去。



而对小七来说,目睹家暴的经历同样触目惊心。


那时她9岁,正上小学三年级。“每当听见母亲向我求救,叫我的名字时,我都觉得惊心而恐惧。”只有她走到母亲面前拦住父亲时,父亲才会稍微停下手。然而这种阻拦的效用是微弱的。“这种感觉太可怕了,就像你在战场中看到天空中飞过轰炸机,吵闹,尖锐,暴力”,十年之后,小七如此回忆道。


于是她选择逃避,每当父母开始争吵,小七就会逃出家门,在外面流荡,或者去学校看书学习,“我甚至会计算我爸妈吵架的周期”。


最可怕的一次发生在初中的春节。再一次目睹父母吵架的小七逃出家门,而春节期间,街道上所有的店铺和餐馆都已关闭,学校也不能进,她找不到一个供她停歇取暖的地方,不得已只能游荡到傍晚才回家。当她推开房门时,却看到躺在床上的母亲,“眼睛被打到整个青紫,像被灼烧掉出的鸟眼窟窿”。那一刻,小七被很多情绪交缠,“除了恐惧,还有自己无法帮到母亲的惭愧、内疚、无力,对父亲的恐惧甚至厌恶。” 


#2

“小孩不要管大人的事”


星星和小七并非不会求助。只是在求助的过程中,无数隐性或显性的话语足以淹没他们的呼喊。


最直接的是亲密之人的模糊态度。面对父亲对母亲的拳脚相加,星星本能地选择了向亲近的舅舅、舅妈求助。然而当他们去向星星的母亲求证时,母亲却尴尬地笑笑,转而矢口否认。星星不明白,在每一次争吵中扬言要“离婚”的母亲,为何要选择帮父亲隐瞒。后来母亲叮嘱她:家丑不可外扬。星星懵懵懂懂地消化着这几个字。向外求助无果,当星星鼓起勇气将母亲护在身后反抗父亲时,父亲却只是用“小孩子不懂,这是大人的事”的话语来敷衍她。



选择对家暴闭口不提的还有陈辰的母亲。陈辰母亲在陈辰二年级时组建了新的家庭。被接到新家不久后,陈辰就目睹了一次继父与母亲之间的打斗,房间里一片狼藉。陈辰很害怕,从家里跑了出去,向邻居求救。直到邻居登门劝解,这场暴力才得以中止。事后,继父与母亲都向陈辰解释:这是正常的。对于这些事,母亲从不主动向旁人提起,也不允许陈辰告诉任何人。哪怕姥姥姥爷或多或少地知道一点,斥责过继父,也劝过母亲离婚,但母亲却始终下不了决心。


核心家庭成员之外,其他亲人的冷处理也让孩子们感到无助。星星的母亲否认之后,本就不甚相信的舅舅、舅母更认定星星的倾诉只是小孩子的胡说。在外人看来,父亲温和忠厚,“怎么可能打人呢?”小七的舅舅也一样,他会在小七的母亲遭受家暴离家时为她提供住所,但却从不会出面阻止暴力的发生。小七并不责怪舅舅的漠视,“大家日子都不太好过吧”。而另一边,据陈辰讲述,弟弟出生后,老人只能劝和不劝分,即使再痛心,也要“讨好”继父。“姥爷一辈子没跟任何人弯过腰,但为了不让我们受苦,也为了以前的责备向继父道歉。后来我姥爷再也不愿意来我们家了,为了不碍着他(继父)的眼,为了我们能过得好点……我很恶心。”


#3

压力与缺位


即使突破了家庭的界限,家暴后求助的过程也充满曲折。


首先迎来的是舆论指责。母亲不肯离婚其实并不难理解,因为家暴报案需要勇气,但这份勇气并不总是受到支持。成功拿下全国第一起反家暴“双令案”(同时拿到公安出具的告诫令和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万薇律师向记者分析,传统观念中,人们把公对私的行为简单理解为私对私的行为。“对家暴的处罚,其实是公对私,是公权力突破‘法不入家门’的传统观念,这也是反家暴法的意义所在。但很多人把它理解成了私对私,是受害人对施暴者的惩罚。你丈夫动手打了你,那就是你家里的事情,你们自己一家人关着门解决就好了。现在你报了警,把人送到看守所或者监狱去了,就是个人对抗个人,而忽略了家暴是一个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会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压力。”



鼓足勇气后的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来自杭州的小梦,在被丈夫家暴后曾三次向警察报警。据她讲述,第一次警察不管,让离婚;第二次警察只是劝男方离开;第三次在坐月子期间,警察还是不愿意管,后来带着她做了笔录,就因为她还手了,抓了男方一下,警察判定为互殴,劝双方和解。


在万律师看来,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基层公安部门的“不专业和懈怠”导致的:“公安很多时候因为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指导和培训,所以会调用自己的观念来解决,认为这是家里的事情,一定要和好之类的,并没有想过家暴对受害人来讲,是对人权的侵害。另外就是工作上的懈怠,不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案件,他可能还有其他更重要的案件要处理。所以他会用一种简单的调解方法,说那你们和好回去,这个问题就已经解决了。” 


小梦还曾向当地妇联求助,但“她们都是劝合不劝离,说我这已经没有过的必要了,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吧。但如果离得掉,我也不会找妇联了”。如果离婚是解决家暴的唯一办法,那么孩子的抚养问题、家庭财产分割问题、离婚责任归属问题……每一个问题都阻拦在受暴者面前,让家暴的终结遥遥无期。


成人如此,家暴中的目睹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更加缺少诉诸法律和相关职能机构的途径。尽管我国下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但目睹家暴的隐蔽性,无疑让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更加困难。


#4

何去何从


成长的脚步并不因家暴而停滞。对于目睹家暴的孩子们来说,如何在成长过程中学会与暴力记忆共处,或许才是更为困扰的命题。


月如说不清楚自己对父亲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原谅了,忘记了,觉得没有必要了。毕竟夫妻可以选择,但父母是不可以选择的,所以总不可能恨他。我能做的只是努力不想在生活中记起。人还得活着,总想这些也没有用,我已经在能力范围内把影响降到最低。”她想了想,又自嘲地笑笑,补充道,“其实这和其他的苦难也没什么区别,大的苦难不必说,小的苦难不值得说,所以不再提了。”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月如这样放下。星星的父母在她四年级时离婚,此后星星便与母亲生活。“妈妈对我很好,但在谈及爸爸候或多或少会带有情绪,所以导致我也下意识地对爸爸感到恐惧和厌恶,甚至会觉得和爸爸关系好有负罪感。”即使平心而论,“爸爸对我挺好的,以前他会教我骑车、摄影,去带我山上挖好看的小树苗回来养,会和我一起把塑料瓶剪成好看的花瓶……”复杂的情感线条像散落一地的毛线团,矛盾地交织缠绕。即使上大学后父女关系略有缓和,但对于星星而言,迟到的幸福感也未曾出现,隐隐的遗憾代替了空白,亲情似乎就莫名其妙地消失在了那混乱的几年里。


对更多目睹家暴的孩子来说来说,家暴的影响直观地体现在自己的家庭观乃至自我认同上,需要终生和家暴记忆搏斗。圆圆坦言,“小时候对家庭和婚姻的认知完全来自于原生的核心家庭,所以说起来很滑稽的是,我一度认为婚姻一定包含了夫妻吵架打架、重男轻女、男方挣的钱要比女方多等元素。不懂人为什么要结婚。”


受访者聊天截图


小七多年来则一直在和抑郁症做斗争。她会很强烈地感到自己背负着一个很重的包袱,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光鲜,甚至被他人标榜为优秀,但在自我认同与价值认可方面其实并不稳定。进入大学之后,她发现自己很难与别人建立亲密关系,对主动亲近自己的男生始终抱有恐惧感,“我不知道他要对我做什么,也不知道他要从我这里获取什么需求”,却总是喜欢上与父亲一样较为冷漠的人,在尝试恋爱中频频受挫。直到大三,她被确诊为抑郁症,并出现了严重的躯体化障碍(人的情绪问题或心理障碍转化为各种躯体症状表现出来),无法控制的头痛、胃痛、腰疼与失眠,只能依靠止疼药与安眠药缓解。饱受抑郁症困扰的还有陈辰,2021年,她在抑郁症超话中发出求助帖:


“今天摔了很多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又开始莫名其妙的恐惧……妈妈要去上班了,我不能拿那些情绪影响她,而且也许我最大的不安全感就是来自于她吧,我害怕她丢掉我,我想信任她可是她放弃我太多次了。

真的很想很想死掉,但是又怕姥姥姥爷受不住。真的很想相信妈妈说的她要离婚的话可我相信不了,因为一直以来被放弃都是我。”


暴力的代际传递也是目睹家暴的孩子们需要面对的问题之一。长大后,面对争吵,星星易怒、冲动。尽管教育让她明白暴力无法解决问题,但她仍会下意识地将诉诸暴力视为逃避矛盾的办法,而她自己也意识到,“遗传也好,影响也好,总之很难说和小时候的经历没有一点关系。”


#5

尝试中的关怀


目睹家暴的伤害虽然隐蔽,但也引发了研究人员的关注。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开始,已不断有研究人员呼吁将儿童目睹家庭暴力视作对他们的一种虐待。21世纪初,西方一些国家对法律作出的修订也开始反映对目睹家暴的儿童群体的关怀,如2002年英国对于《儿童法》中“伤害”的定义开始涵盖“因耳闻或目睹他人受到暴力对待而遭受的心理伤害”。


在中国,对家暴目睹儿童的制度化关怀建设正在路上。台湾地区在2015年修订家庭暴力防治法规时将目睹家庭暴力儿童或少年纳入保护令核发范围,并在保护令申请单上增加了“是否有目睹家暴的儿童或少年”的选项。万薇律师解释道:“当家暴第一现场的处理人填写申请单时,必须辨别这个家庭中是否存在目睹家暴儿童,并进行勾选。一旦处理人表明现场存在目睹家暴儿童,就会展开后续处理。” 根据规定,政府需要在评估后为有需要的儿童链接相关辅导资源,提供适当的转介及处理服务。


在大陆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至今已有五年。其中部分地区已在立法层面有所突破:2020年7月28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考虑到对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该草案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截图


而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也在积极行动:中国妇女儿童心理咨询热线(4006012333)和白丝带终止性别暴力男性公益热线(4000110391)等都是目前面向全国的公益热线,可以接听目睹家暴儿童的咨询。


“时间冲淡一切”、“苦难都会过去”是常常被信奉的真理,但对于目睹家暴的孩子来说,处于家暴漩涡之中,晦暗过往不会轻易消散,身陷囹圄的他们很难自己拨开厚厚的茧,直面亲密关系的诘问。白丝带终止性别暴力男性公益热线负责人张智慧老师向记者介绍,目睹家暴儿童的情绪、认知和行为等反应与直接受暴儿童相近,其心理创伤程度并不比后者轻。


更需要注意的是,遗传和家庭关怀的缺失并不能作为暴力代际传递的借口。“施暴者不是天生的施暴者,很多暴力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所以我们鼓励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用非暴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张智慧老师补充,“有的孩子接受到正确的理念,那以后他会去反对,并且在自己的人生里建立比较和谐的亲密关系。”


电影《心灵捕手》


参考文献

[1] UNICEF.Behind closed doors: the impact of domestic violence on children[ M ]. Behind closed doors: the impact of domestic violence on children. Unicef, 2006

[2] 黄保红, 周春燕, 黄海,等. 目睹家庭暴力对儿童认知和行为的影响[J]. 中国学校卫生, 2018, 39(10):1591-1595.

[3] 台湾《家庭暴力防治法》law.moj.gov.tw

[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2号) 广东人大网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gdrd.cn)


除万薇律师、张智慧老师外,文中受访者姓名均为化名

(文 | 何思怡 姚洁 周天悦)

(美术编辑 | 何思怡)

(责任编辑 | 苏昊辰 吴昊峰)

(图 | 源自受访者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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